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房产买卖房产租赁拆迁安置离婚房产
施工承包工程欠款工程索赔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公租房财产分配协议是否有效

公租房财产分配协议是否有效?公租房财产分配协议是无效的,因为公租房是公有财产,不是个人财产,当事人无权分割公租房。财产分配协议有以下情形都是无效的:(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协议,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二、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内容有哪些?1、离婚财产分割协议首先应该有当事人及其婚姻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身份证号、结婚时间、生育子女时间个数、离婚原因。2、必须有双方同意离婚的表示,不离婚而分割财产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无效。3、离婚后,未成年人和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和哪方共同生活,抚养费如何给付,给多少。未和子女共同生活一方对子女的探视时间及方式等。4、对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的分割。5、一方有困难另一方实施经济帮助的具体时间,内容包括无房屋产权无房可居一方的居住问题如何解决。6、关于离婚损害赔偿问题。对一方有法定过错的即重婚、有配偶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7、违反协议的责任。三、财产分配协议生效的条件是什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假如所谓的财产分配协议就是专门分割公租房的,整份协议都是无效的,除了公租房以外,财产分配协议中还有其他财产的分配条款,其他财产的分配条款符合法律规定的话,财产分割协议属于部分无效。



相关文章:

·公租房买卖的条件

·即使购房人明知所购房屋设有抵押权,只要符合消费者购房人排除执行的条件,就应优先保护其权利​

·父母为子女出资购房的问题

·开发商承诺买一楼送花园,结果送的是“公共绿地”,能否要求退房

·村民之间的宅基地上房屋买卖,应视为宅基地一并出卖

·“一房二卖”情形下,即使后手实际取得了房屋,法院也可认定买卖合同无效

·农村离婚房产怎么分割,离婚如何处理农村房屋?

·离婚后房子如何分,房屋过户手续是怎样的?

·房屋买卖纠纷管辖法院是怎样的

·买了期房开发商跑路了怎么解决?

·买房子违约金怎么算,购房违约金有哪几种情况?

·父母欲离婚房产可以公证给女儿吗?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