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是多久
www.nj64.cn
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是多久我们都知道,如果某个公司对招标的项目感兴趣是可以去投标的,但是为了保护招标人的利益,因此我国法律规定投标人在进行投标之前要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才行。很多人就关心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是多久呢?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解答,供您阅读。一、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是多久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时间,应开标前以有效形式递交保证金。开标前的时间很充裕,从知晓采购信息开始,一般到采购截止日都会有一段时间,招标采购为20天以后,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单一来源几种采购方式,从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到采购当天也会有一个时间段。所以对投标保证金交纳的时间要求只能是截止到开标时间截止前的时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境内投标单位,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招标人不得挪用投标保证金。第三十五条
投标人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已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第五十七条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有哪些1、现金对于数额较小的投标保证金而言,采用现金方式提交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但对于数额较大(如万元以上)采用现金方式提交就不太合适了。因为现金不易携带,不方便递交,在开标会上清点大量的现金不仅浪费时间,操作手段也比较原始,既不符合我国的财务制度,也不符合现代的交易支付习惯2、银行汇票银行汇票是汇票的一种,是一种汇款凭证,由银行开出,交由汇款人转交给异地收款人,异地收款人再凭银行汇票在当地银行兑取汇款。对于用作投标保证金的银行汇票而言则是由银行开出,交由投标人递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再凭银行汇票在自己的开户银行兑取汇款。3、银行本票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对于用作投标保证金的银行本票而言则是由银行开出,交由投标人递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再凭银行本票到银行兑取资金。银行本票与银行汇票、转账支票的区别在于银行本票是见票即付.而银行汇票、转账支票等则是从汇出、兑取到资金实际到帐有一段时间。4、支票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支票可以支取现金(即现金支票),也可以转账(即转账支票)。对于用作投标保证金的支票而言则是由投标人开出,并由投标人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再凭支票在自己的开户银行支取资金。5、投标保函投标保函是由投标人申请银行开立的保证函,保证投标人在中标人确定之前不得撤销投标,在中标后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如果投标人违反规定,开立保证函的银行将根据招标人的通知,支付银行保函中规定数额的资金给招标人。由上可知,投标保证金要在开标时间截止前缴纳,也就是说,如果开标之后是不可以缴纳保证金的,我们要注意,缴纳保证金的方式有许多种,现金和支票都是被允许的,要是你还想要了解更多的知识,建议你来电咨询网站的专业律师获得解答。
<<案发地
*
<<手机号
*
·
现在由于道路上的车辆是越来越多
现在由于道路上的车辆是越来越多,有些人可能会因为交通事故而导致伤残,那么交通事故9级伤残的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是什么?根据相关的规定,如果因为交通事故导致伤...
·
一、交通事故受伤的要求额外赔偿吗?
一、交通事故受伤的要求额外赔偿吗?不需要额外赔偿的。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
·
公司注册后不经营要交钱吗
公司注册后不经营要交钱吗一般来说公司注册之后就该营业来赚钱了,但是,还有一部份公司注册之后因为各种的原因暂时无法按时营业或是很长的一段时间内无法开张...
·
只撞车了逃逸应该如何处理
交通肇事逃逸的,如事故中没有人员重伤或死亡,逃逸的驾驶员要负事故主要以上责任,但不构成交通肇事罪。对肇事者的处罚是两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
·
一、交通事故轻伤怎么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轻伤怎么赔偿标准是什么?1、受害人受伤未致残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2、受害人因伤致残...
·
交通事故责任方拖着不处理怎么办
中国的经济高速发展,马路上的汽车也越来越多,随之而来的交通事故也越来越频发。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肇事方全责,但是肇事方不肯认全责,也不肯快速处理,不肯...
·
交通事故责任人的责任承担是这样的?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到达后查看现场调查取证,对双方责任的认定是一个比较重要的环节,因此,对于每个人来讲都应该适当的了解一些关于交通事故方面的常识。那...
·
一、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怎么赔偿?
一、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怎么赔偿?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则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限额先行赔偿,不够部分由肇事者承担。可以要求的主要赔偿项目及标准有:1...
·
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案例中有哪些法律依据?
生活中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比起一味责骂更重要的是对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案例进行反思,然后对相关人员与安全机制进行教育与完善加强。那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案例中都...
·
交通事故索赔需要准备哪些医疗费证据
交通事故索赔需要准备哪些医疗费证据,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医疗费通常包括挂号费、检查...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