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非法拘禁罪情节轻微怎么处罚
www.nj64.cn
人身自由的权利是每个公民都享有的,除了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人不得剥夺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刑法把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权利的行为定义为非法拘禁罪,施以刑事处罚。那么非法拘禁罪情节轻微怎么处罚呢?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希望帮助您解决这方面的法律问题。
一、非法拘禁罪情节轻微怎么处罚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的规定,非法拘禁罪情节轻微的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二、非法拘禁罪与非罪的界限
1、划清一般非法拘禁行为与非法拘禁犯罪。非法拘禁行为,只有达到相当严重的程度,才构成犯罪。因此,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危害大小、动机为私为公、拘禁时间长短等因素,综合分析,来确定非法拘禁行为的性质。2、划清违法拘捕与非法拘禁罪的界限。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违法拘留、逮捕是违反拘留、逮捕法规的行为,一般是司法人员在依照法定职权和条件的情况决定、批准、执行拘捕时,违反法律规定约有关程序、手续和时限,并不具有非法拘禁的动机和目的。如:一般的超时限报捕、批捕;未及时办理、出示拘留、逮捕证;未依法及时通知犯罪嫌疑人家属或单位;未先办理延期手续而超期羁押人犯的等,都不构成非法拘禁罪。因各种客观因素造成错拘、错捕的,也不构成犯罪。
三、非法拘禁罪与刑讯逼供罪的界限
1、主体要件不同。前者是一般主体,后者只能是国家司法工作人2、犯罪对象不同。前者是一般公民,后者只能是被控有违法犯罪行为的犯罪嫌疑人3、犯罪行为表现和目的不同。前者是以拘禁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后者是对犯罪嫌疑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如果两罪一起发生,互有关联的,一般应按牵连犯罪从一重罪处理。非国家工作人员有类似“刑讯逼供”等关押行为的,不定刑讯逼供罪,可以非法拘禁罪论处。首先情节轻微的非法拘禁罪按照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的法定刑标准来处罚。其次是非法拘禁罪与非罪的界限。最后从主体、对象、行为表现和目的三个方面分析了非法拘禁罪与刑讯逼供罪的界限。如果您在这方面还有任何的疑问,请您来电咨询,我们的律师将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为您详细解答。
<<案发地
*
<<手机号
*
·
诬告陷害罪判几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
·
非法组织领导传销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传销是非常不好的一种行为,传销触犯了法律,还会吞噬加入者的思想,对社会造成了非常大的危害,是社会毒瘤。对于组织传销的人来说特别是组织巨大,人数众多的是...
·
最新渎职侵权犯罪司法解释
我国古代虽没有渎职罪之一罪名,但有相关限制国家工作人员的制度,凡是国家工作人员都是需要进行考核的,依据考核的内容来决定其前途。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
一、醉驾免于刑事处罚的情况是什么?
一、醉驾免于刑事处罚的情况是什么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应当综合考虑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机动车类型、车辆行驶道路、行车速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以及认罪...
·
判4年缓刑2年什么意思和判半年哪个轻
判4年缓刑2年就是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不用坐牢。判刑半年就是半年有期徒刑,是要坐牢的。所以判4年缓刑2年比判刑半年要轻。判4年缓刑2年要设定2年的考验期...
·
《刑事诉讼法》证据瑕疵补正方式有哪些
1、征得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事后认可。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事后追认的原理类似于刑法上的“被害人承诺”,即侦查机关的违法取证行为因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同意...
·
关于审理诈骗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关于审理诈骗罪,依据我国刑法规定,利用经济合同诈骗他人财物,属于诈骗罪,个人诈骗应当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罚款2-20万元,诈骗数额巨大,应当判处5年以上1...
·
肇事逃逸行政拘留程序是什么?肇事逃逸会受到什么处罚?
肇事逃逸行政拘留程序是什么?肇事逃逸会受到什么处罚?越来越频发的交通事故让我们心惊,从而时刻要求自己行车安全问题的重要性,但是有的人发生了交通事故,却...
·
刑法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量刑标准
一、刑法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量刑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9条对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规定了两个具体的量刑幅度:第一个量刑幅度是,包庇走私、贩卖、运...
·
信用卡诈骗5000元是否构成犯罪
如今使用信用卡的人越来越多,信用卡为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便利,但是如果使用不当的话,可能会产生巨额的利息。并且非法使用信用卡还可能会触犯刑法,信用卡...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