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举证责任是怎样的
www.nj64.cn
对于刑事案件,一般是由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这些侦查机构来收集证据,证明嫌疑人是有罪的,需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在一些犯罪中,可能对于其中的一些问题需要有嫌疑人来证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就属于这样的犯罪。关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举证责任的内容,我们在下文中为您详细分析。传统的刑事诉讼的证明责任是由公诉机关承担,被告人不负自证无罪的责任。因此,刑事诉讼中被告人或嫌疑人一般不负举证责任。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出台后,多数学者认为本罪打破了刑事诉讼举证责任的常规,实行了举证责任的倒置。倒置的理由就是“说明来源”,不能说明来源,即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定罪处罚。因此,被告人或者嫌疑人必须提供证据说明财产来源的真实性,才能逃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惩罚。但也有观点认为,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举证责任并没有打破常规,仍由公诉机关承担举证责任。被告人或嫌疑人只需说明来源,至于“说明来源”的真假,仍由公诉机关举证证明,被告人或嫌疑人不负举证责任。笔者认为,分配举证责任要从有利于证明案件事实的角度出发,要考虑举证责任分配的可能性与现实性,并结合立法的目的。举证责任分配可能性是指当事人提供证据的能力,其标准有两个:一是证据应当或者事实上为哪一方当事人所掌握和控制;二是由哪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据所造成的困难最小。将举证责任分配给永远无法证明的一方当事人显然是错误的。从举证责任分配的可能性与现实性出发,不可否认,由行为人提供证据证明巨额财产的真实来源要比公诉机关容易得多。因此,笔者建议,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即使不实行举证责任倒置,也必须提高行为人“说明来源”的程度,如“举证说明”或提供确切证据线索说明或者作出“合理满意的说明”等。行为人承担一定的举证责任,更符合举证责任分配的现实性与可能性。公诉机关如果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对行为人提起公诉,必须有确凿的证据证明行为人有“拒不说明”财产真实来源的行为。如果行为人对其“说明”没有任何责任,其就会将巨额财产的来源作任意说明,检察机关不能查明财产的真实来源,责任如何承担?由行为人承担是不符合道理的,因为行为人已作“说明”,检察机关不能查明的责任只能由检察机关自己负责,按照“疑罪从无”的原则只能推定行为人无罪,那么,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就会形同虚设。因此,应提高“说明”的程度或标准,并且限定其“说明或申报”的时间,不能让其无限期拖延下去,以提高司法效率。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打击的就是破坏国家工作人员廉洁性的行为,此时,对于国家工作人员巨额的财产收入,需要由其具体说明来源,如果无法说明或者说明的内容不真实的话,则就推定来源不合法,此时就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发地
*
<<手机号
*
·
盗墓和盗窖藏是一样罪么?
盗墓和盗窖藏是一样罪么?是不同的罪名,面临处罚不同。盗墓属于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
·
抢劫罪定罪标准是什么?
关于刑事犯罪的定罪标准,其实也就是在实施了相应的行为之后,究竟要达到怎样的程度,才会被认定构成犯罪,其实这也就是立案标准。不同犯罪的定罪标准不同,那其...
·
签完认罪认罚具结书多久到法院?
签完认罪认罚具结书多久到法院?签完认罪认罚具结书多久到法院?签定认罪认罚具结书与法院开庭时间是没有直接关系的,依据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
·
刑事辩护庭审实战
一、庭审前的准备工作,这是刑事辩护中应变能力的基础。准备工作做得扎实,方能有备无患,应变自如。庭审前的准备工作主要1.认真阅卷。律师阅卷的目的不在于...
·
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是哪些
其实在生活当中有很多特大的刑事案件都是全国各地民众非常关心的,人们虽然希望法庭能够公开庭审的状况,因为民众都希望能够参与到审判犯罪嫌疑人的这个过程当中...
·
强制侮辱罪是不是自诉案件
犯侮辱罪是自诉案件,但是如果情节严重的,是可能转为公诉案件的,对于自诉案件,是需要自诉人向人民法院提起必要证据的。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
·
一、醉驾免于刑事处罚的情况是什么?
一、醉驾免于刑事处罚的情况是什么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应当综合考虑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机动车类型、车辆行驶道路、行车速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以及认罪...
·
2023年法院执行死刑用什么枪
一、法院执行死刑用什么枪?执行死刑的时候,是不用特警的,现在我国枪决犯人一般都用81自动步枪,81的威力大,能确保一枪就死,但是被枪决后的犯人的现场不好处...
·
构成共同犯罪的条件有哪些
一、构成共同犯罪的条件有哪些共同犯罪是指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必须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
·
骗取出境证件罪主观的认定是什么?
如今很多人的生活水平在不断的提高,有时候就会出国旅游,在我国任何人出国一般都要办理护照、出境证才能出国,特别是企业、事业单位出差人员管理很严格,但是有...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