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姓名权的内容不包括哪些在线咨询 >对于姓名权大家了解多少

姓名权的内容不包括哪些对于姓名权您了解多少呢?姓名权不直接等于我们每个公民的姓名,主要表现为与姓名相关的一些权利,而这些权利是受到法律保护的。那您知道姓名权的内容不包括哪些呢?其实,我们可以从反面来了解,看看姓名权包括哪些内容。一、姓名权包括哪些内容我国《民法通则》第99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这是我国法律对姓名权内容的明确界定。1、姓名决定权。姓名决定权,即公民决定自己姓名的权利。这是公民基本的人格权利。公民取得正式姓名应当一发办理有关法律手续。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7条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并将其姓名登入户籍登记薄。弃婴应由收养人或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公民的姓名一经登记,就成为公民的正式姓名,并开始受法律的保护。2、姓名使用权。姓名使用权,是指公民使用自己的姓名以明确自己的身份的权利。姓名具有表彰自己、区别他人的作用,公民只有使用自己的姓名,从事民事行为,才能将民事行为的后果归于自己名下(当然采用假名或假冒他人姓名从事违法行为除外)。依据法律规定,在某些情况下,公民必须使用自己的正式姓名,如在证件上签字等。在某些情况下,公民可以授权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从事某些民事行为,但这有严格的限制,以不损害第三者的利益和不引起第三这的误会为限。3、姓名变更权。姓名变更权,指公民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可以改变自己姓名的权利,这是公民姓名决定权的自然延伸。但公民改变姓名,必然会涉及到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因为公民已使用其原名参与各种民事活动,所以公民改变姓名必须按有关法律办理。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规定,未满18周岁的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其本人或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18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对公民的笔名、艺名的变更,不需要办理法定的更名手续。4、姓名维护权。姓名维护权,是指姓名权人在其权利受到侵害或遭受妨害的情况下,有权提出停止侵害、排除妨害、赔偿损失等请求,以保护和实现其权利。该请求既可向加害人直接提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诉讼提出。二、姓名权不包括哪些内容我国相关法律中仅仅对姓名权包括的内容进行了规定,而除开规定的内容,其余的我们可以认为就是姓名权不包括的内容。从上文可知,姓名权是一项基本的人格权,受到法律所保护。如果其中的一项权利受到不法侵害时,您可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并可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关于姓名权的内容不包括哪些的问题,我们就为您整理到此,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离婚财产分割后一方暂时支付不起怎么办
    夫妻离婚后,双方的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一般由双方共同协商处理,可是若是离婚财产分割后一方暂时支付不起怎么办?这个问题需要看另一方的意愿,或许会宽限...


·根据婚姻法规定二婚登记离婚证吗?
    根据婚姻法规定二婚登记离婚证吗?一、根据民法典规定二婚登记离婚证吗?根据民法典规定二婚登记需离婚证的,办理二婚登记需要离婚证,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1...


·起诉变更抚养权起诉状该如何写
    夫妻双方离婚的时候,法院往往会把孩子判给一方抚养,但是后期如果情况发生变化,我们是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的。那你知道,变更抚养权的起诉状该如何写吗?我们整理...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会判多长时间?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会判多长时间?《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


·离婚两个小孩怎么抚养
    视情况而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


·中国新婚姻法的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在我国古代提倡早婚早育,对于达到年龄而不结婚的是会受到双倍赋税的惩罚的。但在新中国成立以来,为了使人口的增长与经济发展相适应,我国提成晚婚晚育,对结婚...


·很多单亲家庭都是因为原先的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和
    很多单亲家庭都是因为原先的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和,或者是因为其他的压力导致双方离婚,最后孩子归一方抚养,单亲家庭是比较辛苦的,因为有些人虽然法院判决了抚...


·一、离婚后财产纠纷风险代理?
    一、离婚后财产纠纷风险代理有哪些规定离婚案件,律师不接受风险代理,有相关法律规定。1、律师费用一般案件在3000到10000元不等(不涉及财产),具体收取多少...


·一、离婚如何支付孩子抚养费?
    一、离婚如何支付孩子抚养费?可以同通过转账支付也可当面给。所谓抚养费,是指父母或具有抚养未成年人的义务的人为未成年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民法典》第...


·离婚协议要几份,效力是怎样的
    离婚协议书的书写一般是由当事人亲自来写的,既可以手写也可以打印。当然,也有一些当事人害怕自己写的离婚协议不能保障自身利益,而选择委托律师代为书写。不管...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