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物业强制“刷脸”验证,不同意的业主怎么办?
www.nj64.cn
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经过一定的议事规则被授权采用"刷脸"验证的技术方式对小区实施秩序维护和管理,系出于相关法律和合同赋予的管理职责,据此产生的上述系列物业管理活动,有一定正当性基础;而个体业主基于法律赋予的个人信息受保护的各项权利,拒绝物业处理其相关个人信息,也具有法律基础。在面对上述利益冲突时,既要保障业主个体合法人格权益不受侵害,又需尽量减少对物业正当行使管理职责造成影响。因此,不能因为部分业主拒绝使用“刷脸”验证的方式就导致经全体业主通过合法议事规则等方式确定的物业区域管理方式和技术选择不能适用,也不能因为获取了有关物业管理方面的授权就强制所有业主作出处理其人脸信息的同意。
在此种情况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个人信息相关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在平衡利益冲突后,给出了第三种解决方案,即结合物业服务"一对多"模式特点,提供针对多个服务对象个性化的验证方式,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仍可采取"刷脸"验证的方式,但对于不同意的部分业主,应提供其他合理验证方式。此种方式既不侵害个别拒绝使用业主的权利,也不妨碍人脸识别在同意基础上继续适用。从实践角度看,业主可能在面对物业将要或已经实施“刷脸”验证措施时,为防止自身人脸信息被收集而直接进行维权;也有可能在不得不同意授权处理人脸信息后进行维权。在后一种情形下,业主除可依据本条司法解释请求提供其他合理验证方式外,还可依据本解释其他相关规定,依法要求停止处理并删除其人脸信息。
<<案发地
*
<<手机号
*
·
房屋漏水原因及法律关系
1、开发商建房时留有的质量隐患,这属于商品房住宅质量纠纷,如果是新购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则可以主张退房,如果质量不严重,且在维修...
·
业主维权需走出三大误区
物业法规逐渐完善,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是业主的正当权利。但一些业主“维权”活动明显走入了误区。 误区一 业主委员会全能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活...
·
房屋质量太差可解除买卖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公布《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将于6月1日起施行。房屋质量有问题开发商要负责按...
·
房地产纠纷如何维权
一、购房者未按期缴纳住房大修基金应承担迟延办理房产证的责任购房者在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应积极、主动履行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的应尽义务,例如...
·
房屋太靠近变压器是否可以退房?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业主购买房屋以后,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可以提出退房要求: 1、购房合同无效。依照我国《合同法》以及《最高人民...
·
长期未住,业主能否拒交物业费?
房屋空置期间仍需交纳物业费。物业公司提供的是物业区域的公共事务管理服务,即建筑物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环境卫生、交通、公共秩序等项目的日常维护、修...
·
商铺投资的法律风险
商铺投资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问题:一、加强合同履行的保证能力。在“售后包租”的销售模式中,最好要求开发商的投资商对商铺投资收益进行连带保证。由于...
·
物业维权保护合法权益
物业代交钥匙不签订合同不给 业主:我们明年就要收房了,业主本身买的是开发商的房。可交房时,交钥匙却由开发商请的物业公司负责,业主不签合同不交物业费...
·
他人违法建设院墙影响通行,合法权利人直接推倒该违法建筑是否属于自力救济范围
自力救济是相对于公力救济而言,是指合法权利人为保护自身合法权利,在情况紧急而又不能及时请求国家机关救助的条件下,依靠自身力量而实施、保障自身合法权利的实...
·
业主应理性维权
房屋质量出现问题,业主维权天经地义,但维权切忌意气用事,有勇无谋,一不小心就身陷麻烦,只有有勇有谋,仔细筹划,做到理性维权。那么,何谓理性维权呢?律...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