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夫妻之间借钱欠条怎么打

夫妻之间借钱欠条怎么打

通常夫妻双方因为矛盾、或者产生巨大纠纷后,往往闹得双方都不愉快。在此基础之上,如果一方急需用钱,但是因为存在矛盾,对方非要先打欠条才肯借钱,那么就会遇到一方向另一方打欠条的情况。那么,夫妻之间借钱欠条怎么打?夫妻之间打欠条有效吗?针对这一问题,我们在下文中做出回答。

一、夫妻之间借钱欠条怎么打

通常夫妻之间借钱打欠条和普通欠条没有什么不同的地方,以下是欠条范文:


欠条

兹欠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计人民币大写

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______角整小写(_______元),此款于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于______________地点以人民币现金还清货款。

欠款人住宅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欠款人身份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欠款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二、夫妻之间打欠条有效吗?

(一)夫妻之间借款有两种情况:

1、婚前一方向另一方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婚后双方共同生活多年,离婚时出借方要求另一方偿还借款。

2、婚内双方产生的借款。

(二)夫妻之间的借条有效吗?

1、针对第一种情况:

婚前一方向另一方借款,和普通的借贷关系一样,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意味着出借方可以随时请求返还借款。并不因为婚姻关系的建立而导致该笔债务的抵销。离婚时出借方要求对方偿还借款,对方关于超过诉讼时效的主张不能成立。

2、针对第二种情况: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六条作出了具体规定。

(1)夫妻之间可以成立借贷法律关系,夫妻之间协议约定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夫妻一方用于个人事务,应视为双方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该协议有效,双方应按借款协议履行。

(2)对于夫妻之间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引发的借贷纠纷,应在离婚诉讼中一并处理,这样可以兼顾民事主体个人权利的保护与婚姻关系的维护。

(3)涉及到诉讼时效问题,因出借的标的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未解除婚姻关系时无法分清彼此的具体数额,故诉讼时效应从离婚时才开始起算

(4)如果一方是以个人财产出借,尽管双方存在婚姻关系,也应按照诉讼时效的规定处理。出借方超过诉讼时效后主张还款的,一般不予支持。

以上,我们为您解答了“夫妻之间借钱欠条怎么打”这一问题,需要提醒您的是,夫妻之间的借条是具有法律效应的。如果只是因为玩笑或者哄对方开心,那么没必要如此,因为一旦夫妻双方发生分歧或者离婚的时候,通常要通过法律手段才能解决。如果您对此还有什么其他疑问,可以在线咨询的律师团队,他们将为您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连带担保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连带担保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一般来说,担保行为是个人行为,应该认定为个人债务。1、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


·并购贷款最长期限的内容有哪些
    并购贷款最长期限的内容有哪些一、并购贷款所谓并购贷款,即商业银行向并购方企业或并购方控股子公司发放的,用于支付并购股权对价款项的本外币贷款。是针对...


·股权转让债权债务协议 股权转让债权债务协议范本
    股权转让债权债务协议股权转让债权债务协议范本本合同由双方在友好协商、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于年月日签署。合同双方:出让方:注册地址:法定代...


·公司欠款说明范文如何写 一、公司欠款说明范文如何写 公司
    公司欠款说明范文如何写一、公司欠款说明范文如何写公司欠款说明姓名:??????????????????????地址:;联系电话:???????...


·公司减资债权债务处理情况说明范本
    公司减资债权债务处理情况说明范本在工作中有些公司为了缩小经营规模,或停止经营,会选择通过减资的处理方法来达到目的。按照我国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发生减...


·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吗?
    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吗?合同在我们的生活之中极为常见,通常在我们借款时需要签订相应的借款合同,对于借款合同的一些属性,很多人并不是很清楚,其中借款合同是...


·企业应收账款有什么风险
    企业应收账款有什么风险一、企业应收账款有什么风险(一)应收账款占有流动资金数额大,加剧了企业周转资金不足的困难。企业在赊销产品时,发出存货,货款却不...


·借条是否必须要手写
    借条是否必须要手写一、借条是否必须要手写1、如果只有签字是借款人所写,其他内容是出借人或他人所写,借条又由出借人持有,一旦出借人在借条中增加、更改一些...


·债权转让后还给原债权人相关债务算清偿了吗
    债权转让后还给原债权人相关债务算清偿了吗?我们知道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债权是可以进行转让的,那么关于债权转让有哪些相关规定呢?债权可以通过哪些形式进行转让...


·发现借条遗失应该怎么办
    发现借条遗失应该怎么办借条的重要性,相信您都是比较清楚的,一般情况下借条是可以作为证明当事人之间存在借贷关系的法律凭证,因此在签订了借条之后,当事人应...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