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非亲属如何继承遗产?精神病人能继承遗产吗

如果不是按照法定继承方式来继承遗产的话,那么继承遗产的人就有可能不是死者的亲属。这就让很多人头疼了,究竟非亲属如何继承遗产呢?而实践中,精神病人是否也能继承遗产?详细内容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非亲属如何继承遗产

(一)法定继承中规定的非亲属继承权
在法定继承中,除了那些享有合法继承权的人参与继承外,继承法第14条还赋予一些符合一定条件但没有继承权的人取得一定遗产的权利。法律之所以赋予该权利是因为他们和被继承人之间存在着特别扶养关系,这是保障人权和弘扬美德的必然要求。下列人员享有分得适当遗产的权利:(1)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2)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即使其为继承人,但若未实际参加遗产分配,属于以上情形之一的,便享有遗产取得权。
(二)根据遗嘱继承取得财产
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可立遗嘱将遗产分配给非继承人以外的人。
(三)因受遗赠取得财产
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遗赠扶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一般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
二、精神病人能继承遗产吗
精神病人当然能继承遗产。法定继承是按照继承顺序进行的。在第一顺序继承人存在、并没有放弃继承权的前提下,其他顺序的继承人不参与继承。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父母、子女。因此,法定继承中,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放弃以及丧失继承全都可以继承遗产。并无对继承人的行为能力进行限制。精神病人是无行为能力人,但不影响其权利能力,作为公民应当享有的包括继承权在内的权利,精神病人都享有,只不过其财产权要指定监护人代为管理。如果是非亲属继承遗产的话,那么必须是给予遗赠或遗嘱,如果不存在合法有效的遗赠或遗嘱,那么能够继承死者遗产的往往就是其亲属。至于精神病人是否能继承遗产的问题,答案是肯定的。如果您对上述非亲属如何继承遗产问题存在疑问,您可以咨询长治律师。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第一继承人证明怎么开
    众所周知,有关财产方面的继承问题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会遇到的,那么关于第一继承人证明怎么开和公证呢?的我们为您整理了下面的这些内容,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遗产继承的诉讼费是多少
    遗产继承的诉讼费是多少标的金额1万以下的,诉讼费用50元;标的金额1万以上1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2.5%减去200元计算;标的金额10万以上20万以下的,按照...


·遗产继承诉讼费标准
    遗产继承诉讼费标准标的金额1万以下的,诉讼费用50元;标的金额1万以上1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2.5%减去200元计算;标的金额10万以上2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


·遗产继承分配从什么时候计算
    一、遗产继承分配从什么时候计算?遗产继承分配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继承开始的时间及死亡先...


·离婚协议中的财产继承有法律效力吗?
    离婚协议中的财产继承有法律效力吗有法律效力。第一,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


·一、继承遗产需要什么手续费用有哪些?
    一、继承遗产需要什么手续费用有哪些?办理继承过户有一些费用发生,主要是房地产继承权公证费用、房屋估价费用及房地产过户的税费:1、继承权公证费用;继承权...


·没有抚养权有继承权吗?
    我国是个人口数量较多的国家,人们之间的来往非常频繁,因此我们国民之间的关系非常的密切,而这种密切的关系也会带来相应的问题。其中就包括抚养权和继承权的问...


·允许部分放弃继承权我国现行继承法对此未做明确规定。一般认为
    允许部分放弃继承权我国现行继承法对此未做明确规定。一般认为,继承权具有不可分性,只能全部接受或者全部放弃,而不能附加任何条件,不允许部分接受或部分放弃...


·继子有继承抚恤金的权利吗?
    继子有继承抚恤金的权利吗?继子没有继承抚恤金的权利,丧葬费和死亡抚恤金不属于我国《继承法》所规定的遗产范围,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实际支付的丧葬费超过单位给...


·一、婚前财产变遗产分配是怎么样的?
    一、婚前财产变遗产分配是怎么样的?婚前财产,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平均分割。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被继承人的50%份额作为遗产由其配偶、父母、子女平均分...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