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二手房签了居间合同还能挂牌吗,居间合同的签订流程

您在生活中有遇到这样的事情吗?在某个城市买了新房子,没过几年因为要到其它城市工作,就把房屋出售。由于时间紧迫,把房屋放在中介处挂牌出售。那么,您可能会比较关心二手房签了居间合同还能挂牌吗?签订二手房居间合同有什么注意事项呢?接下来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的法律资料,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二手房签了居间合同还能挂牌出售吗
和中介还有买方签订了房地产居间合同。买方也付了定金,但是中介还在网上继续挂牌售此房这样做是可以的。
没有户主签名按手印是没用的。他们挂盘可能想利用这段时间打下广告收集些买家资料。不过说明了户主的房子卖的价格比较实惠,有可能低与市场价,要不然也不会打挂着打广告,记住一点,不要给中介办公证书,办了公正书就麻烦了。其他的那些就无所谓了,反正没户主的签名按手印,什么都办不了的。记得按合同上的时间办事。如果超过时间会产生纠纷。
二、二手房居间合同的签订流程
1、中介向买卖双方协商好的价格写在合同上并取得双方同意;
2、为防止卖方一房多卖,中介一般会要求卖方在签订完三方合同后需要把产权证押在中介方;
3、约定过户时间;
4、清点房子的水电气,物业费,光纤及机顶盒是否有欠款;
5、约定缴税方;
6、三方无误后签字;
7、买卖双方按手印,中介费公司盖章;
8、买方交定金,卖方押证;
9、签完结束。
三、签订二手房居间合同的注意事项
1、审查经纪公司和相关资料
首先,委托人应当对经纪公司的资质及其业务能力进行考察,其次还要对经纪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和确认,比如对于卖方来说要经过经纪公司确认买方有无购房资格、是否可以通过贷款审批等等问题。
对于买方来说要注意确认所售房屋的产权是否清晰、是否有产权证书、是否存在共有人;也要注意房屋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状况。
由于二手房经纪市场存在诸多问题,因此会存在一些中介公司为了诱导当事人签订合同,而随意承诺和保证交易另一方不存在任何问题。一些当事人信以为真订立合同之后,无论交易是否能履行,中介公司会要求当事人支付相应的中介服务费。
2、明确各种税费如何分担
根据国家规定买卖双方在二手房交易过程所承担的税费不同。如果买卖双方由于对交易习惯和办理程序不了解,轻信房产经纪公司从业人员的一己之言,导致合同约定有可能与自己真实意思产生偏差,从而造成经济纠纷。
因此在买卖双方与房产经纪公司在签订居间合同时,必须在合同中要求明确各种税费如何分担,以方面双方查阅。
3、中介费的支付期限及标准
在居间合同中,房产经纪公司往往会在合同中注明中介费的具体的支付时间点、支付条件以及支付方。如果二手房交易双方没有认真阅读而导致违约的话,居间人(房产经纪公司)是有权利起诉委托人支付费用及委托金的。因此,无论房屋买卖合同是否能够实际履行,一定要对居间合同有所了解,以免增加损失。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在已有案例中还存在由于买卖双方过于相信中介人员的口头承诺而导致违约情况的发生。但在法院进行判决时二手房交易方无法提供居间人的口头承诺的证据从而导致败诉的情况。因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委托人应要求中介公司作出书面承诺,以便将来发生纠纷时可以作为证据。
现在您应该都知道了二手房签了居间合同还能挂牌吗?答案就是如果签订了二手房交易居间合同,中介依然可以在网上挂牌出售,如果买方违约,此房可以继续出售,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一定要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房,否则视为违约行为。二手房居间合同在签订时,主要按照7个步骤来进行。另外,需要了解二手房居间合同签订的三个注意事项,分别是审查经纪公司和相关资料、明确各种税费如何分担、中介费的支付期限及标准,了解以上这三个注意事项可以减少居间合同签订的风险,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简单租房协议怎么写
    随着房价的普遍增加,不少外出打工者都只能租房来进行居住。此时,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同时也为了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当事人在协商一致后最好签订一份租房协议。...


·个人房产税征收标准有哪些
    国家为了控制房产交易市场的房屋量,国家采取了征收个人房产税,它的征税对象是个人所拥有的房产,那么个人房产税征收标准收标准有哪些?下面就由的我们为您介绍个...


·拆迁中,被征收房屋和安置房的补偿比例是如何规定的?
    拆迁中,被征收房屋和安置房的补偿比例是如何规定的?  一、拆迁中,被征收房屋和安置房的补偿比例是如何规定的?  被征收的房屋和安置房补偿的比例,一般...


·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经常出现违约的情况,常见的就是开发商没有按照
    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经常出现违约的情况,常见的就是开发商没有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购房者没有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尾款。而此时既然存在违约的情况,那么就要对...


·在农村房屋拆迁中,村委会可以代替村民签字吗?
    一、在农村房屋拆迁中,村委会可以代替村民签字吗?  1、村委会接受征收方的委托,并有书面的委托书,经过合法的征收程序并无其他违法性事由的情况下签订的补偿...


·房屋赠与诺成合同违约可赔偿吗
    房屋赠与诺成合同违约可赔偿吗?哪些情况可以撤销?一、房屋赠与诺成合同违约是否支持赔偿房屋赠与合同中,受赠人不能要求赠与人承担其他违约责任,如支付违约金...


·房产税的计算方式是什么?
    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所谓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但独立于房屋的建筑物...


·一、没有给子女遗嘱父母房产分配方式是什么?
    一、没有给子女遗嘱父母房产分配方式是什么?当死者没有立遗嘱或所立遗嘱无效的情况下,其遗产要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来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


·夫妻离婚房产有孩子的吗?
    在这个浮躁的社会,很多年轻夫妻因为感情不和而闹离婚。在办手续之前,双方得对共同财产分割做出约定。对于很多家庭来说,房产应该是比较重要的夫妻共同财产。有...


·个人申请住房贷款注意哪些事项
    个人申请住房贷款注意哪些事项一、个人申请住房贷款注意哪些事项1、按期归还贷款本息。2、不提供虚假文件或资料。3、未经贷款银行同意,不将设定抵押权或...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