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居间合同中的跳单行为法律上市如何分析的

居间合同中的跳单行为法律上市如何分析的 一、居间合同中的跳单行为
1、对居间合同中的跳单行为法律分析
房屋买卖居间合同中“跳单”指的是,买方利用中介公司提供的房源信息却跳过中介公司购买房屋,从而使中介公司无法得到应得的佣金的行为。
(一)禁止“跳单”格式条款的法律分析首先,禁止“跳单”格式条款的依据是居间合同中居间人又获取报酬的权利。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居间合同居间人的主要义务为:
(1)报告订约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媒介的义务。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2)忠实义务。居间人应当如何报告订立合同的有关事项和其他有关信息。
(3)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
(二)禁止“跳单”的格式条款能从实质上有效保证房屋买卖居间合同中委托人和居间人之间的平等与公平。根据居间合同的性质及民法典的规定,居间人对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没有介入权。居间人只负责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约居中斡旋,传达双方意思,起牵线搭桥的作用,对合同没有实质的介入权。禁止“跳单”格式条款却似为委托人与第三人签订合同做出了限制。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关于格式条款无效的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自己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2、“跳单”行为产生的原因
“跳单”行为的产生可以从委托人及居间人两方面找到原因。
(1)委托人一方面希望通过居间人获得有价值的信息,另一方面又希望少花钱或者不花钱。而民法典规定,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正是由于居间合同的这一特点,使得委托人认为只要不是通过居间人签订合同就可以规避支付费用的义务。这是“跳单”的最直接动因,委托人往往在获取了居间人提供的信息以后把握了签订合同的机会,就采取隐瞒、逃避甚至欺骗居间人等行为逃避支付义务。
(2)其次,居间人提供的服务不到位,委托人对居间人提供信息的服务不认可,认为对方并没有适当履行义务,自己可以行使顺序抗辩权。这也为居间人敢于逃避责任找到了“合法”的借口。委托人认为,对于居间人不能很好地为自己提供服务,甚至服务达不到自己的满意,可以依据顺序抗辩权而不履行支付义务。
通过上文我们为您介绍的居间合同中的跳单行为法律分析和“跳单”行为产生的原因相关内容,我们可以得出,居间合同中会约定禁止“跳单”的条款,可以有效保证房屋买卖居间合同中委托人和居间人之间的公平,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质押合同怎么写有哪些内容
    质押合同怎么写有哪些内容一、质押合同怎么写1、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与数额被担保的是金钱债权、特定物给付债权还是种类物给付债权等等。被担保主债权的数额,...


·合同诈骗罪的数额标准
    合同诈骗罪的数额标准是怎么认定"/>合同诈骗罪是指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那么合同诈骗罪的数额标准是怎么认定呢?...


·检测合同管理制度规定
    检测合同管理制度规定一、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根据《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瓮福集团子公司合同管理指引》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合同生效条件缺失包括哪些情况?
    合同生效条件缺失包括哪些情况?合同生效条件缺失包括在订立主体方面是不合法的,存在瑕疵,当然了在意思表示方面也是不真实的,内容方面违反了社会公共利益和法律...


·保险合同中的主体中关系人指的是哪些
    保险合同中的主体中关系人指的是哪些保险合同关系人就是指与保险合同发生间接关系的人,保险合同中的被保险人和受益人都是保险合同关系人。被保险人是指受到保险...


·合同违约金上限是多少
    合同违约金上限是多少?在我们日常生活中,会有遇到签订合同但是违约的情况。对于一方的违约,另一方是需要按照合同向违约方收取违约金的,至于违约金的多少就是...


·居间服务合同模板是怎么样的?
    居间服务合同模板是怎么样的?居间服务合同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住所:开户银行及账号:法定代表人:居间人(以下简称乙方):陈辉等(代表人)第一条委托事...


·一、租赁合同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一、租赁合同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条件是什么?房屋租赁合同履行期间,出租人享有有法定解除权的几种情形如下:1.因不可抗力而解除合同。2.承租人擅自变动建筑...


·意向书和合同书有什么区别 一、意向书和合同书有什么区别?
    意向书和合同书有什么区别一、意向书和合同书有什么区别?1、内容不同合同的内容是合同签订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而意向书的内容仅是合同签订主体就...


·委托合同终止的特殊原因及其后果是什么?
    委托合同终止的特殊原因是什么?当事人一方解除委托合同。在委托合同中,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均享有任意终止权,可以任意终止合同。当事人一方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