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劳动者与医院续签合同申请书范本

劳动者与医院续签合同申请书范本当在劳动者的劳动合同过期后,存在续约申请问题,当然在医院这种服务大众的部门也会存在写医院续签合同申请书这类问题,那么就由来给您讲解一下续约合同的条件以及注意事项,请您往下阅读:一、劳动者和医院续签合同申请书范本续签合同申请书单位领导:我叫XXX,女,XX岁,大专文化,XXXX年XX月与贵单位签订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两年来,我在单位、领导和同事们的关心、支持下,按照岗位职责要求和行为规范,认认真真地做好了本职工作,较好地完成了领导所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合同到期在即,经本人考虑,决定申请续订劳动合同。其理由有二:一是合同期内,以优质的服务树立了良好的对外形象、树立单位优质服务的形象。我始终牢记贵单位的服务宗旨,总是做到早上班、迟下班。由于我工作认真、过细,两年来不仅未发生一笔误差,未与客户发生一起争吵,而且因我的优质服务,赢得了客户的满意和信任。二是合同期内,以顽强的毅力提高了个人的自身素质。两年来,在爱人的支持下,工作之余,我总是主动放弃休息和娱乐时间,抛开繁琐的家务,集中精力,积极主动地抓好业务学习,不断为自己“充电加油”,以使个人业务素质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形势。XXXX年我在参加省农村XX职大大专班的学习后,又在家自学了电脑的基本知识。现在,五笔打字、ABIS操作等项业务工作我都烂熟于心,操作流利。另外,对其它与工作相关的业务,我也是努力学习,尽快掌握。两年来,我个人在当班期间,没有发生一起因业务不熟而被难住、以致耽误客户时间的事件。两年来我虽然在平凡的岗位上做了一些平淡无奇的小事,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贵单位的要求比还有很大的差距。如果贵单位同意我续订劳动合同,今后我将更加努力学习,更加发奋工作,用优良的作风、一流的服务展示单位的美好形象。此致敬礼二、续签合同所需条件1、劳动合同续签的条件。以下几种景象发作时需求思考劳动合同的续签,包括A、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及以完结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履行届满时;B、劳动者接连工作年限将满十年的;C、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现已接连两次签定过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D、与劳动者签定独自试用期协议等等。发作以上几种景象之一的,用人单位需求提早对劳动合同进行评价并思考以什么样的条件进行劳动合同的续签。假如用人单位决议不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则用人单位还需求根据劳动者的接连工作年限向劳动者付出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假如用人单位提高了劳动条件而劳动者不同意续签的,则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付出经济补偿金。此时,用人单位需注意以书面方法寻求劳动者定见并让劳动者以书面方法对是不是续签劳动合同进行意思表明。这儿还需求注意的是用人单位需避免与劳动者签定独立的试用期协议,由于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中,试用期满后再缔结劳动合同即为第2次缔结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第2次期满后再缔结劳动合同即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了。2、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都同意续签劳动合同,应注意要在原劳动合同届满前完成续签;同样,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任何一方决定不再续签的,也需要在原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办妥终止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上文便是劳动者和医院续签合同申请书的范文,以及所需条件,希望上文对您有所帮助,在不同的医院可能申请条件还会有不同的细节,这还需要您去仔细了解,如果有什么问题,不妨来我们网站咨询我们相关律师,希望他们的回答对你有一定的帮助。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医疗过错鉴定注意事项有哪些
    医疗过错鉴定注意事项有哪些?一、做医疗事故鉴定的注意事项有哪些?1、复印医疗材料患者必须在场医疗纠纷不一定是医疗事故。判定是不是医疗事故一般情况下...


·医院误诊医疗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医院误诊医疗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一、医院误诊医疗赔偿标准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


·医疗事故鉴定在哪做
    医疗事故是一种比较特殊的事故,这种事故鉴定的申请一般要看当时的发生地在哪,在不同的发生地鉴定的程序和流程都还是有差异的,其他的事故鉴定的机关单位大体都...


·指使医药代表行贿怎么处罚
    一、指使医药代表行贿怎么处罚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条规定,对行贿罪的处罚有以下情形:1、对一般行贿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2、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


·医疗事故鉴定期限是多长
    医疗事故鉴定期限是多长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


·医疗事故处理原则有哪些?
    大家都知道,在医疗活动中,医患双方的关系是不平等的,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享有更多的主动权,比如处置权、处方权等。但是医患双方关系在本质上是民事法律关系...


·法律规定中医疗事故处理技巧有哪些
    法律规定中医疗事故处理技巧有哪些(1)医患双方自行调解;双方对医疗事故的赔偿责任达成一致协商意见的,可签定书面的调解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


·2023医院病历保存多少年?
    2023医院病历保存多少年?一、医院病历保存多少年?根据法律规定,病历分为三种:1、住院病历,医院保管时间不得少于30年,遗失或损坏均为院方责任;2、在医...


·医学会不会受理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医学会不会受理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哪些一、医学会不会受理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哪些按照我国相关法规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会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


·找医疗纠纷的律师应注意什么?
    找医疗纠纷的律师应注意什么?一、首先选择“专业性”的医疗纠纷律师。医学是一门专业性极强的科学,医疗纠纷不但涉及内、外、妇、儿等各个医疗专业的分科,...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