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商业银行并购贷款收益有哪些

商业银行并购贷款收益有哪些 一、商业银行并购贷款收益
(1)利息计算的基本常识
(一)人民币业务的利率换算公式为(注:存贷通用):
1、日利率(0/000)=年利率(%)÷360=月利率(‰)÷30
2、月利率(‰)=年利率(%)÷12
(二)银行可采用积数计息法和逐笔计息法计算利息。
1、积数计息法按实际天数每日累计账户余额,以累计积数乘以日利率计算利息。计息公式为:
利息=累计计息积数×日利率,其中累计计息积数=每日余额合计数。
2、逐笔计息法按预先确定的计息公式利息=本金×利率×贷款期限逐笔计算利息,具体有三:
计息期为整年(月)的,计息公式为:
①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
计息期有整年(月)又有零头天数的,计息公式为:
②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本金×零头天数×日利率
同时,银行可选择将计息期全部化为实际天数计算利息,即每年为天(闰年366天),每月为当月公历实际天数,计息公式为:
③利息=本金×实际天数×日利率
这三个计算公式实质相同,但由于利率换算中一年只作360天,但实际按日利率计算时,一年将作天计算,得出的结果会稍有偏差。具体采用那一个公式计算,央行赋予了金融机构自主选择的权利。因此,当事人和金融机构可以就此在合同中约定。
(三)复利:
复利即对利息按一定的利率加收利息。按照央行的规定,借款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偿还利息的,就要加收复利。
(四)罚息:
贷款人未按规定期限归还银行贷款,银行按与当事人签订的合同对失约人的处罚利息叫银行罚息。
(五)贷款逾期违约金:
性质与罚息相同,对合同违约方的惩罚措施。
(六)计息方法的制定与备案
全国性商业银行法人制定的计、结息规则和存贷款业务的计息方法,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备案并告知客户;区域性商业银行和城市信用社法人报人民银行分行、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备案并告知客户;农村信用社县联社法人可根据所在县农村信用社的实际情况制定计、结息规则和存贷款业务的计息方法,报人民银行分行、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备案,并由农村信用社法人告知客户。
二、最新基准银行利率表
各项存款 利率
活期存款 0.35
整存整取定期存款 —
三个月 2.60
半年 2.80
一年 3.00
二年 3.75
三年 4.25
五年 4.75
各项贷款 利率
六个月 5.60
一年 6.00
一至三年 6.15
三至五年 6.40
五年以上 6.55
公积金贷款 —
五年以下(含五年) 4.00
五年以上 4.50
以上就是我们为大整理的关于商业银行并购贷款收益相关内容,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对于对于贷款利息的计算是有严格的计算公式,了解了这些公式您也可以自行计算分析。无论是对于商业银行来说,还是企业来说,贷款业务是相互联系的,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债务转移三方协议范文 债务转移三方协议范文 合同编号:_
    债务转移三方协议范文债务转移三方协议范文合同编号:____________债务受让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离婚后哪些是夫妻婚内共同债务
    离婚后哪些是夫妻婚内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


·货款债权债务转移的条件是什么?
    货款债权债务转移的条件是什么?债权债务转移是很常见的,债权债务的转移过程必须确保债权债务明确的。同样,贷款中也是存在债权债务转移的,更改了贷款的还款人...


·债务纠纷没有借条怎么收诉讼费
    债务纠纷没有借条怎么收诉讼费一、债务纠纷没有借条怎么收诉讼费?债务纠纷的诉讼费收费标准取决于原告的标的额。《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


·担保人可以贷款吗 担保人能否贷款
    担保人可以贷款吗担保人能否贷款一、担保人可以贷款吗?担保人只是提供担保的一个角色,只有贷款人不能如期偿还的情况下才会让担保人来承担偿还。只要符合贷款条...


·股权转让原公司如何处理债权债务问题?
    股权转让原公司如何处理债权债务问题?一、股权转让原公司如何处理债权债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发生转让,与公司对外的债权、债务似乎没有多大联系,从法理上...


·存单质押贷款到期后果有哪些
    存单质押贷款到期后果有哪些一、存单质押贷款到期后果如果存单质押贷款到期,贷款机构会直接从存款中扣除,并且记录你的信用记录,造成不良征信。不良信用记...


·怎么确定借款的诉讼时效
    怎么确定借款的诉讼时效一、怎么确定借款的诉讼时效从诉讼时效的角度看,如果借据上注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两年。如果没有注明...


·民间借钱写借条还是欠条?
    民间借钱写借条还是欠条?1、民间借钱一般是写借条,欠条和借条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它们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条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欠款则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利...


·夫妻离婚后债务归男方还是女方?
    夫妻离婚后债务归男方还是女方?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