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聚众斗殴如何判刑?

在说到聚众斗殴如何判刑的问题时,相信您都知道此时是因为聚众斗殴行为涉嫌构成了犯罪,而一般情况下构成的是聚众斗殴罪。那么此时,该如何对行为人进行处罚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聚众斗殴如何判刑
根据我国刑法,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众斗殴的;(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四)持械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刑法关于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聚众斗殴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是怎样的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
2、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纠集众人结伙殴斗的行为。聚众斗殴主要是指出于私仇、争霸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而成伙结帮地殴斗。
3、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但并非所有参加聚众斗殴者均构成本罪。只有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才能构成本罪主体。
4、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犯罪。我国《刑法》对聚众斗殴如何判刑的问题做出了解答,根据实际的犯罪情节不同,此时有两种不同的量刑幅度,包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和在3到10年有期徒刑之间进行处罚,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这里处罚的为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死刑缓期执行是怎么规定的
    死刑缓期执行是怎么规定的生命对于任何人来说都是一生当中最宝贵的财富,问题是有些犯罪嫌疑人在实施犯罪的过程当中,无视他人的生命,随意践踏我国的法律,那...


·刑事案件中看守所羁押条件是什么
    刑事案件中看守所羁押条件是什么一、刑事案件中看守所羁押条件是什么?看守所收押人犯,须凭送押机关持有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签发的逮捕证、刑事...


·治安处罚法规定斗殴拘留几天?
    治安处罚法规定斗殴拘留几天?在现在的法治环境下自然不会允许随意的斗殴行为扰乱正常的公民交往秩序,所以法律在知晓斗殴案件的时候就会让国家机关对当事人进...


·犯了诈骗罪应该判几年刑
    诈骗罪是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导致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且被害人基于这种错误认识做出处分财产的行为,最后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上...


·法律在面对醉驾这种违法犯罪行为的时候是冷酷无情的,只有这样才
    法律在面对醉驾这种违法犯罪行为的时候是冷酷无情的,只有这样才能震慑到醉驾的人,给其他人也起到警示作用。对于醉驾,司机不仅要面临罚款、拘役,还有可能面临...


·刑事诉讼法询问证人怎么进行
    一、刑事诉讼法询问证人怎么进行询问证人只能由侦查人员进行。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在询问证人的时候应该个别进行,告知证人应当如实的提供证据,并对叙述制...


·遗弃罪认定标准是什么
    我们会遇到一些遗弃行为,比如说没有能力治疗婴儿的先天性疾病导致遗弃的,或者不赡养老人导致遗弃的。一般而言,生活中的遗弃行为时违法行为,是会受到行政处罚...


·广州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在《刑法》对职务侵占犯罪的量刑标准做出规定后,又允许各地高级人民法院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在法律的范围内,进行更加详细的量刑规定。广州职务侵占罪量刑标...


·什么是死刑辩护?
    什么是死刑辩护?一、什么是死刑辩护?死刑辩护,是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根据事实和刑法规定,可能被判处死刑的案件的辩护。死刑包括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


·刑事案件中的强奸案怎么辩护?
    一、刑事案件中的强奸案怎么辩护?刑事案件中的强奸案的辩护应该围绕以下几个辩点进行:辩点一、犯罪主体1.男子。强奸罪的主体原则上是由男子才能构成,根...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