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寻衅滋事罪致人重伤

在我们的现实社会中,会有这样的一类人,就是仗着自己有钱有势,欺负哪些他觉得看不顺眼的人,并随意的恐吓他人或是辱骂,甚至动手去殴打他人,那么您知道像这种寻衅滋事罪致人重伤该怎么处罚吗?其相关的法律是什么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去进行具体的了解吧。

一、寻衅滋事罪致人重伤怎么处罚
首先,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
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一旦其对受害人遭到的伤害极其严重,则本罪已经无法惩戒犯罪行为。其次,寻衅滋事致人重伤的处罚方式。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直接实施随意殴打他人并致人重伤的行为人,应转化为故意伤害罪;对于参与寻衅滋事但没有直接动手实施伤害行为,重伤后果与其没有直接关系的行为人,应定寻衅滋事罪。最后,根据刑法规定,因实施刑法第二 百九十三条中的四项行为之一而构成其他更重罪行,以重罪论处。”
致人重伤应该按照故意伤害罪论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寻衅滋事罪相关法律依据
1、《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2、《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根据相关的刑法规定,一般致人重伤的情况下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在寻衅滋事中致人重伤的情形应该定为故意伤害罪,因此在罪行怎么定上面,应该根据当时的具体情况而定,并且进行相应的分析,为避免成为客观归罪。以上是的我们就寻衅滋事罪致人重伤的问题来作的解答,希望对你有帮助。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伪造货币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伪造货币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近年来伪造货币的大案逐年上升,变造货币的犯罪也呈增长的势头。因此,对伪造、变造货币犯罪必须给予坚决打击。按照法律中的规定,...


·职务犯罪自首立功认定标准是什么
    职务犯罪自首立功认定标准是什么?一、自首的认定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一)自动投案,是指犯...


·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怎么判刑
    一、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怎么判刑?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的判刑,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盗窃、抢夺枪支、...


·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主观故意的司法认定是什么?
    一、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主观故意的司法认定是什么?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主观故意的司法认定主要如下:(一)“持卡人”的理解与认定从主体上看,恶意...


·网络诈骗数额的起刑点是什么?
    网络诈骗数额的起刑点是什么?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互联网的不断应用给我们带来了很大的便利,如网络购物、网络互动等等。但是这也一定程度上为一些不法分子提供...


·杀人犯罪多少年不追究
    视情况而定。一般情况下,故意杀人的,追诉时效最长为二十年;过失杀人的,追诉时效最长为十年。不过,法律同时规定,无论什么样的刑事案件,如果犯罪案件在人民...


·滥伐林木罪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滥伐林木罪,这是破坏国家林业资源的一种犯罪行为,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及自然生态平衡,具有严重的危害性。而现实中要对行为人以此罪定罪处罚的话,则就需要先做出...


·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重伤的内容是怎样的
    法律中明确规定了,在故意伤害他人人身的情况下,必须要造成轻伤及其以上的损害程度,那么才会按照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也就是说要是仅仅造成了轻微伤,就不能认...


·不作为犯罪的三个条件分别是什么
    不作为犯罪的三个条件分别是什么一、不作为犯罪的三个条件分别是什么不作为,是指行为人消极地不去实施自己有义务实施且能够实施的行为。不作为是人的消极行...


·强奸罪会被判多少年
    强奸罪在我国也是属于高发的犯罪之一,一旦经过认定构成强奸犯罪的话,那么除了要对受害人及其家属做出赔偿外,此时还需要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那具体来说...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