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离婚要孩子如何打官司
www.nj64.cn
离婚要孩子如何打官司离婚是一个社会不能不面对的问题,婚变是一个家庭不得不面对的问题。在离婚的时候孩子的抚养权一直是被关注的焦点,这也和父母双方的很多因素有关系,那么接下来我们就带您了解一下离婚要孩子如何打官司的问题吧。
离婚要孩子如何打官司
1、子女不足2周岁的情况依据相关的司法解释,2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母亲有下列情形的,也可随父方生活:①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②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③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子女2周岁以上的情况子女在2周岁以上,父母双方因抚养问题争执的,法院应同等考虑双方的情况,看子女随哪方生活更有利于成长。不过,若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优先考虑:①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②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③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④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如果父母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相同,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3、子女已满10周岁的情况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子女的随哪一方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子女的意见,但前提是父母双方都具有抚养子女的条件时,才会考虑子女个人的意见。
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是否可以变更?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①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②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③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④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⑤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其实,不论父母是否离婚,孩子任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子女抚养的责任和义务是不会变的。那么通过您以上的阅读,是否对离婚要孩子如何打官司这个问题进行一定的了解了呢?如果您需要对离婚要孩子如何打官司这个问题进行更加详细的了解,那么我们推荐您去咨询相关的律师哦,毕竟现实的情况可能有所出入,我们也相信经过咨询也会得到满意的回复的。
<<案发地
*
<<手机号
*
·
向法院起诉离婚要多久才能做出判决
在向法院起诉离婚的时候,对于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来讲,此时自然是希望法院能够尽快的判决夫妻离婚,因此在受理了案件之后,往往也就想要了解一般向法院起诉离婚...
·
深圳社会抚养费是多少是如何规定的?
生育子女,是我们每个人的合法权利,但是如果是出现超生的情况的话,一般是需要进行支付一定的抚养费的。对于抚养费的支付的标准,每个地区的政策也是有一定的区...
·
诉讼离婚理由具体有哪些
我国法定的离婚方式包括两种,即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而无论是哪种方式下的离婚,其实都是有一定理由的,其实也就是我们说的离婚条件。要是不满足的话,自然就不...
·
一、合肥打离婚官司律师收费标准是否有规定?
一、合肥打离婚官司律师收费标准是否有规定?没有,聘请律师的费用需和律师另行洽谈。目前,各地律师接手离婚案件收费不一。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律师收费起价一...
·
结婚女方户口要不要迁到男方家
结婚女方户口要不要迁到男方家一、结婚女方户口要不要迁到男方家1、实际上在我们国家并没有特别的规定女方出嫁以后,必须要把户口迁到男方家里面去。女方出嫁...
·
一、婚前财产分配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
一、婚前财产分配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婚前财产分配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我国《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
·
根据相关规定重婚罪是自诉案件还是公诉案件?
在当代这个社会,您都懂得的是,重婚罪指的是一个人同时跟两个人具有婚姻关系,这种情况是不受到法律保护的,并且情节严重的还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如重婚罪,但是...
·
离婚协议书如何生效
大部分的合同,自当事人签字之日起就具有了法律效力,而夫妻离婚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并不受《合同法》的调整,同时即使当事人都签字了,那么也是不能及时生效的。那...
·
婚姻法对子女的抚养费的规定是什么?
婚姻法对子女的抚养费的规定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
·
男方有过错的,夫妻离婚男方怎么赔偿?
男方有过错的,夫妻离婚男方怎么赔偿?一、男方有过错的,夫妻离婚男方怎么赔偿?具体离婚赔偿金赔多少要具体情况,并结合地区的经济水平具体分析。一般性精神...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