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婚内分居协议范本
www.nj64.cn
夫妻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一般都是出现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此此时签订的分居协议,又可以叫做婚内分居协议。但对于很多人来讲,他们并不是很清楚这个婚内分居协议是怎么写的,包括了哪些内容。接下来,我们带来婚内分居协议范本一份,供你参考。
婚内分居协议范本
协议人: (以下简称女方),女, 年 月 日生,汉族,
住址:
协议人: (以下简称男方),男, 年 月 日生,汉族,
住址:
协议双方于 年 月 日在 登记结婚,现因夫妻感情不和,为缓和夫妻矛盾,双方一致认为用两年时间冷静思考婚姻之继续与否,分居满两年依然无法和好的,双方可依据本协议离婚或依法提起离婚诉讼。经协议人自愿协商,达成正式分居协议,如下:
一、分居时间:双方一致认可夫妻分居从 年 月 日开始。
二、住所安排:
分居期间男方居住于 ;女方居住于 。
三、财产规定:
1、分居期间,各方取得的财产及收入归各自所有,不为夫妻共同财产;
2、双方在分居期间各自所产生的债务,由各自独立承担,不得主张为夫妻共同债务。
四、人身规定:
1、分居期间相互不履行夫妻同居义务;分居期间双方仍应恪守忠诚;
2、双方互不履行相互扶养之义务。
五、子女抚养:
1、分居期间,子/女由 方抚养, 方每月给付抚养费 元,在每月 日前支付,子/女的学习费用、医疗费用以及其他除生活费以外的不可预计费用由双方凭据分担。
2、分居期间, 方每月探望子/女一次,时间为24小时,定为每月 ,由 方到 方居住地接送。
六、分居结束时,双方有如下选择:
1、双方协议自愿恢复正常夫妻关系。
2、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并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
3、双方协议不成,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届时本协议将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民事证据。
七、本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一方不得随意反悔。
八、以上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时生效。
协议人(女方): 协议人(男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夫妻在婚内分居不是一定要写分居协议,但很多夫妻最后都离婚了,因此为避免就分居期间的财产、债务等产生问题,才会事先签订一份分居协议。关于夫妻婚内分居协议范本的内容,我们就为您整理到此,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案发地
*
<<手机号
*
·
一、打离婚官司?
一、打离婚官司有哪些费用起诉离婚的费用是交给法院,按有关规定,起诉离婚的费用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原告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
·
协议离婚后多久不能再起诉财产分割
一、协议离婚后多久不能再起诉财产分割?一年以后。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向人...
·
男方不执行抚养费怎么办
男方不执行抚养费怎么办当男方拒绝支付抚养费时,如果是由于经济困难,可由物抵充抚养费,如果是由于其他原因,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强...
·
离婚案起诉多长时间能开庭?
离婚案起诉多长时间能开庭?离婚案起诉多长时间开庭法律上并没有直接规定,只是规定起诉立案后一周内案件从立案庭转到审判庭,审判庭分发到具体审判员处需要两到...
·
一、请求给付抚养费的判例结果过低怎么办?
一、请求给付抚养费的判例结果过低怎么办?如果对法院的判决不服可以在法定上诉期限内向当地中级人民法院上诉。抚养费的数额在对方无固定工作的情况下,通常以...
·
一、离婚女方经济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离婚女方经济补偿标准是什么离婚补偿请求权,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在抚养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方面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可以向另一...
·
离婚不付抚养费的前夫是否会坐牢男方不给抚养费
离婚不付抚养费的前夫是否会坐牢男方不给抚养费,属于民事纠纷,一般只需要承担民事责任,是不需要坐牢的。法律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
·
哺乳期离婚怎么确定孩子归属
离婚后子女抚养归属的确定标准有哪些?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关于哺乳期离婚孩...
·
申请国家赔偿超过国家赔偿时效该怎么办?
在我国公民的权益不受任何人的侵犯,就算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也不行,如果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职权行使过程中侵犯到了我们的权益,我们可以依法提起诉讼要...
·
夫妻离婚增加孩子抚养费的法条有哪些?
夫妻离婚增加孩子抚养费的法条有哪些?有关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的法定理由主要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