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买房属于共同房产吗

如果男方或女方在婚前自己独立买房的话,可能比较困难,因此有的人就选择在婚后用共同财产买房。那么使用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买房的,此时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房产吗?如果你对此也不是很清楚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一、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买房属于共同房产吗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因此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买房的,一般情况下认定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房产,那么在离婚的时候就需要作出分割。

二、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

1、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2、保护房屋产权;

3、优先照顾抚养子女、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

4、坚持调解和协商一致的原则;

5、照顾无过错一方。

结合有关司法解释和审判实践经验,在处理住房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由夫或妻个人所有。

2、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

3、对双方居住房为一方婚前个人财产或婚后约定为一方所有的房屋,离婚时仍判归该方所有。

4、对已经房改的公房房产的认定。

夫妻一方或双方以市场价或成本价购买商品住房,该住房产权属全部产权,分割财产时可以就该产权按照婚姻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在分割部分产权的住房时,应该明确个人和国家在全部产权中的比例,先析出个人产权部分,然后才进行分割。

看完上文后,相信您已经知道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买房的性质如何吧。对于这类房产,法律中规定一般是按照夫妻共同房产来认定的,但具体在离婚的时候该如何来分割,当事人之际可以协商确定。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二手房卖方逾期迁出有哪些风险
    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作为卖方,最重要的一个义务就是及时的向买方交付房屋,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要按照约定的时间迁出出售的二手房。但实践中有的卖方可能会逾期迁...


·二手房买卖税费
    商品房的买卖是需要缴纳税费的,那么二手房买卖也是一样需要缴纳税费的。新房和二手房买卖缴纳的税费还是有些许差别,那么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最新的二手房买...


·法院起诉租房押金流程是什么?
    法院起诉租房押金流程是什么1、撰写民事起诉状,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立案,立案庭法官在七日内会通知是否立案。2、案件被受理后,法...


·新婚姻法 产权登记的房产离婚时该如何分配?
    结婚的时候就要有房子、车子,现在似乎已经成了一种不成文的规定,但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基本上是不存在针对房子的问题的,但是如果出现离婚等情况的话,那么就可能...


·应该怎样预防开发商一房多卖
    开发商一房多卖很显然是为了看哪一方出的价格更好,这也是在追求更高的经济利益。但此时,房产只有一处,势必就会对其他购房者的利益造成损害。因而作为购房者就...


·应该如何实现房产抵押债权
    应该如何实现房产抵押债权一、应如何实现房产抵押债权债权人要如何实现抵押权:抵押权引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


·北京购房首付比例的标准是怎样的
    购房时您是否注意到一个现象,政策若是让首付比例下降了,楼市就会热销,若是让首付比例提高了,楼市就会遇冷,看来首付比例关系到首付的多少。那么北京购房首付...


·什么情况下买房人可以退房
    在一些情况下,买房人在买房后可能会提出退房的要求。那在实践中,买房人可以退房的情况有哪些呢?对于这个问题,购房者不能仅从道德的角度出发,还要考虑到法律...


·租赁房屋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如何进行办理?
    租赁房屋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如何进行办理?需要原房屋房东、承租人到场、携带房地产证原件、到场各方携带身份证原件。二、办理流程:办理地点一般都是区房地产交易核...


·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条件有哪些?
    在现在,租房是很多人目前的一种住房的解决办法,当租房时,房屋租凭合同是必须要签署的,签署以后双方是必须要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房屋的租凭,履行相关条约...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