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公司倒闭欠款债务偿还的相关法律规定
www.nj64.cn
公司倒闭欠款债务偿还的相关法律规定 一、公司倒闭后可申请破产的条件
我国的《企业破产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依照本法规定宣告破产。”拒此可知,企业破产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企业必须是经营上的严重亏损;再是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首先,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企业,由其债权人或债务人向企业所在地法院提交破产申请。另外,如果企业具备了企业破产条件,其要进入破产程序还必须由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并宣告其破产,这样企业才正式进入破产程序。
(一)企业因严重亏损,扭亏无望,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可提出破产申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不予宣告破产:政府有关部门、有关金融机构、企业、团体、个人给予债务人资助或帮助债务人清偿债务的;取得担保,自破产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能清偿债务的。
1、 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债务人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但并非就失去信用,失去清偿债务的能力,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应当是不能以财产、信用或其他能力等任何方法清偿债务。
2、债务人不能清偿的债务必须是已到清偿期限的。破产以债务人不能清偿为前提,不能清偿以债务到期为条件。
3、债务人所欠债务必须是能够以金钱评价的债务。破产程序中,如果债不能以金钱去评价,不能转化为给付财产(货币)的形式,最终不能强制执行,破产也就无实际意义了。不能以金钱评价的债务,不得作为破产之债。
4、债务人所欠债务应是在一定时期内无法清偿的债务。在认定债务人能否清偿债务,是否应当宣告其破产,应根据以上各条件予以综合评判。
二、关于公司破产欠款债务偿还的相关法律规定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本文主要介绍了公司面临倒闭时,在何种情况下可以申请破产,申请破产后应该优先偿还哪部分债务,清偿债务的顺序是什么,需要偿还哪些债务等问题。想要更加深入地了解公司破产欠款偿还的相关法律规定,请咨询律师或业内相关人士。深入了解公司倒闭债务偿还的相关法律,不仅可以给正准备创业的人群敲响醒钟,加深这部分人群对企业倒闭的风险理解,还能够使倒闭的企业家在迷茫中找到前进的方向,获得信心与勇气。
<<案发地
*
<<手机号
*
·
民间借贷利息问题怎么处理
在生活中,朋友之间借钱是彼此相互帮助的一种表现,这能促进友谊的稳固,但也可能会因为与之相关的问题而引起纠纷,如:借款双方就利息问题谈不拢而不欢而散等等...
·
银行倒闭存款风险储户需要承担吗?
银行倒闭存款风险储户需要承担吗?当今社会几乎所有人都在银行有存款,银行作为国家机构,真的安全吗?真的会长久的经营下去吗?在经历过金融危机后,或许没有人...
·
价款合同约定违约金是否存在最高限额
价款合同约定违约金是否存在最高限额没有合同违约金最高限额的规定1.但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30%,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
·
如何巧用公证规避民间借贷风险
如何巧用公证规避民间借贷风险一、谁借谁的钱不是那么简单鉴于民间借贷多发生在亲朋好友等熟人间,当事人签订借款凭证时因面子问题或缺少法律风险意识而具有...
·
股权转让债权债务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股权转让债权债务的注意事项是什么一、股权转让后债权债务如何处理第一、首先需要您将股权转让给第三方,与第三方(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股权转让...
·
债务纠纷法院判决后借条怎么办
债务纠纷法院判决后借条怎么办?如果法院将借条原件作为定案证据收取了,判决后通常不会退还。债权人可以凭借法院生效的判决书让对方还钱,对方不执行的话,可以向...
·
应收账款的追收技巧有哪些
应收账款的追收技巧有哪些一、应收账款的追收技巧有哪些1、调整优势心态。首先,要始终保持积极的心态(即克服迁就心理);其次,要树立起高度的自信(即克服恐惧...
·
民间借贷被告如何抗辩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国的经济环境原来越好,人们之间进行的商业活动越来越多,自主创业的人也越来越多,由于我国的银行借贷这几年的借贷条件越来越严格,但是...
·
客户拖欠货款如何向法院起诉?
客户拖欠货款如何向法院起诉?1、上交起诉状: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
·
夫妻之间打的欠条是否有效?
夫妻之间打的欠条是否有效?一、夫妻之间打的欠条是否有效1、婚前一方向另一方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婚后双方共同生活多年,离婚时出借方要求另一方偿还借款。...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