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借用别人名义签订合同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借用别人名义签订合同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一、借用别人名义签订合同后果
冒用公司名义签订合同已经构成无权代理,严重者还可能触犯刑法遭到刑责。
二、民法规定
中国《民法通则》将无权代理概括为三种表现:未经授权的“代理”。民事主体未经他人授权,也没有法律的规定或国家主管机关的指定而擅自以他人名义所为的行为;代理权消灭后的“代理”。代理权基于被代理人的撤销、有效期限届满、代理事务已完成或附解除条件之代理中在因条件成就而消灭后,原代理人仍以原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超越代理权限的“代理”,则超越代理权限的部分属于无权代理。
对狭义无权代理及其法律后果的规定,见于《民法通则》第66条:“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依此规定,就狭义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为订立合同行为而言,该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处于未定状态,其民事责任的承担取决于被代理人是否对无权代理行为予以追认。如果被代理人追认,则该无权代理转变为有权代理,所订合同对被代理人产生拘束力,由被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被代理人不予追认,则所订合同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其民事责任,自应由无权代理人承担。可见,因无权代理所订立的合同的法律后果,就其效力而言,为效力待定合同;就其民事责任的承担而言,则取决于合同效力状态的确定。
三、刑法规定
我国《刑法》第22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借用别人名义签订合同 的法律后果是相当严重的,您可不要以身试法。根据我过刑法规定,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签署或者实现合同的过程中,欺骗对方的财产是可以判三年以下的拘役,并且会被处以罚金。严重者,刑法更重。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关于酒驾拘役罚款多少钱?
    关于酒驾拘役罚款多少钱?一、关于酒驾拘役罚款多少钱?酒后驾驶:1、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


·别人欠钱5000多不还怎么办?
    别人欠钱5000多不还怎么办?别人欠钱5000多不还可以直接到法院进行起诉,理论上不管多少金额,法院都会立案,因为民事权利是以维权为目的,立案要求与款项数额没有...


·同事之间如何写借条才会有效?
    同事之间如何写借条才会有效?借条借款人:姓名____,性别____,民族____,出生年月日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今向______借人...


·公司债与公司债券是否相同
    公司债与公司债券是否相同一、公司债公司债是指上市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年以上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是由证监会监管的中长期直接融资品种。承...


·法官违法办案巨额欠款无法追回怎么处理?
    法官违法办案巨额欠款无法追回怎么处理?可以向检查机关举报处理具体判案的法官。如果对法院判决不服可以向上级法院或最高院申请上诉。二审仍觉不服也可向上级或最...


·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吗?
    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吗?债权人不一定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这要看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的行为是否有损于债权人的利益。原则上,合同当事人应当...


·现实中,要是债务人到期无法清偿债务的话,此时债权人可能会通过
    现实中,要是债务人到期无法清偿债务的话,此时债权人可能会通过一些比较极端的方式来讨债,就包括绑人要债。对于这样的行为,咋一看其实很符合《刑法》中规定的...


·存款无法确认数额如何立遗嘱?
    存款无法确认数额如何立遗嘱?存款无法确认数额应当在确认具体的数额之后订立遗嘱。但是如果遗嘱涉及的继承人只有一个的话,可以通过笼统概括的方式将其名下所有资...


·常见的债务人逃债方法有哪些?
    常见的债务人逃债方法有哪些?1、虚假登记。将公司所有或个人所有的房产、需要登记的动产如机动车等登记在关联人名下。2、虚假抵押。借用不动产抵押权人的优...


·离婚后欠的债务怎么办
    (一)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的,债权人不得向其配偶主张权利,除非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