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合同到期社保怎么办

当我们进入一家公司工作时,就会签订一份劳动合同。这份合同上会包含很多的内容, 社保就是其中的一部分。那么,在合同到期之后,社保怎么办呢?就和您探讨一下合同到期社保怎么办。
合同到期社保怎么办
1、合同到期不续签,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公积金有两种处理方式:一是转入新单位接续下去,如果其间有一段时间没有单位,则按自谋职业者(不是自由职业者)的规定继续缴纳;二是在办理完相关手续后,按自谋职业者进行缴纳。
2、做为自谋职业者缴纳,最大的影响有:一是缴费年限比有单位的职工多5年;二是达到年龄时只能领取养老金,而非退休金,数额上会有不同。不好说哪个比哪个多,因为自谋职业者也可以多缴多拿。自谋职业者的缴纳比例(以养老保险为例)可以在核定的养老保险基数的60%-300%之间选择。
3、失业金的领取长短与工龄(或者说合同年限)和失业保险的缴纳年限有关,满一年的可领三个月,最长的可领二年。不过一个人一生最多也就只可以领两年,是要累积计算的。
社保的特点
五大特征
1、社会保险的客观基础,是劳动领域中存在的风险,保险的标准是劳动者的人身;
2、社会保险的主体是特定的。包括劳动者(含其亲属)与用人单位;
3、社会保险属于强制性保险;
4、社会保险的目的是维持劳动力的再生产;
5、保险基金来源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缴费及财政的支持。
特征简介
1、保障性:指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
2、普遍性:社会保险覆盖所有社会劳动者。
3、互助性:利用参加保险者的合力,帮助某个遇到风险的人,互相互济,满足急需。
4、强制性:由国家立法限定,强制用人单位和职工参加。5.福利性:社会保险是一种政府行为,不以盈利为目的
保险对象范围限于职工,不包括其他社会成员。保险内容范围限于劳动风险中的各种风险,不包括此外的财产、经济等风险。(有些公司计算五险一金并不是按照员工实际工资,而是另外设置基数计算缴纳的)
以上就是有关有合同到期社保怎么办以及介绍了有关于社保特征的知识。由上文可以看出,合同到期之后,如果要续约,则有公司负责社保,如果不续约,则有当事人自己负责或是新单位负责。如果您的问题还没有得到解决,请您来电咨询的在线律师获得详细的解答。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合同违约金约定的相关规定
    合同违约金约定的相关规定《合同法》的相关规定(1)如果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违约金等于违约所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  第一百一十三条...


·保管合同的法律特征?
    保管合同的法律特征有哪些一、保管合同的法律特征有哪些第一、除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保管合同多为实践性合同,不要是合同。保管合同以寄存人对保管物的实...


·单位没续签合同怎么赔偿
    单位没续签合同怎么赔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


·合同未有开始执行是否有效力?
    合同未有开始执行是否有效力?一、合同未有开始执行是否有效力合同依法成立的就具有法律效力,合同虽然未开始执行但合同是依法成立的,就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本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为_______月。二、工作内容1、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岗...


·民法总则无效合同规定是怎样的
    民法总则无效合同规定是怎样的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民法典》有关民事行为(含合同无效行为)的规定1、民...


·生产合同赔偿诉讼时效是多久
    生产合同赔偿诉讼时效是多久?生产合同赔偿诉讼时效是二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章诉讼时效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


·超市毁约商家可以终止合同吗
    超市毁约商家可以终止合同吗可以终止合同,有合同约定按约定处理。无约定如构成根本性违约,守约方可解除合同。客户单方面终止合同,属于单方违约,应该按照合同...


·签订合同盖公章可以吗?
    签订合同盖公章可以吗?一、签订合同盖公章可以吗一般来说,只要该合同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那该合同就是有效。而没有签字只是程序问题,只是没有签字不能否定合...


·合同违约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合同违约的构成要件有哪些?一、简述合同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一)一般构成要件即违约当事人承担任何违约责任都必须具备的要件。1、违约行为《民法典》...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