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居间合同纠纷诈骗怎么量刑
www.nj64.cn
居间合同纠纷诈骗怎么量刑一、居间合同纠纷诈骗怎么量刑
1、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单处罚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个人合同诈骗,数额不满5000元的,单处罚金刑;5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的,为拘役刑;1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2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2、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个人合同诈骗数额满3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数额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具有两个以上情形的,在六个月之内酌情增加刑期: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个人合同诈骗,犯罪数额4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犯罪数额4万元,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3、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个人合同诈骗,数额10万元,并具有上列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1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每增加情形之一,刑期增加六个月;个人合同诈骗,数额20万元,法定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2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二、合同诈骗罪怎么认定
合同签订后,主要看行为人是否在其现有履约能力范围内积极为履行合同做准备,或者为供货积极组织货源,或者筹集资金,落实到行动上,则不认定为合同诈骗;反之,如行为人没有履行合同的诚意和行为,坐等对方履约,等获取非法利益后,对对方的正当请求予以搪塞、推托,甚至携款物逃匿,应认定为合同诈骗。
一般的合同纠纷中,行为人在约定或法定的期限内,具有履行所承诺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能力,即行为人拥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资金、货源、技术等,或根据其法定的经营范围或资金、货源情况,能够在规定或约定的期限到来时通过正当渠道达到履约所需的实际能力。否则,即视为在签订合同时虚构事实、伪造履约能力,其行为则为合同诈骗。
合同诈骗是刑法犯罪中明文规定的一种诈骗行为,当然居间合同诈骗也是一种犯罪行为,一样会受到法律的处罚,我们在上文为您介绍了关于居间合同纠纷诈骗怎么量刑的有关内容,另外还整理了如何认定合同诈骗罪的有关内容,以供您参考,如果还有其他居间合同诈骗的内容可以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案发地
*
<<手机号
*
·
合同订立的时候如何约定违约金
合同订立的时候如何约定违约金合同当中违约金条款是很重要的,这也是每一份合同当中都会出现的内容。不过就普通人来讲,在订立合同的时候究竟该如何约定违约金呢...
·
居间合同必须注明税点吗
居间合同必须注明税点吗一、居间合同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民法理论上,居间...
·
合同里约定违约金双倍合法吗
合同里约定违约金双倍合法吗?这样的约定不违法,只要双方同意并签字或盖章确认就是有效的。合同法对于违约金问题的主要规定如下:(1)如果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
·
赠与合同是什么?
赠与合同是什么意思?一、赠与合同是什么意思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之规定,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
·
一、承租人私自转租后出租人能解除合同吗?
一、承租人私自转租后出租人能解除合同吗?可以,根据《民法典》规定,主要在下列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单方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1、承租人使用不当,致使租赁物受...
·
居间合同报酬比例一般是多少
居间合同报酬比例一般是多少居间合同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使用到的一种涉及到第三方服务的合同形式,居间人作为第三方服务往往在居间合同中提出报酬请求,居间...
·
国际贸易合同的效力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国际贸易合同的效力成立的条件有哪些?一、合同效力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
买方做阴阳合同算违约吗?
一、买方做阴阳合同算违约吗?阴阳合同在二手房买卖中普遍存在,但合同并不完全无效。根据2014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疑难问题的...
·
商铺出租合同怎么写?
商铺出租合同怎么写?现在许多个体经营户都采用商铺出租的方式来获取经营场地。商铺出租早已不是一件稀奇的事情,但是,商铺出租合同与普通房屋出租合同不同,...
·
合同诈骗罪怎么确定数额
合同诈骗罪肯定是属于诈骗犯罪当中的一种,实践中,该罪不仅会侵犯他人的财产权,同时还会给经济市场秩序造成一定的影响。而作为财产类的犯罪,具体定罪、量刑的...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