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被继承人债务有哪些,如何清偿被继承人债务




有的公民在死亡的时候,除了给继承人留下了遗产,同时也是遗留的有一些债务的。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被继承人债务都包括了哪些呢?而此时,被继承人的债务又该怎么清偿?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详细了解。

一、被继承人债务有哪些

被继承人的债务主要包括这样几类:

1、被继承人依照我国税收法规的规定应当缴纳的税款。

2、被继承人因合同之责欠下的债务。

3、被继承人因侵权行为而承担的损害赔偿的债务。

4、被继承人因不当得利而承担的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

5、被继承人因无因管理而承担的补偿管理人必要费用的债务。

6、其他属于被继承人个人的债务,如合伙债务各属于被继承人应当承担的债务,被继承人承担的保证债务等。

二、被继承人的债务怎么清偿?

1、当只有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时,从原则上讲,应当依照继承人各自所得的遗产份额,按照比例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即多得者多还,少得者少还。当然这种清偿仍必须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也就是说继承人最多清偿数额不超过他的继承所得。

2、如果几个遗产接受者中既有法定继承人,又有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时,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继承到的遗产清偿债务,如其所得遗产不足以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

3、如果只有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的,应当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

三、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方式有哪些?

司法实践当中,被继承人的债务清偿,有两种方式:

(1)先行清算与清偿,然后分割遗产。

依照此种清偿方式,共同继承人首先从遗产中清算出遗产债务,并将清算出的相当于遗产债务数额的遗产交付给债权人,然后在遗产有剩余的情况下,继承人可根据各自应继承的份额,分配剩余遗产。

(2)先分割遗产后清偿债务。

依照此种清偿方式,共同继承人应先根据他们的应继份额分割遗产,同时分摊遗产债务,然后各继承人根据自己分摊的遗产债务向债权人清偿债务。但各继承人应对债权人负连带责任,以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不受损害。

如果这个继承人当中有法定继承人,先由法定继承人清偿债务,那么不足清偿的部分,再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照他们所取得的遗产的份额来清偿债务。如果没有法定继承,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那么就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照自己所得到的遗产的比例份额,来清偿债务。

这两种方法相比,当然第一种方法是最简单最方便,而且是不容易产生,跟债权人之间是不容易发生纠纷的,第二种办法就比较麻烦,很容易产生纠纷,这是遗产债务的分割方法。

通常被继承人债务,只有经过法律的认定,属于合法债务的,那么在其死的时候没有偿还的,那么此时才会有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对其债务进行清偿。同时,在清偿被继承人债务的时候也有一些方式,具体内容我们已经在上文中作出了讲解,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出版合同范本的条款有哪些 一、出版合同范本的条款有哪些?
    出版合同范本的条款有哪些一、出版合同范本的条款有哪些?出版合同范本甲方(权利人):_____地址:_____乙方(出版者):_____地址:_____作品名称:_____...


·委托贷款利率上下限是如何确定的?
    委托贷款利率上下限是如何确定的?一、委托贷款的概念委托贷款是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金融机构(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


·股票与债券有什么不同
    股票与债券有什么不同一、股票与债券有什么不同股票和债券虽然都是有价证券,都可以作为筹资的手段和投资工具,但两者却有明显的区别。1、发行主体不同作...


·不当得利之债的返还范围有哪些
    不当得利之债的返还范围有哪些?一、不当得利之债的返还范围不当得利之债一经成立,当事人间即发生债权债务关系,受害人有权请求受益人返还不当得利,受益人负...


·企业对外举债需要注意什么
    企业对外举债需要注意什么一、企业对外举债需要注意什么在经济生活中,企业可能会通过各种途径对外举债,以获得充足的现金流。但是,我国刑法明确规定了非法集...


·欠债不还法院怎么判?
    欠债不还法院怎么判?欠钱不还这种情况,是在我们生活中经常会发生的,有很多人因为各种原因拒绝偿还借来的钱财,使借钱者遭受损失,并且很困扰。如果一旦发生...


·银行拿到他项权证后放款需要几天?
    银行拿到他项权证后放款需要几天?现在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人在开放商房地产那里买房子都是通过向银行抵押贷款的方式进行买房的,然后根据每个月多少钱的分期进行...


·欠条多长时间过期?
    欠条多长时间过期?在生活当中,借钱后都要写一张欠条,以此表明借钱的时间和约定还款的时间。那么欠条是否具有法律效应呢,多长时间就会过期,下面我们为您简要...


·老板欠钱不还没有合同怎么办?
    老板欠钱不还没有合同怎么办?没合同的情况下,老板欠钱不还也是可以起诉的,应当提交转账记录或者相关录音文件来进行证明处理,比如人证、聊天记录、转账凭证或...


·集资诈骗追回赃款可退回吗?
    在现在的社会中,经常会出现团伙聚集集资诈骗的情况,集资诈骗不仅会牵连到受害人的家庭生活,而且很有可能会危害社会治安,所以法律对集资诈骗罪的处罚也比较严...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