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租房怎样避免中介风险

目前,对于大多数租房的人来讲,都会选择通过中介来帮助自己尽快的找到比较适合的房源。这样做固然有一定的好处,但此时也是会存在相应风险的。那么从实践经验来讲,租房的时候应该怎样避免中介风险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租房怎样避免中介风险
通过房产中介租房、买房而受骗上当的事例,近年来在媒体上屡见不鲜,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部分小中介素质不高,唯利是图,致使侵害客户的事时有发生。地产专业人士建议消费者注意做好以下三步,以规避这类风险的发生。
首先,看两证,细辨真与假。所谓两证,即指房产中介公司既要有房地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又要有工商部门核发的经营许可证。如果只有经营许可证,没有资质证书,一般是咨询机构,可以搞房屋政策、信息等咨询,不能做房屋租赁、买卖等中介业务;如果只有资质证书,没有经营许可证,则属非法经营。只有两证齐全,才是合法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所以,当你准备找中介公司租房时,一定要先看其是否具备两证。值得一提的是,在看两证时,还要细辨真与假,做好看原件,不要看复印件,并把注册号记下来,因为有些非法中介机构利用复印件弄虚作假。如果你与两证齐全的中介机构发生纠纷,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向消保委或房地部门投诉,反之,一旦发生纠纷,则将无人予以受理。
其次,签合同,要细不要粗。在签订租房合同时,消费者一定要把协议内容搞清搞细。作为承租方,一般在选定自己信赖的房产中介
最后,选中介,宜大不宜小。这里的大与小,指的是中介公司的规模。一般来说,规模比较大的中介机构,其专业人员数量多、水平高,信息资源丰富,中介行为也比较规范。规模小的往往实力较弱,信息量及信息流通范围都受到局限,一些小中介为了招揽客户,连吹带侃、信口开河、坑蒙拐骗也就不足为奇了。
二、房屋租赁的注意事项
1、由于房屋租赁代理所涉及法律关系复杂、业务延续时间较长,因此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因素产生纠纷的可能性较大。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在选择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介绍信息的交易方式后,由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直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2、房屋出租人、承租人与可从事房屋租赁代理业务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指与指定银行签订租赁代收代付委托协议、缴纳租赁代理保证金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事房屋租赁代理活动时,应将房屋出租代理合同及房屋租赁合同向指定银行备案,通过指定银行代收代付租金,有效降低交易风险。
3、房屋租赁当事人在与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事房屋租赁经纪活动之前,可登录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查看房地产经纪机构基本情况、被投诉情况及信用档案情况,尽量选择信用良好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在签订合同之前,应认真阅读合同条款,通过合同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建议使用合同示范文本(可通过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免费下载)。
要是通过中介机构租房的话,此时就需要先了解清楚可能出现的风险,然后再想办法来避免,这样才能最大限度的维护自身的利益。上述就是对“租房怎样避免中介风险”的解答,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购买二手房要注意的问题都有哪些
    可以说不管是购买怎样的房产,对于购房者而言都是有一些需要注意的问题。但现实中,由于不同购房者购买的房产情况不同,因此具体需要注意的问题也还是有所差异的...


·离婚几年后买的房子财产怎样分割
    离婚几年后买的房子财产怎样分割应当平分,首先,办理了离婚登记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已经生效,除非有欺诈、胁迫等情形存在的,离婚协议生效后财产是无法请求...


·商品房
    商品房购买超过5年、住房面积低于144平方1.5-2%契税0.1%印花税80元登记服务费6元/平方米转让费20元配图资料费工商合同鉴证费购买超过5年、住房面积超...


·父母健在房产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父母健在房产继承顺序是怎样的?一、父母健在房产继承顺序是怎样的?父母健在房产继承顺序是不存在的,只有父母死亡才能够考虑继承顺序。法定继承是依照法律的...


·农村盖的低保房产权归谁?
    一般情况下是归国家的。低保指因家庭成员存在重度残疾或疾病丧失劳动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城乡低保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预算管理科学精细。...


·房屋产权变更有什么费?
    房屋产权变更有什么费?一、房屋产权变更有什么费?房屋产权变更有:1、税类:(1)契税按照产价百分之二;(2)印花税按照产价万分之五。2、费类:(1)登记...


·一、没有遗嘱房产怎么办理?
    一、没有遗嘱房产怎么办理?没有遗嘱的房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人的顺序继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


·继承的房产不办理过户可以吗
    房产的流转常见的就是买卖、赠与以及继承,在前两者的情况下,您都清楚是需要办理相应的过户手续的。但就继承的房产来看,如果当事人不办理过户手续的话,是否...


·夫妻双方的按揭房加名子的流程是什么
    夫妻双方的按揭房加名子的流程是什么?1、带上结婚证、房产证、身份证(俗称的三证)原件及复印件。2、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到窗口办理。3、婚后房产证...


·房屋合同中违约金是什么?
    房屋合同中违约金是什么第一,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的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效,又具...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