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建筑材料购销合同范本

建筑材料购销合同范本

建筑材料购销合同

甲方(需方):

法定代表人:

甲方公司地址:

甲方施工地址:

乙方(供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公司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设材料购买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产品的名称规格单价数量及其它:

编号产品或

原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单价

(张/元)需量备注

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

模板按样品收货,整板在自然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备注:参照所提供的模板使用说明资料使用,产品合格率为95%)若出现质量问题如大面积开胶起层包调包换,有一张换一张。

二、乙方供应产品或原材料必须满足:

1、达到四川省相应的质检验收标准;

2、按照甲方所需要的规格品牌商标(产地)和数量及时供应;

3、有产品合格证明书或相关文件。

三、供货时间、运输

1、甲方应提前二天将供货计划告知乙方,乙方得到计划后应在甲方计划二天内供货。

2、由乙方负责货物的装车运输,并运至指定地点:到工地由甲方负责卸货。货物到达指定地点后,甲方及时派收货员 对货物的数量进行验收,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作为双方结算的最终依据。(结算以实际送货数量为准。)

四、货款支付方式和时间

计算货款方式及付款约定:货到工地一个月后7个工作日内付清此次货款。

五、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1%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3、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4、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六、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2%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并承担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七、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以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八、其它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供方一份,需方一份。本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货款结清后此合同终止。

需方(公章)     供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综上所述,关于建筑材料购销合同的范本,最重要的就是要规定好产品的名称规格单价数量方面的信息,依据合同及时、按时、按要求的发好货,处理好一些细节问题。另外,对于双方的责任划分问题也要做好相关的规定,以免以后出现纠纷问题,可以咨询吉林律师。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建筑分公司签订总包合同是属于有效的吗?
    建筑分公司签订总包合同是属于有效的吗?一、建筑分公司签订总包合同是属于有效的吗?首先,分公司属于总公司的组成部分,不能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对外...


·违章建筑的界定是怎么规定的
    违章建筑的界定是怎么规定的对于违章建筑,想必您也应该有一个大概的认识和了解。比如说有些时候我们会见到,有些人在房屋的顶层擅自加盖楼层,或者说搭建出所谓...


·建筑分公司哪些合同有效?
    建筑分公司哪些合同有效?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本公司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就是为了充分地、更方便地开展经营业务,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开展业务...


·违规建筑高空坠物有法律责任吗
    违规建筑高空坠物有法律责任吗《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


·哪些人可以强制拆除违法建筑
    哪些人可以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生活中,违法建筑是大量存在的。而有关部门可以签字进行拆迁,那哪些部门有权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呢?可能很多人对此就不是很了解了,下面...


·建筑公司公司债券的种类有哪些
    建筑公司公司债券的种类有哪些一、建筑公司公司债券的种类有哪些(1)按债券期限,公司债券可分为短期公司债券、中期公司债券和长期公司债券。根据我国公司债券...


·实际施工人的类型包括哪些?
    一般来说,实际施工人包括转包合同的转承包人、违法分包合同的分承包人和外部挂靠关系中借用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三种类型,实际施工人就是上述违法情形中实际完成了...


·农村违章建筑强制拆除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农村违章建筑强制拆除的程序是怎么样的?一、农村违章建筑强制拆除的程序是怎么样的?第一,立案。立案就是执法部门对于发现或接到投诉、举报等事实或者材料...


·建筑招投标流程是怎样的
    建筑招投标流程是怎样的建筑工程招标是建设单位进行对外寻找承包单位的一种方式,一般的大型工程项目都会选择用这种方式进行招标。为了保证竞争公平公正的原则...


·建筑承包合同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建筑承包合同司法解释是怎样的工程承包合同事关重大,其中需要结合建筑工程的相关事宜,又需要遵守我国的合同法和其他诸多的法规,这样的话,工程承包合同才是有...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