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继续履行合同起诉状范本

继续履行合同起诉状范本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即使签订了合同发,有一方也不按合同执行的情况。那么,这时候,我们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民事诉讼中的继续履行合同起诉状是有一定的规范的。下面,我们将会您详细的介绍一下。

继续履行合同起诉状范本

原告:  男,汉族,  年  月  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  


电话:   ? ? ? ?


地址:  市  区  镇  集体宿舍

原告:  ,男,汉族,    年  月  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地址:  市  区  镇  集体宿舍

原告:  ,男,汉族,  年  月  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地址:  市  区  镇  集体宿舍

原告:  ,男,汉族,  年  月  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地址:  市  区  镇  集体宿舍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继续履行《××客运线路租赁承包合同》

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原告共同合伙投资,以承包经营的方式有偿取得被告的  至  的直达快客运输经营权。并经被告的指派由原告  做为股东代表与被告签订了承包经营合同书(合同期限为六年,至20  年  月  日合同期满),同时也确认了其他股东。

20  年  月  日,股东  不幸因病去世,被告却以此为借口,要求提前终止合同,这是毫无道理的,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根据被告19  年  月  日和20  年  月  日的《报告》和《通知》所确认的事实,股东××仅仅是作为承包方的股东代表签订合同,股东  不幸因病去世,并不导致原告等人的合伙组织解散,也不会影响合同的继续履行,因此,特诉法院,依法判令被告继续履行合同,以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在我们遇到对方不按所签订的合同去执行的时候,我们可以递交继续履行合同起诉状,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按照合同的条款去执行,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在进行撰写时,可以依据上面给出的范本进行撰写,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合同主体换了怎么办
    合同主体换了怎么办一、合同主体换了怎么办合同主体变更,最好签订关于主体变更的补充协议,双方当事人如果协商一致,也可以重新签订合同。而合同主体变更...


·运输合同有哪几类
    运输合同有哪几类一、运输合同有哪几类1、根据运输对象的不同,运输合同可分为客运合同和货运合同。2、据运输方式的不同,运输合同可分为单一运输合同和多...


·一、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至于租赁合同提前解除的赔偿问题,如果租赁合同未对此约定,承租人单方解除合同的,应由承租人赔偿出租人的损失。一般来说...


·合同到期不续签有影响吗?用人单位有补偿吗?
    合同到期不续签有影响吗?用人单位有补偿吗?一、合同到期不续签有影响吗?劳动合同期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期满前办理续订手续...


·发出通知书起内双方签订合同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发出通知书起内双方签订合同的成立条件有哪些一、发出通知书起内双方签订合同,要约时间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


·国际贸易合同的签订应注意哪些问题
    国际贸易合同的签订应注意哪些问题国际贸易合同在国内又被称外贸合同或进出口贸易合同,即营业地处于不同国家或地区的当事人就商品买卖所发生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


·一、店面合同没到期违约金是多少?
    一、店面合同没到期违约金是多少?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


·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有哪些限制
    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有哪些限制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是指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人按照自己的意思而撤销赠与。由于赠与合同具有无偿性,所以法律允许赠与人任意撤销...


·合同中未约定违约金怎么办?
    首先,没有约定就要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来解决。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


·产品代理合同一般几年一签?
    产品代理合同一般几年一签?产品代理是企业为了快速、有效扩大销售规模而采取的一种营销模式,各级代理商负责本地区内的产品销售,代理商的经济收入主要根据产品...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