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我们在企事业单位工作,当你上岗的时候都是都是要签署一份劳动合
www.nj64.cn
我们在企事业单位工作,当你上岗的时候都是都是要签署一份劳动合同,里面说明与你工作的相关内容。而这份劳动合同也是有一定的期限的。当你的合同期快到的时候,企业会根据你的工作情况和你的意愿与你续签劳动合同。那这时,企业便会向你发出续签劳动合同通知书,那续签劳动合同通知书的格式是什么样的?下面我们就来具体分下:
一、劳动合同续签的含义
劳动合同的续签是指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到期之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保持劳动关系,于是在原劳动合同终止前办理延续手续的行为。
最新通过的《劳动合同法》,明确: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二、企业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应该符合的条件
1、续签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应是原劳动合同的双方,否则将产生新的劳动合同,而非劳动合同的续订。
2、续签劳动合同的内容基本上与原来的劳动合同一致,主要系劳动合同期限的变更,当然若其他内容也发生变化者,同样属于劳动合同的续订。
3、续签劳动合同的需要经当事人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
4、续签劳动合同协调一致例外是,劳动者符合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则应与之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正确操作劳动合同续签通知的方法
1、在公司员工入职近一个月的时候(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及时对员工作出初步的评估,看看是否符合公司的录用条件,如果不符合就走辞退的程序,如果符合就走签约的程序。
2、对于初步认可的员工,在入职一个月即将到期时及时通知该员工的部门负责人,让其通知该员工到人事部签订劳动合同。
3、由人事部对该员工出具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要求其签收,注意要一式两份,一份给对方,一份公司留底,这一步是必须的,千万不要认为是多余的。如果劳动者不愿签订,那么一般来说单位要辞退,并且辞退是合法的。
4、劳动者签好通知书后当场签订劳动合同,至少一式两份,一份给对方。
四、续签劳动合同通知书的格式
劳动合同续签通知书
单位(本人)与你(单位)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期限将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届满,单位(本人)决定继续与你(单位)续订劳动合同,如同意续订合同,请于____月____日上/下午____时到____(部门)办理续订劳动合同手续。如不同意续订合同,请于____月____日前以书面方式答复单位(本人)。 通知方(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签 收 回 执 本人(单位)已收到单位(职工______)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发出的《续订劳动合同通知书》。
被通知方(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到期后企业就应该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如果不续签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应该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我们如果作为一个工作者,应该要有这个续签劳动合同的意思,如果企业没主动找我们,那我们就应该主动找用人单位提出续签意愿,这样可以避免双方产生不必要的损失和麻烦。以上便是续签劳动合同通知书的格式,相信您看了都有一定的了解。
<<案发地
*
<<手机号
*
·
试用期提出辞职怎么结算工资
试用期提出辞职怎么结算工资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工...
·
每个公司或企业都会给员工每年放一次假,俗称年假,放年假不但可
每个公司或企业都会给员工每年放一次假,俗称年假,放年假不但可以起到让员工更好的进行休息调整,以便之后工作效率的提高;也可以让企业修整一段时间,进行思考,...
·
如何进行劳动关系积极处理?
下岗职工是否与国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是企业是否减下人来,解决其冗员问题的一个标志,关系到国企改革的成败。而劳动关系对职工来说,又是他们与企...
·
遇到公司拖欠工资找谁举报?
员工为了公司的业绩辛辛苦苦的付出,到最后就是通过这种付出要获得工资报酬的,而且劳动关系的核心本质上就是围绕着公司开展的,不论是法律上还是员工个人,肯定...
·
签订劳动合同未上班的合同还生效吗
签订劳动合同未上班的合同还生效吗一、签订劳动合同未上班的合同还生效吗劳动合同有效。当然如果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
·
西安日报工伤保险长期待遇审核什么时候开始?
西安日报工伤保险长期待遇审核什么时候开始?长期待遇的审核每年的三月份开始进行审核,此次年审范围包括截至2018年3月31日按规定享受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长期待...
·
公司改制工商核准要哪些文件?
公司改制工商核准要哪些文件?对于一个公司的负责人而言,熟知公司方面的政策与规定是很有必要的,就比如说公司改制。简单来说就是公司所有制的改变,要想实现...
·
48小时死亡工伤认定应怎么理解?
我国针对劳动者制订了工伤保险制度,劳动者发生工伤之后可以申请工伤保险进行赔偿。在工伤认定标准中包括了劳动者在工作时间或工作岗位内如果突发疾病的,在48小...
·
用工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有哪些?
用工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有哪些?必须要赔偿;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额根据以下不同情况具体处理:1、单位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
·
用人单位辞退生病员工合法吗?
用人单位辞退生病员工合法吗?劳动者在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否则,就是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劳动者有...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