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酒后驾摩托车撞车怎么处罚
www.nj64.cn
酒后驾摩托车撞车怎么处罚 一、酒后驾车撞人的处罚是怎样的
如果负事故主要或全部责任,要承担交通肇事的刑事责任。如果私了,要根据对方的户籍性质计算有关赔偿金额。
1、根据《刑法》第133条规定,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构成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酒后驾驶机动车”致一人以上重伤的以“交通事故罪”定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醉酒驾车犯罪法律适用问题的意见》规定,“行为人明知酒后驾车违法、醉酒驾车会危害公共安全,却无视法律醉酒驾车,特别是在肇事后继续驾车冲撞,造成重大伤亡,说明行为人主观上对持续发生的危害结果持放任态度,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对此类醉酒驾车造成重大伤亡的,应依法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醉酒驾车,放任危害结果发生,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应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二、酒驾是否判刑
酒驾是否判刑,关键要看酒驾是否构成犯罪。酒驾不一定都构成犯罪,只有符合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时才会构成犯罪。
醉驾是一种行为,“醉驾”这两个字并不是一个罪名。有醉驾行为可能构成三种犯罪:
1、危险驾驶罪,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只要在道路上行驶时属于醉酒,就构成此罪,无论是否发生了交通事故,都构成此罪。此罪可判处拘役和罚金。此罪的刑罚是很轻的。
2、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醉酒驾驶已经违反了交通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3、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据最高法院的意见和司法权威的发布(最高法院公布的两起醉酒驾驶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案件,孙伟铭案、黎景全案都是醉酒发生事故后在逃逸才构成此罪),酒后行驶发生了交通事故若没有逃逸行为,积极配合交警部门处理交通事故,没有将多数人人身财产安全置于不顾,只是普通的交通肇事,但若酒后行驶在发生了交通事故后,仍高速行驶驾车逃逸,放任危害公共安全的结果发生,其逃逸行为已经危害了不特定人的公共安全,将行人、其他机动车辆或非机动车的安全置于不顾,以涉嫌危害公共安全,应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此罪很重。
酒后驾摩托车撞人的行为,如果驾驶者是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的话,那么就会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此时根据《刑法》的规定,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当然要是有逃逸情节的话,那么处罚就会更重一些。以上就是对酒后驾摩托车撞车处罚的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案发地
*
<<手机号
*
·
二手房交易注意哪些事项
在进行二手房交易的时候,对于当事人来讲也是有很多需要注意的事项,不然的话日后自己的利益就有可能受到损害。至于二手房交易注意哪些事项,就请各位跟随我们一...
·
公司法关联交易回避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关联交易回避方面的规定是什么?上市公司经营过程中,会涉及到很多利益方,在开展并购的时候,经常会涉及到关联交易。对于公司而言,关联交易可以节约谈判...
·
醉酒驾驶电动车出交通事故如何处罚
醉酒驾驶电动车出交通事故如何处罚具体要看电动车是否归属机动车类型,若未达到机动车标准,则只能以非机动车认定,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目前暂无法规约束,不影响...
·
道路交通事故护理费赔偿标准
一、道路交通事故护理费赔偿标准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护理费=误工费2、护理人员没有收入的:护理费=当地护工同等级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最长不超过2...
·
个人房产税每年都要交吗,有哪些内容
个人房产税是国家针对个人所拥有的房产所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其对象仅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对于农村房屋或者城镇个人住房是不征收的,那么有人会问,个人房产税...
·
期房交房时要注意什么事项
期房交房时要注意什么事项1、注意及时接收入住通知书,并关注期限。通常开发商所约定的期房交房时限是在通知书寄出的30天时间内,购房者需要安排好时间。在接到...
·
外地二手车过户到本地可以上牌吗
外地二手车过户到本地可以上牌吗一、外地二手车过户到本地可以上牌吗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异地购买二手车可以直接在车辆所在地上牌,也可以回所在地上牌。1、先...
·
交通事故财产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包括了人身损失和财产损失,而这其中的财产损失又具体分为了直接财产损失和间接财产损失。在计算交通事故财产赔偿数额的时候,需要结合这两方...
·
济南车租车误工费如何计算?
济南车租车误工费如何计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的被...
·
车祸理赔误工费申请书是否需要书写?
车祸理赔误工费申请书是否需要书写?车祸理赔误工费申请书是需要书写的,误工费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即误工时间),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