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建筑工程项目分承包方式有哪些

建筑工程项目分承包方式有哪些? 建筑工程项目分承包方式
分包商与总包商都以法人的身份签署分包合同,合同具有法律效益。由发包职能部门选择合适的分包商,承揽总包项目的分包工程,签定分包合同,在法律约束下,对分包商的激励、处罚、控制将与行政关系下的管理有着很大的区别,难度有所增加,但却强化了项目管理的规范化。企业内部的组织管理关系,也可以视为一种内部的合同,而分包是一种外部合同,违反内部合同只会引起轻微的处罚,而违反外部合同,就可能带来诉讼。所以我们必须非常的重视合同管理。 项目应建立专门的合同文件管理系统,此工作对总包、分包商均有重要意义。合同事件程序化管理一般包括,合同前期管理程序、合同执行管理程序、变更控制管理程序、索赔程序等。
一、合同类型按合同支付方式分为总价合同(也称约定总价合同)和单价合同。
1、总价固定合同是以固定不变的合同总价发包的方式,适用于工期不长,工程施工内容明确的项目。承包商需要承担大量的风险,可能会为许多不可预见的因素付出代价。这种合同方式在规模较小的工程中应用较多。业主大多采用此方式进行风险转移,将风险转移到总包商身上,总包商也可以用这种形式将风险转移到分包商身上。
2、单价合同是以估计的工程量为依据,而计算出的合同价格的发投标者只填报单价,包方式。项目结束后,按实际量结算。
3、成本补偿合同也叫成本加酬金合同,指业主在支付工程实际成本后,再按实现约定的方式支付给承包商管理费用及利润(酬金)。这种合同方式灵活机动,应用的巧妙的话,可起到非常好的激励作用。
二、分包合同包括的内容。
1、分包计划:是总包商应在对业主的投标期间,就着手拟订项目的分包计划,初步确定工作范围、数量、开竣工时间等。若中标,则对分包计划进行修正和细化。制定分包计划可将项目的工作进行细化管理;可便于送业主审核和协调指定分包;能在前期了解项目成本,分包计划应与项目进度计划紧密结合,应与项目工作分析结构内容相一致。
2、确定合同范围:根据分包计划,便可对分包工程进行合同内容确定。
三、合同执行阶段的合同管理。
合同执行阶段的合同管理是一个动态的管理过程,实质是监督合同的执行情况,努力促使合同乙方按合同要求认真完整地履行合同义务。
四、对合同范围的管理,有下列管理过程来实现。
五、合同支付应在合同签定时确定。
六、风险和保险风险分担应在合同订立时确定。
一般总包方在发包时将风险转移到分包商身上,一般采取措施为:
1、索赔时总分包双方都可运用的武器。一般索赔在发生索赔事件28天内要发出索赔通知,随即提报索赔资料,42天内报送完整的索赔报告,索赔报告应包括:概述事项、索赔根据、索赔量计算内容、索赔证据。注意索赔的时间效力,如未能在28天内发出索赔通知,赔偿责任将被解除。无论总包还是分包,当发生可以进行索赔的事件时,应当有进行跟随记录的习惯,不论责任归属,应先采取同期记录的方式,收集证据。
2、争端一般来说,合同双方必然会发生争端,解决争端应在合同订立时就争端的解决程序和规则达成协议。争端发生可寻找第三方予以裁决,第三方的选择应得到双方认可。
3、仲裁,当争端在第三方裁决后,不能解决,则提请仲裁机构仲裁,直至法院诉讼。
七、合同文件管理系统建立是合同管理的基础性工作。
建筑工程项目分承包方式总的来说分承包管理合同中涉及到的条文比较多还有繁琐,在每一条条例中都会有相应的说明解释还有一些细的条文,再加上建筑工程本身具有的复杂性,这就使得建筑工程中的各个合同都具有一定的复杂性,所以避免一些无法理清的问题发生建议您都应该去咨询相应的法律工作者,这样更加的方便及准确。想了解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工伤能做司法鉴定怎么进行
    工伤是很常见的,您可能也听说过有关工伤的事,受伤以后要积极的治疗以外就是需要进行工伤的鉴定,工伤能做司法鉴定的,但是必须按照工伤的标准和司法鉴定的要求...


·工伤赔偿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工伤赔偿算夫妻共同财产吗不属于。一方因工伤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亦即个人财产。这是因为一方工伤的补偿款,是用人...


·劳动合同到期需要提前通知吗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固定劳动期限合同后,劳动合同到期就是劳动合同终止的原因之一。针对“劳动合同到期需要提前通知吗?”这个问题,我们将通过下面的分析,告诉...


·因工受伤最迟多久做工伤认定有效
    1.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诊断认定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有特殊情况的,经社会保险...


·综合工时制员工的加班费怎么算
    一、综合工时制员工的加班费怎么算综合计算工时制,指企业因工作情况特殊或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需要安排职工连续作业,无法实行标准工时制度,采用以周、月、...


·一、八级伤残的工伤保险待遇的内容是什么?
    一、八级伤残的工伤保险待遇的内容是什么?八级伤残的工伤保险待遇的内容主要是:(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0个月本人工资;(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


·司机必须与平台签劳动合同
    司机必须与平台签劳动合同《暂行办法》明确,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保障提供服务的驾驶员具有合法从业资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根据工作时长、服务频次等特点...


·工伤鉴定后工资怎么算?
    受伤是每一个人不想遇到的事情,但是意外事故在所难免,在工作中就会发生安全事故,一般情况下任何企业公司都会对安全问题十分的重视,特别是从事危险工作的劳动...


·员工在一个单位工作,就需要和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确定双方的权利
    员工在一个单位工作,就需要和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不过这种劳动关系不是永久性的,因为各种的原因,员工离职或者被辞退,就需要和单位解除...


·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的规定有哪些
    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的规定有哪些?找专长律师:公司经营律师合同事务律师损害赔偿律师婚姻家庭律师劳动工伤律师工程造价管理是项目的核心工作,是项目...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