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借款利息偿还方式有哪些?
www.nj64.cn
借款利息偿还方式有哪些? 一、借款利息偿还方式有哪些?
实践中,一些民间借贷纠纷对欠款偿还时并未约定是先偿还本金,还是先偿还利息。对此,在有息民间借款合同中,按期支付利息是债务人的主要义务,是债权人的主要权利。
支付利息的期限一般由双方的借款合同约定,借款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当事人协议补充。如果当事人没有达成补充协议的,利息是在到期本息一同支付,还是应先按期支付利息呢?对此问题应当区分具体情况。如是分期偿还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05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
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之规定,应先支付利息,而不是先支付本金。当然,依据地区特殊的交易习惯确定能够确定的,尽量服从交易习惯。
二、借款利息的偿还方式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但是,如果借款合同到期,借款人没有还款,那么从还款到期日开始计算,也可以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所以,在订立借款合同时,明确利率是十分必要的。
关于借款利息偿还方式,我国相关法律中规定的,通常是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来履行,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话,那么再按照法律的规定来履行。不过,当事人在约定借款利息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不能超过银行同期利率的四倍。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来电咨询我们的茂名律师。
<<案发地
*
<<手机号
*
·
朋友欠钱不还起诉法院怎么办
朋友欠钱不还起诉法院怎么办?(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
·
朋友欠钱不还说没钱怎么办
朋友欠钱不还说没钱怎么办处理。先商量着来,商议达成一致就双方法院会采取措施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以查明被执行人是否有隐瞒的财产情况,实在没有钱的,需要...
·
预防欠债纠纷的措施都有哪些
在日常生活中,朋友间借钱是很常见的事,如果借钱给朋友但其不还的话,向追讨又显得不讲情义。所以,了解如何预防欠款纠纷是十分必要的。那么,在实践中,预防欠...
·
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在我国,很多关于枪支的行为其实都是被认定为犯罪的。就包括非法持有枪支、违规制造枪支等等。也就是说必须要先取得了相应的配枪资格之后,才能持有枪支,否则的...
·
夫妻婚内债务离婚怎么算
婚内债务离婚怎么算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共同债务也是需要进行分割的,那么婚内债务的承担要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为个人婚前债务。对一方婚前已经形...
·
债权人拿走债务人财产如何认定行为 一、债权人拿走债务人财产
债权人拿走债务人财产如何认定行为一、债权人拿走债务人财产违法么债权人私自拿走债务人物品侵犯了债务人的财产权,属于违法行为。这是两码事,不能以欠债不...
·
夫妻一人死亡债务处理是怎样的
夫妻一人死亡债务处理是怎样的一、夫妻一人死亡债务处理是怎样的夫妻一方如果不幸死亡,其欠的债由谁来还,通常人们会认为应该由其配偶或者其子女、父母来偿...
·
连带保证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会导致保证债务中断吗?
连带保证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会导致保证债务中断吗?一、连带保证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会导致保证债务中断吗?不会,因为连带保证中,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也可以...
·
在我国关于醉驾的罚款由谁付在我国关于醉驾的罚款由造事者支付
在我国关于醉驾的罚款由谁付在我国关于醉驾的罚款由造事者支付。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
·
内部债权债务的抵销主要内容是什么?
内部债权债务的抵销主要内容是什么内部债权债务的抵销主要内容在下文中我们阐述的很清楚,内部债权债务的抵销主要讲述的是债权债务中发生的问题,这些问题需要用...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