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建筑工程施工管理要求 每一栋建筑从设计,到施工,竣工交付使

建筑工程施工管理要求

每一栋建筑从设计,到施工,竣工交付使用都倾注了许多人的心血,而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也是最为复杂艰辛的,那么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在哪些方面具体有什么要求,需要各个方面做出那些努力,下面就让我们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信息吧。

一、建筑工程的项目管理

1、凡是公司承接的建筑工程,公司均通过技术部指定负责人实施项目管理。建筑工程的项目管理必须按照公司所制定的办法执行。

2、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当按照办法中所规定的权限、职责和纪律要求进行监督管理。

3、负责人一经委派,从施工的准备、开工到具体施工、验收等各个阶段,都应当监督承包商有计划的进行。其中,施工方案,包括专项施工方案作为施工的纲领性、指导性、可操作性的文件,必须通过技术部和承包商指定的技术员共同协商进行编制,并由公司领导审核。

4、为了加强公司及技术部对施工的动态控制,除了实行委派负责人现场办公、公司领导不定期进行现场巡查之外,必须按照下列时间就施工计划和完成情况等内容进行报告:

(1)凡是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组织召开的的例会,必须在会后当天,最迟 为会后第二天,整理出会议纪要,由负责人签字后上报至技术部、公 司领导、主管段长。

(2)每周二之前将上周施工完成情况(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和下周 的施工计划,由负责人整理后上报至技术部。

(3)施工方遇到的重要施工情况,都需及时报告给负责人,并由负责人上报公司领导。

(4)每月月底前,将当月施工完成情况(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和下 月的施工计划、主要施工用料计划、机械、资金使用计划,由负责人整理后上报至技术部、财务部、公司领导。未列入计划的,原则上不予批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

1、 负责人需监督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按规定戴好安全帽,外部人员还须事先登记。


2、高处(登高、挖基坑、挖沟、挖坑)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或者采取其他确保安全的措施,凡有不进行安全防护的施工人员即刻勒令其停止作业。

3、需要动用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必须由持证的专业人员操作,并采取相应的防火防爆措施,凡有没有持证上岗的人员均不允许其操作。

4、脚手架的搭拆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和专项施工方案,由持证的专业架子工进行操作。

5、需要动用起重机、吊车、压路机等机械设备的,负责人必须在现场监督其施工。

6、负责人和承包商(队)应当在组织好施工的同时,保证施工现场整洁、材料堆放整齐、管理有序、文明施工。

三、工程质量管理

1、做好施工过程中的层层交底,要求施工单位做好如下三类交底: 第一类:由施工单位组织向项目管理人员交底。 第二类:项目管理人员对班组长交底。 第三类:班组长对施工作业工人进行交底。

2、施工过程中的检查验收程序:

(1)自检:各班组对自行施工的工程进行自查、整改。

(2)交接检:上道工序完工后交由下道工序进行的交接检查,要求交接双方均要签字确认。

(3)专检:施工方专职质量员对各工序进行的专门检查,并做好记录。

(4)负责人验收:对工程过程中比较重要的部位进行验收。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介绍的有关建筑工程施工管理的一些要求,其中我们为您在三个方面建筑工程的项目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工程质量管理详细的进行了介绍,这些要求是需要每一个人都能严格遵守并且执行的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车祸骨折多久谈理赔
    车祸骨折多久谈理赔一般是在被撞人全部治疗结束之后再进行赔偿,现在车祸骨折的诉讼时间是在三年之内;如果在此期间撞人者不提出任何赔偿行为,那么可以在被撞者治...


·浙江省交通事故赔偿新标准是什么
    浙江省交通事故赔偿新标准是什么伤残赔偿金计算方法:(1)60周岁以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赔偿指数×20年;(2)60周岁至75周岁,每...


·驾驶校车超载由哪里处罚?
    驾驶校车超载由哪里处罚?校车安全关系到学生的安全。由于校车每日接送大量学生,一旦发生事故,危害非常大。车辆进行超载后会破坏道路设施,可能导致发生交通...


·山东省人防工程商铺交易规定有哪些
    山东省人防工程商铺交易规定有哪些?越来越多的人愿意购买人防工程的商铺,随着人防工程商业街的火热开幕,不仅牵动了商铺的资金发展,还带动了周边地区的经济...


·车祸误工费陪护费的标准是怎样的
    车祸误工费陪护费的标准是怎样的交通事故的误工费和护理费一般是按照住院天数计算。误工费是按照受害人的收入确定。护理费是按照住院地的全省上一年度服务性行业...


·个人房产交易流程是什么?
    这些年来,关于房价的问题,您对它格外的关注。房子作为人们生活中的必需品,亦或是作为投资理财的理财产品都是很重要的。然而,房价也是随着政府政策不断地在变化...


·一、交通事故腰部受伤误工时间是怎么认定的?
    一、交通事故腰部受伤误工时间是怎么认定的?根据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3条“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


·交通事故律师怎么收费的?
    人生有很多不幸的事,但是我们要始终有一颗乐观的心态,积极坦然的去面对去解决,就拿交通事故来说,每一天都有很多交通事故在发生,轻的受伤住院几天就没事了,...


·离婚诉讼向法院提交后几日开庭
    离婚诉讼向法院提交后几日开庭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实践中也有长有短,但通常程序是:从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那天起,法院必须在7日内决定立案或不立案。一般只要...


·醉驾即醉酒驾驶机动车。我们知道,在酒后驾驶机动车是一种极其危
    醉驾即醉酒驾驶机动车。我们知道,在酒后驾驶机动车是一种极其危险的行为,在酒驾的情况下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而醉驾发生交通事故的机率则更高。那么,醉驾影响...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