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东莞市征地拆迁补充标准有哪些内容?
www.nj64.cn
东莞市征地拆迁补充标准有哪些内容? 东莞市征地拆迁补充标准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屋拆迁管理,根据省政府《关于认真做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粤府[2002]22号)和《东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十六条规定,特制定房屋拆迁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和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补偿标准。
一、搬迁补助费标准
(一)住宅房屋拆迁人以户为单位,向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一次性支付搬家费,具体标准按面积计算分为以下三类:第一类为150平方米以下(含150平方米)的住宅房屋,支付标准为1000元/户;第二类为150平方米至300平方米(含300平方米)的住宅房屋,支付标准为1500元/户;第三类为30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房屋,支付标准为2000元/户。
(二)拆迁非住宅房屋的搬迁补助费按市场评估价给予补偿。
(三)搬迁房屋内装有电话、有线电视或已交纳管道煤气集资款等设施的,由拆迁人按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向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支付迁移费。
(四)拆迁人以户为单位,向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一次性支付搬迁补助费(包括迁移户口、转学、转托等所需费用),支付标准为1000元/户。
二、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
(一)实行产权置换且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自行安排住处的,由拆迁人按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每月6元/平方米的标准,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如拆迁面积小,按每月6元/平方米标准补偿低于500元/月的,拆迁人应补足500元/月。
(二)实行产权置换且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需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如周转房租金标准高于原租金标准,由承租人按原租金标准支付周转房租金。周转房租金标准等于或低于原租金标准的,承租人按实际标准支付周转房租金。
(三)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周转房的,过渡期限内的水电费由其自行承担。水电费超出原拆迁房屋地段单价标准的,超出部分由拆迁人负责支付。
三、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补偿标准
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从而引起经济损失的,可由拆迁人按照房屋拆迁公告发布前6个月,由税务部门核发的税后平均利润(每月)80%的标准给予补偿,补偿期限为半年。
由此可见,东莞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分为拆迁补助、临时安置补助和停产停业补助的形式。东莞市征地拆迁补充标准还是比较高的,这与其经济水平发展高有直接关系。
<<案发地
*
<<手机号
*
·
我国深圳土地使用费怎么算
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是包括依靠国有土地资源而获取的收益的,因为我国民众在使用国家土地资源的时候不是无偿的,提到土地使用费,其实就是国家所规定...
·
夫妻双方到了离婚的地步
夫妻双方到了离婚的地步,有很多种原因,比如某一方出轨,感情不和经常吵架等等。不管是哪一种,在离婚之时总要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想必大多数人都不知道...
·
吉林房屋土地使用收费标准是什么?
一、吉林房屋土地使用收费标准是什么?土地使用费是指外商投资企业通过不同的方式使用土地(出让、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者除外),国家向其收取得的有偿使用...
·
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主要有什么?
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主要有什么?我国实行的是国有土地所有制,因此,再使用土地时,需要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已确认一定期限内的特定地块土地的使用权。但有时...
·
江苏征地补偿新标准有哪些?
江苏征地补偿新标准有哪些?征地补偿是指国家对农民所拥有的土地进行征收,并根据土地原有用途对土地所有者进行一定的经济补偿。而征地补偿跟土地所在地的经济发...
·
向个人租赁土地合同无偿使用包括哪些内容?
向个人租赁土地合同无偿使用包括哪些内容?一、向个人租赁土地合同无偿使用包括哪些内容?出租人(甲方):承租人(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
·
湖南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湖南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为了推进大型项目的建设比如产业园、铁路,或着变更城市规划方向都少不了需要征收土地。拆迁征地在我国属于常见现象,国家为此也...
·
二手房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
在买房后,我们需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国家相关部门办理土地使用证和房地产证,这是排他性的使用一定面积的土地的基础。现在市场上,大多会转让二手房,在买二手...
·
最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龙胜各族自治县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龙胜各族自治县征地补偿标准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龙胜各族自治县各区片土地补偿标准如下:龙胜镇、三门镇、瓢里镇、龙脊镇、泗水乡的...
·
在我国监外执行可以去外地吗
监外执行和取保候审这是完全不同的两种概念,因为监外执行的这些人员都是已经经过人民法院的审判被确认为罪犯了,只不过是因为身体上的原因或者是其他特殊的状况...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