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什么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入股还需要股权质押
www.nj64.cn
什么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入股还需要股权质押 一、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入股的流程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作出增资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增资的资金打入公司基本帐户,由银行出具对帐单和进帐单,到会计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3、变更公司章程,并办理营业执照及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
二、增资所需的资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企业股东、合伙人、投资人出资信息表》,加盖公章;
3、加盖公司公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4、关于公司增加认缴注册资本的决议;
5、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6、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的,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认缴注册资本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
8、公司营业执照;
9、法律法规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入股还需要股权质押的情形
为了更便于企业拓展业务,有的企业不得不尽快的完成企业的增资来提升企业的资信,但是因为资金的限制,有的股东会通过将股权进行质押来快速获得资金以备完成企业的增资。
企业的增资无疑是为了提高自己的企业竞争力,在企业增资的过程中增资的决议、验资报告的出具、企业章程的变更等都是必不可缺的程序;那在什么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入股还需要股权质押呢,其实就是企业为了提高自身资金的使用率先将自己的股权进行质押获得资金然后再进行增资入股的变通方法。
<<案发地
*
<<手机号
*
·
外商股权投资企业是什么?
外商股权投资企业是什么?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各行各业也都在不断的快速变化。有很多国内的大老板想要去国外做生意,而国外的企业家也争相恐后的来国内投...
·
一、上市公司老板离婚财产规避的方法是什么?
一、上市公司老板离婚财产规避的方法是什么?可以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来处理,现实生活中,经常会发生持有或者控制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私自专卖、变卖或处理夫妻共同...
·
公司变更与注销的区别是怎样的?
公司变更与注销的区别是怎样的?(一)公司变更一家公司不需要解散而将其经营活动的全部(包括所有资产和负债)或其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变更给另一家企业。简单来说...
·
成立公司法人代表可以有几个?
一、成立公司法人代表可以有几个?成立公司法人代表只可以有一个。一个公司只能有一个法人代表。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
·
在我国担任基金公司法人有风险吗
在我国担任基金公司法人有风险吗?基金公司的主要工作项目包括一些基金理财投资,证券业务和其他的金融资产管理等业务。我国境内的基金公司在创办的时候,都需要经...
·
昆山五险一金公司与个人缴纳比例是怎么规定的?
昆山五险一金公司与个人缴纳比例是怎么规定的?近年来昆山经济发展迅速,吸引了大量务工人员。对于他们来说,除了每月领取基本工资之外,还享受社会保险和住房公...
·
企业拆迁补偿的项目有哪些?
企业拆迁补偿的项目有哪些?一、企业拆迁的项目有哪些?1、拆迁资产的补偿费用,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
·
《公司法》董事任职资格是怎样的
《公司法》董事任职资格是怎样的一、公司法董事任职资格是怎样的?1、公司董事为自然人。2、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可以由股东或非股东担任。3、...
·
分公司签署合同法律风险会有吗
分公司签署合同法律风险有吗合同是双方签订,风险怎么样都会有的,不可能有百分百的安全。一般而言,分公司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所进行的经营合同,基本上都是有效...
·
企业什么情况下可以辞退孕妇
企业什么情况下可以辞退孕妇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是,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