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怎么写才符合法律规定
www.nj64.cn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怎么写才符合法律规定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及《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乙方通过 方式取得甲方 的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共同商定,以兹共同遵守,达成如下协议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 村民委员会(组)所有的, 以北、 以南、 以东、 以西毗邻的 发包给乙方使用。
其四至为: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 年不变,即从 起至 终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 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物总承包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整,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清。
四、乙方承包 后应积极治理,在耕地上植树、种草或搞多种经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利用承包范围内的粘土、沙石等建造固定设施。
五、乙方对所承包的 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但不得转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 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 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 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八、乙方将 承包后,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证该 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十、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 元整、退还乙方承包 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对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十二、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治理成果、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
十三、甲乙双方如因作价款发生分歧,协商不成,须委托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作价,其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四、此合同发生纠纷由当地法院 裁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乡人民政府备案一份,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综上所述,土地承包合同在土地承包经营中是非常重要的,也是必不可少的,是保障农民土地收益的法律文件,也是农民出让土地后的法律保障,是土地政策必须要有的法律文件,一旦发生争议合同就是保障利益的最后一道屏障,土地承包合同怎么写?的专业律师会给出你专业的建议和合同条文的法律建议,使合同符合法律相关规定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案发地
*
<<手机号
*
·
根据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能否租赁?
根据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能否租赁?一、根据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能否租赁?根据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能租赁,土地使用权可以进行租赁转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
·
原产地证明如何办理?
原产地证明如何办理?一、原产地证明如何办理?1、申领、填写有关表格未注册的单位首先根据《注册程序》申请注册登记,已在贸促会注册登记的申请单位,应由指...
·
离婚异地孩子抚养费标准
近年来,越来越高的离婚率,导致了单亲家庭的孩子越来越多。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跟随其中一方生活,缺少父母双方的陪伴。夫妻双方离婚,关于孩子的抚养费问题,...
·
土地承包经营权分离的内容有哪些
土地承包经营权分离的内容有哪些在加强城镇化建设的大背景下,大量人口和劳动力离开农村,出现大量土地无人种植,承包农户不经营自己承包地的情况,导致土地承包...
·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问题有哪些?如何解决?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问题有哪些?如何解决?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存在哪些问题?1、社会保障体系跟不上,影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现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
·
北碚征地补偿批复是什么?
北碚征地补偿批复是什么?在当今这个社会,各个地方的政府都非常重视征收土地,因为征地是为了全体社会的共同利益进行的,当然了,同时也要注重征地补偿标准这个...
·
办理老房子土地使用证可以吗
办理老房子土地使用证可以吗老房子没有土地使用证的时候,可以依法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一)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的法律依据1、我国《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
·
农村房子没有土地使用证怎么办?
农村的居民本身收入不高而好不容易在努力积攒过后才建造的房子却因为没有土地使用证而不被政府认可,那么,农村房子没有土地使用证怎么办?其实只要有房子就应该...
·
征地补偿款流程是怎样的?
征地补偿款流程是怎样的?我国经济发展迅速,近几年在大量的修建国道、高铁、机场等方面征用了大量的农村用地以及其他用地,虽然是为了国家的发展但是被征地主人...
·
收到了没有盖章的征地公告,它有法律效力吗?
一、收到了没有盖章的征地公告,它有法律效力吗? 依据我国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的规定,征收公告是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进行的,如果没有盖章,征收...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