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结婚的实质要件包括哪些

就《民法典》中规定的男女结婚年龄来看,可以具体分为形式要件、实质要件以及禁止要件。其中形式要件就是需要到规定的机构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至于结婚的实质要件,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做详细介绍吧。

一、结婚的实质要件包括哪些

结婚的实质要件,是指结婚当事人本人和双方间的关系须符合结婚的法定要件,包括结婚的必备条件和禁止条件。

《婚姻登记条例》第六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该规定概括了结婚的实质要件。其中,结婚的必备条件,称为积极要件,指结婚双方当事人须全部具备的条件,主要有三条:一是达到法定婚龄,二是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三是符合一夫一妻制。

二、结婚的禁止条件

结婚的禁止条件,称为消极要件,是成立婚姻关系的排除要件,指有法律禁止行为的不准结婚的事项,主要有二条:一是禁止近亲结婚,二是禁止患一定疾病的人结婚。

1、禁止近亲结婚

直系血亲,是指生育自己或自己所生育的上下各代血亲,即所谓己身所从出或从己身所出的血亲。上溯至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等,下至子女、孙子女、曾孙子女等,皆为直系血亲。直系血亲之间具有直接的从出(生育)关系,禁止结婚的直系血亲应当包括拟制直系血亲,例如养父母与养子女,有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虽然这些亲属关系没有血缘关系,不会产生遗传学问题,但是依据我国长期形成的伦理观念和风俗习惯,以及从保护养子女、继子女的原则出发,具有拟制直系血亲的男女双方禁止结婚。

旁系血亲,是指双方之间无从出关系但同由一共同祖先所生的血亲。如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姐妹,同源于祖父母的伯、叔、姑与侄子女之间,堂(表)兄弟姐妹之间皆为旁系血亲。同父母所生者为全血缘亲属,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所生为半血缘亲属。

2、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结婚的疾病的人禁止结婚

立法禁止结婚的疾病主要有两大类:①精神方面的疾病,如精神病、痴呆、愚智等。患这类疾病的人因精神原因,对自己行为的性质、后果无法辨别,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亦不具有承担夫妻间权利义务的能力。②身体方面的疾病,主要指重大不治a具传染性或遗传性的疾病。我国现行立法对禁止结婚的疾病采用概括性规定,没有具体列举。《婚姻登记条例》第六条规定,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不予登记。至于哪些疾病应当禁止结婚,由医学上进行鉴定。

我国《母婴保健法》第九条规定:“结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内或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医师应当指出医学意见,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暂缓结婚。”据此,婚前医学检查主要应包括对下列疾病的检查:①特定传染病,是指《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②有关精神病,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为确保子女的健康,《母婴保健法》第十条规定:“结婚前医学检查,对诊断患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严重遗传性疾病的,医师应当向男女双方说明情况,提出医学意见;经男女双方同意,采取长效避孕措施或者施行结扎手术后不生育的,可以结婚。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自愿】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对于结婚条件中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这都是需要当事人都符合的,至于禁止要件,则只要当事人出现了禁止要件中的一种情况,那么就无法办理结婚登记。即使办理了,这样的婚姻也是属于无效的。以上就是对结婚的实质要件的讲解,您如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来电咨询我们的律师。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2023年离婚法最新规定是什么?
    2023年离婚法最新规定是什么?一、离婚法最新规定是什么?《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


·什么叫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
    什么叫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行为。1、一般情况下为特殊主体...


·离婚后男孩的抚养权法院会怎么判决?
    在婚姻存续期间生育有子女的夫妻如果离婚必然会面临如何处理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对于夫妻双方来说,都希望可以拥有孩子的抚养权,让孩子与自己共同生活,因此许多...


·父母拒绝提供户口本,属于侵犯子女婚姻自主权的行为吗?
    父母拒绝提供户口本,属于侵犯子女婚姻自主权的行为吗?父母拒绝提供户口本,属于侵犯子女婚姻自主权的行为吗?婚姻里的自主权具体是指什么,又包括哪些?父母拒...


·起诉离婚在哪都可以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男女双方,可以自主选择是否离婚。在现实生活中,普遍存在着这样一种情况,很多人到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就职,对...


·失去抚养权意味着什么
    一、失去抚养权意味着什么?离婚时,放弃抚养权意味着孩子由对方抚养,自己支付抚养费。但如果有如下情形,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主张变更孩子抚养权。...


·离婚过5年了还可以告重婚吗
    离婚过5年了还可以告重婚吗犯重婚罪的可以告对方,按刑事法律规定,重婚罪的追溯时效期是5年。所以离婚后5年内都可以起诉对方。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同居生子后起诉离婚的后果是什么?
    在外来文化浪潮的冲击下,人们逐渐突破往日对“性”的思想束缚,未婚先孕、奉子成婚已经屡见不鲜。结婚后同居生子,繁衍后代是中国的传统。但是同居生子后也有一...


·一、离婚怎么证明夫妻共同财产?
    一、离婚怎么证明夫妻共同财产?1、离婚诉讼书证明有房产的,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2、离婚诉讼书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的,...


·公安机关不予国家赔偿决定书的格式是什么?
    有权利对公民申请国家赔偿的这件事情作出判决结果的都是当地的人民法院,就算最终的结果很有可能是不予赔偿,那么不予赔偿也是经过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交的相关材...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