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计算方法是什么?
www.nj64.cn
交通事故中难免会发生一些人员或者是财产的损伤,而在具体的处理中,自然也会涉及到赔偿的问题,当然,交通事故中涉及到的赔偿是有具体的计算标准的。那么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计算方法是什么?有哪些注意事项?下面,就让来详细的介绍一下吧!
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计算方法是什么?
1、医疗费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数额,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外购药品需要提供医嘱且需要正规机打发票,手写收据法院一般不会支持。
2、护理费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出院后三个月活着定残后仍需护理的,应当进行护理依赖程度鉴定。护理年限最长不超过20年。
3、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住院伙食补助费是赔偿受害人住院期间的,护理人员不得主张住院伙食补助费。
4、营养费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其标准同住院伙食补助费。
5、住宿费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6、交通费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交通费法院通常会酌情判决。
7、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简称“基数”),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内蒙古地区不区分户籍性质。
8、被抚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被抚养人是成年人的需要提供既没有劳动能力又没有经济来源的证明。注意,并非只要构成伤残在被抚养人符合抚养条件大前提下都可以主张被抚养人生活费。因为被抚养人生活费是根据受害人丧生劳动能力程度决定的,比如因交通事故导致面部留下疤痕虽然能构成伤残但不会丧失劳动能力,这种情况下主张被抚养人生活费通常法院不会支持。
9、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10、精神抚慰金
内蒙古地区死亡情况下精神抚慰金为50000元,伤残情况下最高30000元,伤残等级差一级,精神抚慰金相差3000元。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支持精神抚慰金。
11、丧葬费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12、财产损失
如车辆损坏需要提供车辆损失鉴定报告。其他损害需要提供原始购买发票。
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哪些注意事项?
根据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0条第2款,当事人因交通事故伤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治疗终结并不等于康复,因为有些伤残需要依靠治疗终结后的康复活动逐渐恢复。是否治疗终结可以由具体治疗机构来确定,如果双方当事人对治疗终结的意见不一致,可以由法院组织相关专业进行鉴定。交通事故当事人治疗终结后,向原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交通管理机构提交伤残评定申请书。伤者必须在治疗终结15日内申请伤残鉴定,如果伤者15内不提出伤残评定申请,视为自动放弃得到伤残者生活补助费和伤残用具费的权利。
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规定,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损伤或确因损失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计算中涉及到的项目比较多,总共有上述我们介绍到的12项内容,当然,具体的一起交通事故中需要赔偿的项目有哪些,我们需要根据具体案例来进行判定,而不同级别的交通事故需要赔偿的具体情况也是有所不一的。
<<案发地
*
<<手机号
*
·
教师暑假期间车祸有误工补贴吗?
教师暑假期间车祸有误工补贴吗?教师暑假期间发生车祸,是可以要求误工补贴的,但如果没有产生收入的减少情况,则不可能主张误工费赔偿。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
·
现今交通事故层出不穷。有时一场交通事故就足以毁掉一个家庭。当
现今交通事故层出不穷。有时一场交通事故就足以毁掉一个家庭。当父母在交通事故中死亡时,肇事者对其子女也就是被抚养者必须进行合理的赔偿,给予其足够的交通事...
·
交通运输业的误工标准如何计算
交通运输业的误工标准如何计算?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1)关于“误工收入”的确定。因受害人工作情况的不同,收入的确定,又分成2种情况:...
·
北京机动车限行时间是什么时候?
北京机动车限行时间是什么时候?汽车是现代人出行的普遍方式,有条件的家庭几乎都会选择购置一辆车代步出行,导致现在的车辆越来越多,势必造成拥堵。在北京更是...
·
对于交通事故的受害者来说,住院疗伤这段时间除了医药费以外,还
对于交通事故的受害者来说,住院疗伤这段时间除了医药费以外,还需要肇事者赔偿一定金额的营养费,来帮助身体的治疗。为了防止受害者故意开天价索要营养费,法律...
·
工伤鉴定时注意什么东西,提交哪些材料?
当我们身受工伤时,需要所在的单位对员工进行申请工伤鉴定,或者家属自行解决,受了工伤后做申请鉴定更有利于工伤赔偿,那么工伤鉴定时注意什么东西,在工伤赔偿...
·
不遵守交通规则导致交通肇事会判刑吗?
不遵守交通规则导致交通肇事会判刑吗?不遵守交通规则导致交通肇事会判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
·
一、车辆报废补贴标准是多少钱?
一、车辆报废补贴标准是多少钱?具体以当地执行标准为准。一般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车辆范围及补贴标准为:使用10年以上(含10年)且不到15年的半挂牵引车和总质...
·
交通事故出院后需要哪些索赔材料
交通事故出院后需要哪些索赔材料应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1)受伤者身份证、户口本、在杭州的居住证明(如果有);(2)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3)门诊病历本;(4...
·
法律上醉驾撞伤人逃逸怎么判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
法律上醉驾撞伤人逃逸怎么判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违反交通运输管理...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