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合同解除的方式有几种,有什么法律后果

合同解除的方式有几种,有什么法律后果
找专长律师:公司经营律师 损害赔偿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合同事务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当遇到一些情况,比如:双方对履行的事项谈不拢时,交易的双方可以通过解除合同的方式去结束彼此的争议。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合同解除的方式有几种?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阐述。
一、合同解除的方式有哪几种

1、协议解除。《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2、法定解除。《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合同解除有哪些法律后果
1、根据履行情况,是指合同解除之后合同的履行状态,当事人双方的具体情况。2、根据合同性质,是指什么类型的合同,是买卖合同,还是租赁合同或者服务合同。合同性质不同,其处理方式不同。3、恢复原状,指恢复到订约前的状态。恢复原状时,原物存在的,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如果原物是种类物,可以用同一种类物返还。恢复原状还包括:(1)返还财产所产生的孳息;(2)支付一方在财产占有期间为维护该财产所花费的必要费用;(3)因返还财产所支出的必要费用。4、其他补救措施,包括请求修理、更换、重作、减价、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的措施。5、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合同解除后的损害赔偿范围可以采用以下方式确定:(1)协议解除合同的,当事人在协议中免除了对方损害赔偿责任的,协议生效后,不得再请求赔偿。(2)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扩大而没有采取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3)解除只向将来发生效力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另一方因违反合同受到的损失;解除溯及既往的,违约方应当支付受害方因订立合同、准备履行合同和因恢复原状而支出的费用。(4)损害赔偿额应当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以上就是对“合同解除的方式有几种”的具体解答。在实务中,合同解除后债权债务如何处理,这个问题比较复杂。一般说来,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应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要求赔偿损失。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居间合同纠纷上诉代理词作用是什么?
    居间合同纠纷上诉代理词作用是什么?应该注意什么一、什么是居间合同纠纷上诉代理词居间合同纠纷上诉代理词是指居间合同纠纷上诉案件的原、被告人所委托的诉...


·河沙购销合同怎么写?河沙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河沙购销合同怎么写?河沙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购销合同必须以书面的方式进行签订,保证合同中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所规定的且保证内容的真实性。商品的买卖必...


·开发商合同欺诈赔偿计算标准
    通常情况下,如果是开发商进行合同诈骗的话,这个时候是可以要求开发商进行赔偿的,如果双方签订的合同,并且规定了定金,那么应该按照双倍进行赔偿。“商品房”...


·委托代理合同纠纷的若干法律问题有哪些
    委托代理合同纠纷的若干法律问题有哪些您可能在法律书刊或者报纸上经常能看到委托代理合同纠纷的案件,看到这些案件的时候,您是不是觉得关于这类案件的部分法律...


·租赁合同违约金如何规定
    租赁在生活中是人与人之间的很常见的行为活动,在进行租赁行为时,双方签订租赁合同是很有必要的,对于合同中关于违约金的条款也是双方越来越重视的内容之一,那...


·承租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违约责任如何承担?
    很多年轻人刚参加工作的时候都会租一间房子,房东会提供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双方签字后各自保留一份。租赁合同会写清租期、租金及违约条款等。有时候因为工作单位...


·实践性合同有哪些
    实践性合同有哪些?诺成性合同与实践性合同的法律意义是什么一、实践性合同有哪些(1)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六百七十九条...


·没有合同微信聊天算证据吗?
    没有合同微信聊天算证据吗?一、没有合同微信聊天算证据吗电子数据是属于民事诉讼的证据之一,而微信聊天记录是属于电子数据的一种,所以微信聊天记录是属于...


·合同上写违约金双倍赔偿生效吗
    合同上写违约金双倍赔偿生效吗合同法对于违约金问题的主要规定如下:一、如果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违约金等于违约所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


·承包饭堂合同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承包饭堂合同需要注意哪些事项?承包饭堂合同需要注意的事项包括将出场、离场、金钱结算、职责约定清楚。合同是一件十分严厉的工作,它能够清晰标准两边的职责,工...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