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企业跨国并购后所面临的风险有哪些

企业跨国并购后所面临的风险有哪些 一、企业跨国并购后所面临的风险
1、并购企业与被并购企业之间容易在权利安排、利益分配、发展战略、管理方案、文化背景等方面出现不协调。
2、跨国并购筹资涉及到很多的经济政策和法律问题,如商业法、金融法、证券法、公司法、会计法、税法及反不正当竟争法等。
3、被并购企业所在国的政治、经济形势稳定与否对并购能否成功有着很大的影响。
二、跨国并购风险的防范
(一)首先在并购前,要仔细研究双方的政治、经济、法律、风俗、文化的差异。为了能够并购成功,要事先充分了解被并购企业所在的政治环境、经济环境、法律环境以及风俗文化环境。对于这一问题,中国企业要加强沟通,让他国政府社会公众充分了解中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建设情况、中国的对外政策以及企业自身的状况,以及并购后给他们所带来的好处,把政治风险降为最低。如果只是凭企业的力量是无法做到充分了解。应该大力发展社会中介服务机构来为企业提供这方面的信息。这样可以发挥专业优势,解决企业在这方面的信息不称。
(二)并购前要制定明确的并购战略。并购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方面的协调努力,制定一个科学的并购战略,是保证并购成功首要条件。并购企业不能盲目扩张,盲目并购,不考虑本身的发展战略、财务承受能力、产品发展前景。企业不能盲目为了国际化而进行并购,而是需要找到相关专家对经济、财务、营销等状况进行理性分析、风险评估后再进行并购。同时还要研究目标企业,对并购后能否产生协同效应要进行科学的评估。
(三)并购后整合风险是跨国并购的关键所在。跨国并购整合风险不同于国内并购的整合风险,其中最为关键就是文化背景差异的整合。这个文化差异,也就不单指企业文化,他还指民族文化差异。双方管理风格、行为差异、思维方式差异。解决这个问题关键在于是如何使企业本土化,如何做到求同存异。文化是企业控制权的根本标志,企业通过文化整合才能形成共同的规则,而要把一个异质文化的实体有机地纳入自己的文化体系中,是件非常重要、复杂的事。解决这个问题的在于管理层要有高瞻远瞩的目光、要有一个开放的思维,做到求同存异。
(四)为了减少法律风险,并购方企业要遵守国际准则。由于我国处于转型社会,各方面的法律还不健全,很多在国内形成惯例、习惯做法。在国际上可能就是违法行为,可能就不符合国际惯例。因此在并购执行过程中,要事先熟悉国际操作惯例,遵守国际操作惯例,聘请熟悉这方面的专家为顾问,以期减少这方面的风险。
(五)要相机行事,选择好并购时机,这样可以大大降低并购风险,而增加并购成功的机率。要提高谈判技巧,把握最佳的收购时机。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介绍企业跨国并购后所面临的风险以及防范措施,从中可以看出企业跨国并购是一个复杂的运作过程,在跨国并购时企业需要考虑与并购企业所在国之间政治、法律、文化等各方面的差异,企业要做好前期考察分析工作,减少风险,把握收购机会,更多相关问题您可以咨询吉林律师。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公司专用章和公司合同章的效力有什么区别
    公司专用章和公司合同章的效力有什么区别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如果签订合同的一方涉及公司的,就需要出具公司的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那么,在实践中,公司专用章和...


·上市公司融资管理办法有哪些
    上市公司融资管理办法有哪些原则?上市公司为保证已有的融资财产处于安全状态以及接下来资金流动的顺利,要确保达到好的理财效果,避免公司遭受不必要的损失,为...


·公司法规定董事会决议的职权是什么?
    公司法规定董事会决议的职权是什么一般来说,一些大型的企业在经营过程当中,对企业的各项重大决策,肯定是通过董事会议来进行决策的。虽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可以...


·装饰分公司可以签合同吗?
    装饰分公司可以签合同吗?分公司不可以签订合同,根据公司法第31条“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但在司法实践中,第三人选择由分公司承担...


·经营部是公司吗
    不是。经销部,不是独立的法人,只是一个经销网点,其税率和纳税方式应与总公司一致,纳税地点应实行属地管理,属于公司中的一个部门。《公司法》第三十二条:有...


·公司法固定分红有何规定?
    公司法固定分红有何规定?1、股东的盈余分配权,俗称股东分红权,指股东基于公司股东的资格和地位而享有的请求公司向自己分配股利的权利。股东行使该权须具备两个...


·分公司能否签订合同司法解释
    分公司能否签订合同司法解释?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分公司一旦经过工商登记机关登记领取了营业执照,同时也是对外公示了其作为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具有...


·公司法人和法人代表有什么不同?
    日常工作中,我们经常会混淆法人和法人代表概念,那么公司法人和法人代表有什么不同呢?公司法人是一个组织,而法人代表是自然人。公司法人是公司依法成立的,拥...


·公司法人转让费用实际上有多少
    公司法人转让费用实际上有多少公司法人转让费用具体有多少变更法人的费用高低分为两种:1、法人不占股份:变更费用八百到一千的就可以搞定了;2、法人占有...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设立条件设立方式是什么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设立条件设立方式是什么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设立条件设立方式是什么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由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种方式。两者的主要区别是...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