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业主应理性维权

房屋质量出现问题,业主维权天经地义,但维权切忌意气用事,有勇无谋,一不小心就身陷麻烦,只有有勇有谋,仔细筹划,做到理性维权。

那么,何谓理性维权呢? 律师认为,凡是通过法律的办法,通过谈判、协商、诉讼的办法,就是理性维权,同时在不违法的前提下,配合一些商业活动,例如团购、集体收房、集体验收,这些都属于理性维权的范围。



理性维权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含义:一、在法律的框架之内。 二、在受挫的情况下不屈不挠。 三、反过来说,我们看到了许多非理性维权给社会带来的危害。这种维权方式非但达不到目的,反而授人以柄,自己的利益受害。 四、对方不理性,我们要理性;对方失态,我们不失态;对方情绪激动,我们依然理性。当然,做到这一点不容易。五、理性维权不完全是由观念决定的,是要有一个学习适应过程的,首先是要维权领袖身体力行,也靠媒体多宣传,多报道理性维权成功的例子,让业主得到启发,增长经验,最终实现的。



反映的主要事实必须真实,切不可为了博得同情而添油加醋,也不要使用侮辱性的字眼,“骂娘”虽可泄一时之愤,但决不是战斗,除了授人以柄,让开发商向法官抱怨“其人格受损,要求精神赔偿”外,起不到其他好的作用。另外,如果没有经过专业鉴定,最好不要对开发商的房屋进行定性,更不可称呼人家为“豆腐渣”。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他人违法建设院墙影响通行,合法权利人直接推倒该违法建筑是否属于自力救济范围
    自力救济是相对于公力救济而言,是指合法权利人为保护自身合法权利,在情况紧急而又不能及时请求国家机关救助的条件下,依靠自身力量而实施、保障自身合法权利的实...


·业主维权需走出三大误区
    物业法规逐渐完善,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是业主的正当权利。但一些业主“维权”活动明显走入了误区。  误区一 业主委员会全能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活...


·业主应理性维权
    房屋质量出现问题,业主维权天经地义,但维权切忌意气用事,有勇无谋,一不小心就身陷麻烦,只有有勇有谋,仔细筹划,做到理性维权。那么,何谓理性维权呢?律...


·商铺投资的法律风险
    商铺投资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问题:一、加强合同履行的保证能力。在“售后包租”的销售模式中,最好要求开发商的投资商对商铺投资收益进行连带保证。由于...


·房屋太靠近变压器是否可以退房?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业主购买房屋以后,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可以提出退房要求:      1、购房合同无效。依照我国《合同法》以及《最高人民...


·在自家门上安装可视门铃是否侵犯邻居隐私?
    公民进出住宅的信息、访客信息等与家庭和财产安全、私人生活习惯等高度关联,应视为具有隐私性质的人格利益,应受法律保护。可视门铃摄像头的监控范围可以覆盖邻...


·物业强制“刷脸”验证,不同意的业主怎么办?
    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经过一定的议事规则被授权采用"刷脸"验证的技术方式对小区实施秩序维护和管理,系出于相关法律和合同赋予的管理职责,据此产生的上述系...


·拒交物业费的合法理由有哪些?
    1、开发商延期交房可拒交物业费开发商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购房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开发商承担。既然房屋已经交付,无...


·《住宅质量保证书》都约定了什么?
    我国房地产法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所售商...


·房地产纠纷如何维权
    一、购房者未按期缴纳住房大修基金应承担迟延办理房产证的责任购房者在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应积极、主动履行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的应尽义务,例如...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