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二手房买卖拖延过户怎么处理

二手房买卖中可能会遇到一方拖延过户的情况,而这样的情况发生在卖方身上居多,如果没有卖方的配合,那么买方也是不能顺利完成过户的。那究竟二手房买卖拖延过户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二手房买卖拖延过户怎么办
卖房人“边卖边想涨价”的心态在二手房交易市场中比较普遍。在利益驱使下,卖房人往往在办理房屋交割手续前开始反悔,寻找各种借口故意不办理“二手房”过户手续。为达到毁约的目的,使用的手段也是各式各样,如要求买主加价,加价不成,则采取串通第三人诉至法院要求确认买卖合同无效的,或由夫妻一方主张买卖合同没有经过共有人同意的;甚至直接把房卖给了第三人并过了户的。还有个别不良开发商与关联中介勾结起来,订立虚假合同,宣传“抢购”故意不给你过户等等。买方一般表现在房价下降或找不到下家时采用不支付房款的毁约方法。针对以上情况,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最好严谨些。如果买方对这套房子志在必得,一定要尽早起诉,同时为避免卖方另将房屋转卖他人或被“抢购”,最好将房屋进行保全;如果买方志在违约金的赔付,须将已支付给卖方的房款取回再行起诉,以防卖方因败诉而拖欠所支付的房款及违约金。如果房屋被转卖他人或被“抢购”,在要求对方退还原来房款的同时,还可提起因房价上涨而造成的差价赔偿即期待利益诉讼。
二、二手房过户需注意什么

1、查询户籍状况
在交易之前,买家需要到当地派出所及政府对外服务窗口查询户籍状况。房屋户籍通常是由该房屋所在地派出所管理,一般情况下,派出所会要求户主本人调取户籍材料,买家可以要求同卖家一起到派出所调阅。这个程序最好在交易前完成,一旦迁户有问题,买家可以拒绝购买。
2、核实相关证件
买二手房时,买家可要求卖家出示户口本,自己复印后留存户口复印件,以确认房子的户籍状况。
3、明确违约责任
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可在合同上注明相关条款,买家主要把握两点:一是付款的时间,买家只有在确认所购房屋中的全部户口迁出时,才可以付清全部的购房款;二是明确了违约责任,就可免除买家在损害方面的举证责任,就不必在诉讼中搜集证据证明自己所遭受的损害。房屋买卖之后应及时办理过户,否则有可能遇到一房二卖的情形。而要是遇到二手房买卖拖延过户的情况,此时可以主张自己的权利,要求对方协助自己办理房屋的过户,如果因此造成了损失的话,可以要求对方进行赔偿。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永丰县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如何计算?
    永丰县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如何计算?(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


·一、二手房如何办理房产转让手续?
    一、二手房如何办理房产转让手续?(一)送件评估(12个工作日)。到房管机关办理房屋产权过户送件,需提供以下材料;1、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一;2、房地产买卖契...


·针对买房付款方式的不一样
    针对买房付款方式的不一样,那么实际的买房程序也存在一定的的差异。其中,由于按揭贷款方式下涉及到向银行申请贷款的问题,所以在程序上面就要比一次性支付全款...


·贷款买房子贷多少年划算
    贷款买房子贷多少年划算1、个人住房贷款最长期限为30年;2、个人商业用房贷款最长期限为10年;3、男士年龄不超过60岁,女士年龄不超过55岁。对于“房贷贷款多...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给付约定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出租人的协议。一般情况下,只要符合法定或约定的...


·受到我国户籍制度和限房政策的问题,一些外来的人口想要在大城市
    受到我国户籍制度和限房政策的问题,一些外来的人口想要在大城市买房的话,条件限制也是比较多的。如果真的在生活中,您真的遇到了类似的问题的话,肯定是需要了...


·房屋租赁合同如何解除?
    房屋租赁合同是房屋租赁关系确认的重要书面形式的协议,在实际的租赁关系的进行中,如果出现了一些变数,需要终止租赁关系的话,此时就需要对房屋租赁合同进行解...


·继承房屋要满足的条件包括哪些
    公民若想要继承房屋,其实也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现实中经常出现因为不满足继承条件,导致即使是亲生子女也无法继承房屋的情况。那根据我国《民法典》中的规定,...


·抵押房产贷款担保公司风险有哪些?
    抵押房产贷款担保公司风险有哪些?房产抵押贷款担保公司存在的风险(一)抵押登记权的风险1、“一物多押”的风险。《担保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财产抵押...


·哪些情况下可以就商品房退房
    哪些情况下可以就商品房退房有的人在购买商品房的时候没有想清楚,而在签订了认购协议甚至都交付了首付款之后却又反悔不想购买了,此时就有了退房的打算。但对商...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