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沈阳房屋买卖税费
www.nj64.cn
所谓房屋交易税费即在签订房屋预售合同时,需缴纳的税费。那么在沈阳房屋买卖税费又会是多少呢?二手房屋缴纳的税费又和一手房屋缴纳的税费不同,在一手房屋缴纳税费项目上增减了不少项目和费用,接下来就由我们为您解析沈阳房屋买卖税费中,二手房需缴纳的多少税费。
一、一手房屋交易:
契税:买新房子要缴纳的契税为购房总价的3-5%(不同的省市自治区税率不同),普通商品住宅减半,即1.5-2.5%。
维修基金:按建筑面积乘一定金额收取。
物业管理费:房屋交房后支付,具体档次费率按各地物价部门规定执行。
二、 ?按揭贷款相关费用办理房产证相关费用(1-3)
1、抵押手续费:住宅200元/户,非住宅为抵押额的0.15% 沈阳市房产局收取
2、贷款保险费:保险金额乘基准保险费率乘对应保险期限的保险系数有些银行收取,有些银行不收
3、公积金担保费:贷款额度乘(0.3%~1%)使用公积金贷款才有本项费用。公积金中心收取。具体为:
贷款担保期限1年-5年,按贷款额的0.3%收取;
贷款担保期限6年-10年,按贷款额的0.6%收取;
贷款担保期限11年-15年,按贷款额的0.7%收取;
贷款担保期限16年-20年,按贷款额的0.8%收取;
贷款担保期限21年-25年,按贷款额的0.9%收取;
贷款担保期限26年-30年,按贷款额的1%收取。
三、办理房产证相关费用
1、契税:房价乘(1%~4%)A:房价乘1%(普通住房+家庭唯一住房+面积小于90平米);B:房价乘1.5%(普通住房+家庭唯一住房+面积在90至144平米之间);C:房价乘3%(非家庭唯一住房);D:房价乘4%(非普通住房)一级区域普通住房价格界定标准为9470元/平方米;二级区域普通住房价格界定标准为7810元/平方米。精装修住房在以上价格基础上上浮1000元/平米。沈河区、和平区、皇姑区、大东区、铁西区(包括经济技术开发区)、浑南新区为一级区域;东陵区、于洪区、苏家屯区、沈北新区和棋盘山国际风景旅游开发区为二级区域
2、公共维修基金:合同面积乘2300乘2.5%公共维修基金属业主所有,当房屋保修期满后,专门用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不得挪作它用。
3、他项登记费:80元/户(住宅);550元/户(非住宅)沈阳市房产局收取
4、房屋登记费:80元/户(住宅);550元/户(非住宅)沈阳市房产局收取
5、房地产证明费(查档费):100元/户沈阳市房产局收取
6、工本费:10元/本沈阳市房产局收取
7、中介代办费:500~600元/户中介公司收取
四、业主上房费
1、房屋面积补差:多退少补开发公司收取
2、首期物业管理费:一年的物业管理费物业公司收取
3、装修保证金:3元/平米具体由物业公司参考市场确定
4、预交水电费:水费200元,电费200元具体由物业公司参考市场确定
5、装修垃圾清运费:1~2元/平米具体由物业公司参考市场确定
6、采暖费:28元/平米具体标准参照相关市政规定,开发公司代收17有线电视初装费:380元/户具体标准参照相关市政规定,开发公司代收18燃气初装费:1600元/户具体标准参照相关市政规定,开发公司代为收取
以上费用比例仅供您在进行二手房交易时参考,虽然实际房屋交易中,多数税费则是由买方来承担,但是二手房在沈阳房交易税费中,买卖双方亦可以自行协商决定,且一手房和二手房的缴纳税费也不尽相同,如果您还有疑惑的地方,您可以咨询石家庄律师。
<<案发地
*
<<手机号
*
·
结婚时就有房子离婚时怎分财产?
结婚时就有房子离婚时怎分财产?结婚前买的房子如果是夫妻一方的财产,则在离婚时就属于个人财产,不能进行分割。相反地,如果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就应依...
·
外国人卖房手续是什么?
外国人卖房手续是什么?一、外国人卖房手续是什么?首先,要办理相应的委托书,然后到当地的公证处进行公正,外国人还要更严格一些,公证书下来后还需要送外事...
·
什么是“买卖不破租赁”
1.买卖不破除租赁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一般这就被认为是买卖不破除租赁原则...
·
如何继承农村父母的房子
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继承,与城市房屋继承有很大的区别。城市房屋继承,不需要考虑继承人的身份,房屋产权和对应的土地使用权一并继承。我国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使...
·
在房屋纠纷赔偿中房屋租赁纠纷的解决方式如下:
在房屋纠纷赔偿中房屋租赁纠纷的解决方式如下:(一)协商解决,房屋租赁当事人因租赁房屋发生纠纷的,应当协商解决;(二)协商不成的,应当按照房屋租赁合同中约...
·
按揭购房需要哪些材料
按揭购房需要哪些材料所谓按揭贷款就是购房者以所购住房做抵押并由其所购买住房的房地产企业提供阶段性担保的房地产企业提供阶段性担保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购...
·
房产公证委托过户风险有哪些?
房产公证委托过户风险有哪些?办理委托公证,房屋所有权并没有转移,你还是房屋的所有权人。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的相关规定,委托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
·
夫妻协议离婚房屋变更吗?
近年来,我国离婚率居高不下,很多夫妻吵到最后选择离婚。在离婚方式上面,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而对于一个家庭而言,房屋是最重要的资产之一,双方办离婚...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规定:“根据《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买受人迟延支付购...
·
自立遗嘱房产如何买卖?
自立遗嘱房产如何买卖?自立遗嘱的房主有权依法将房屋进行买卖。另外,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房地产转让时,土...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