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订立书面合同一定要盖章吗

订立书面合同一定要盖章吗书面合同属于《合同法》中规定的合同的形式之一,更是人们使用的最多的形式之一。订立书面合同其实也就是白纸黑字的将双方协商好的内容固定下来,那么订立书面合同一定要盖章吗?可能很多人对此不是很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为你解答。
一、订立书面合同一定要盖章吗

1、如果一方当事人已履行了合同的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应认定合同成立。这说明法律上认可先履行后补签合同的这种情况。此时当然不能从补签书面合同签字盖章时算合同成立,而应从实际履行对方接受时算起。
2、如果一方未履行主要义务或对方拒绝接受履行的,应认定合同不成立。
3、合同中约定合同自签字和盖章后成立,如果只是签了字或只是盖了章,合同是否成立?还应考虑实际履行情况,不应纠缠于形式问题。当事人不能以和、或一字之差来诡辩钻空子,主张合同不成立,逃避承担责任。按照《合同法》第32条规定精神,合同成立签字盖章只要一种就行,只有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签字而未盖章,合同也应当认定成立。
二、合同签字盖章注意什么?
我国《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签字盖章的重要性是众所周知的。
1、可在合同上签字的权利主体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肯定能在合同上签字,但对于较大一些的公司,除非这个合同重大,一般来说很难见到法定代表人。大量的合同都是由销售人员洽谈,这就存在一个问题:销售人员签字的合同对公司生效吗?是否对公司生效就看销售人员有没有得到公司的授权,授权应当有公司出具该的有公司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并且该委托书我方应留存原件。授权委托书上的授权应明确具体。如果没有授权委托书,销售人员签字的合同,其内容对公司是不具有约束力的。
2、盖章的类型
公司一般都有一个行政章就是公章,一个财务章,一个合同专用章,签订合同可用公章或合同章。
3、签字和盖章是否都要具备的问题
合同法规定的是签字或盖章,及只具其一即可,但合同可约定签字并盖章合同生效。
订立书面合同一定要盖章吗?分析了上文之后,我们了解到法律中并没有强制要求订立书面合同就必须要盖章,当然按照惯例,若当事人一方是法人的话,则一般都是要加盖法人的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的。在个人之间签订的书面合同,则没有强行要求必须要盖章。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一年合同到期有失业金吗
    一、一年合同到期有失业金吗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劳动合同到期到期,若双方没有就续签劳动合同达成一致的话,那就会终止劳动合同。此时,若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


·合同法有效期怎么规定?
    民法典有效期怎么规定?1、民法典有效期这规定是有效期是按照双方当事人的约定来进行确定的。合同生效时间一般来讲,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如果双方没有约...


·合同违约的自救手段有哪些
    合同违约的自救手段有哪些当事人签订合同,肯定希望合同不会出现违约的情况,而且顺利实现合同。但是在实践中合同违约的情况,还是非常常见的,就需要当事人去救...


·民法总则合同定义是什么?
    民法总则合同定义是什么?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总则》同时废止。为了更好的规范民事法律行为,我国颁布了《民法典》。我国民法典的内容非常...


·合同违约没有写违约金 如何打合同违约官司?
    合同违约没有写违约金如何打合同违约官司?因合同违约打官司的流程具体如下:首先需要准备起诉状,各项证据材料,包括合同及证明对方违约事实的证据。二、...


·合同生效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合同生效具备的条件是什么合同生效需要具备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1、合同生效的实质要件:(1)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


·怀孕期间合同到期了用人单位是否可以解除合同
    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生产期间以及哺乳期间,其劳动权益是受到法律保护的,用工单位不可以终止其劳动合同或是以任何理由...


·诊所签了合同毁约会怎么样
    诊所签了合同毁约会怎么样?诊所签了合同毁约的毁约方要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违反合同承担法律规定的或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有以下几种方式:(1)继...


·审查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审查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当今社会,是一个秩序井然的文明社会。合同作为一项制约双方权责的工具在签署审查时也有着相关的注意事项。由于审查合同时的疏忽,在...


·变更合同相对人起诉状范文
    变更合同相对人起诉状范文起诉状原告××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松江区#####,法定代表人黄××。被告上海中船长兴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浦东新...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