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长沙工程纠纷律师的收费标准
www.nj64.cn
长沙工程纠纷律师的收费标准
长沙是一个大城市,有很多的工程正在进行,难免会发生工程纠纷。工程纠纷是十分复杂的,它涉及的东西很多,普通人往往不了解其中的细枝末节。这时就需要一个长沙工程纠纷律师提供专业的问题分析,来为你解决这些纠纷。不少人就好奇长沙工程纠纷律师的收费标准,就让来为你解答一下。
长沙工程纠纷律师的收费标准
(一)计件及按标的额比例收费:
1、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仅限于代理申诉、诉讼前):
(1)不涉及财产关系:50-15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100-400元/件。
比较复杂的法律事务咨询,可以与当事人协商收费,但最高不得超过2000元。
2、代写法律文书:
(1)代写诉讼文书:50-200元/件。
(2)制作法律事务文书:200-2000元/件。
比较复杂的法律事务文书,可以在标准以上与当事人协商收费,但最高不得超过上述标准的2倍。
3、代理刑事诉讼案件:
(1)侦查阶段:1000-8000元/件
(2)起诉阶段:1000-8000元/件
(3)一审阶段:2000-12000元/件
二审阶段:2000-15000元/件
(4)担任刑事自诉案件的原告或公诉案件被害人的代理人的:1000-10000元件。
案情复杂或影响重大的案件,可以在标准以上与当事人协商收费,但最高不得超过规定标准的5倍。
4、代理民事、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500-6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依照争议标的在规定的比例幅度内分段累计收费:
争议标的收费标准
1万元以下 500-1500元/件
1-10万元(含10万元) 4-5%;
10-50万元(含50万元) 3-4%;
50-100万元(含100万元) 2-3%;
100-500万元(含500万元) 1-2%;
500-1000万元(含1000万元) 0.5-1%;
1000万元以上 0.5%
案情复杂或影响重大的案件,可以在标准以上与当事人协商收费,但最高不得超过规定标准的3倍。
5、代理仲裁案件:
按照代理民事、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的标准收费。
6、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参照上述有关案件的收费标准执行。
(二)计时收费:50-1000元/小时。
(三)律师事务所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代委托人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和查档费,办案差旅费,不属于律师服务费,由委托人另行支付。
综上所述,律师的收费有一套标准。所以请律师时,心中理应有大概的一个收费价格。面对工程纠纷不要为了省钱就自行解决,因为自己没有专业律师那样子的经验丰富,往往不能让事情像你想的那样结束。多多询问有相关经验的律师,让纠纷圆满的解决。以上就是对“长沙工程纠纷律师的收费标准”问题的回答。
<<案发地
*
<<手机号
*
·
手指骨折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哪些程序?
参与社会工作是每一个合法公民都会做的事,有的可能坐在办公室上班,有的可能在工厂做流水线,有的更是做上了高危工种。工作之中出现了失误可能会受伤,特别是操...
·
劳动经济补偿金要收税吗?
劳动经济补偿金要收税吗(一)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
·
入职员工需多久签劳动合同
我们都知道,员工入职时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只有签订了劳动合同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才能建立劳动关系,只有建立了劳动关系才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但是...
·
一、工资在劳动合同怎么写?
一、工资在劳动合同怎么写?劳动合同中工资按照一般承诺多少就应该写多少,试用期工资有明文规定的不低于约定工资的80%并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绩效和考勤和...
·
企业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
企业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1、如果双...
·
对工伤认定不认可怎么办
对工伤认定不认可怎么办一、对工伤认定不认可怎么办如果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或者不认可和劳动者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负责举证说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
·
上班一直没签劳动合同可以随时离职吗
上班一直没签劳动合同可以随时离职吗?上班公司一直没签劳动合同可以随时离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出现以下情况的,劳动者可以随时向用...
·
一般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加班的都是出于生产的需要,当然多数情况下
一般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加班的都是出于生产的需要,当然多数情况下员工也不会拒绝加班的安排。但针对员工的一些特殊情况,法律规定单位是不可以安排加班的。那到底...
·
劳动合同可以终止吗?
劳动合同可以终止吗劳动合同按《劳动法》的规定,当事人双方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条款,实现和履行了相应的权利义务,劳动合同即因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
·
当事人该如何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就解除劳动合同来看,可以通过法定方式解除,当然也可以是双方协商之后解除。但对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来讲,此时应该如何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