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人防工程维护管理方面存在哪些问题?
www.nj64.cn
人防工程维护管理方面存在哪些问题?现在每个城市都建有人防工程,包括地下停车场、地铁等。人防工程非常重要,但是目前人防工程维护管理方面存在诸多问题。这些问题若不弄清楚就无法问责。就可能产生纠纷。下面我们通过整理的相关资料,给您讲讲人防工程维护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及相关对策。一、当前人防工程维护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近年来,人防办虽然针对不同的工程性质采取了不同的维管方法,短期内也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对照人防工程维护管理技术规范的标准,从建立“结建”工程维管的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来看,我市当前“结建”工程维管仍存在三个突出的问题,集中表现为“三无”。即:“无维管责任主体、无维管监管制度、无维管专项资金”。综合分析导致“三无”问题出现的主要原因有以下三个方面:(一)工程产权不清楚,致使维管主体不明---“无法问责”。由于国家尚未在法律层面对人防“结建”工程所有权有明确主张,当前对于“结建”工程产权的争议较多,以人防地下室是小区配套设施,开发商已经将建设成本列入开发成本之中,购房价款中已经包含人防工程建设成本,目前绝大多数小区人防工程管理单位为物业公司,但也有的工程是由建设单位负责日常管理、还有的是由业主委员会负责代管,也有个别小区因为对产权争议不下进行了法律诉讼,致使工程长时间内处于空置无人管理的状态。作为对人防工程维管负有监管职能的人防办,在工程巡查中一旦发现人防结建工程存在问题后,往往由于各方互相推诿扯皮,明知工程维管存在问题,却往往因为无法找到维管责任主体而无法问责。(二)维管制度不完善,致使监管督导不力---“无法可依”。维管和监管制度不完善也是导致结建工程维管不力的又一重要原因。当前省、市两级均未出台符合省、市实情的《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制度》,特别是对人防工程主体结构及其防护设备的保养维护周期、保养措施方法、维保技术标准等都未做明确的规定,致使工程维管仅停留于日常照明、卫生打扫和消防维管,而对于工程主体和防护设备的维管都处于真空状态,这样发展下去轻则导致人防工程主体和防护设备使用寿命大打折扣,重则将导致工程主体损毁、漏水,防护设备锈蚀,工程失去防护功能。(三)资金保障不到位,致使维管经费不足---“无米可炊”。
?结建工程维管的资金保障,既区别于自建工程,也不同于单位工程,其“特殊性”体现在: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工程项目结束后一般将该小区中的人防工程移交给物业公司管理,但小区工程的维护资金保障却没有落实二、解决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存在问题的对策(一)以探索人防工程产权归属为突破口,切实解决“无法问责”的问题。明确人防工程产权制度最好的办法是立法,但法律法规的制定往往具有滞后性。纵观全国已推行改革的地区实践表明,以地方政府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形式率先给予明确本辖区内人防工程产权归属是完全可行。(二)以完善人防工程维管制度为落脚点,切实解决“无法可依”的问题。人防工程管理的专业性很强,管理人员不仅应当熟悉人防法律、法规、制度以及行政执法程序与规定,还要熟悉工程的具体位置、战时与平时的用途以及工程的一些技战术数据,这就对管理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将行政监督与日常维管相分离,将宏观指导与检查监督相结合,主要通过实行严格的制度将各工程的正确使用与正常维护纳入有效的监管范围,以此来提高人防工程管理专职人员的管理水平,规范使用者的管理行为,推动人防工程管理工作向专业化、技术化、规范化迈进。(三) 以落实人防工程维管经费为关键点,切实解决“无米可炊”的问题。根据《国家人防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平时使用人防工程收费的暂行规定》(人防委字〔1985〕9号)第二条规定:“人防工程及其设备设施是国家的财产,平时使用时应本着有偿使用的原则,由人防部门收取使用费。”综上所述,人防工程的质量问题直接影响工程战备功能的发挥,我们应该加强人防工程维护管理,针对人防工程产权不清、缺失维护管理和维护资金不到位的情况,从这些问题入手,采取完善制度,落实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资金等手段,实现人防工程功能的正常发挥。
<<案发地
*
<<手机号
*
·
女职工在哺乳期合同到期怎么办?
女职工在哺乳期合同到期怎么办?相信很多人都知道,女职工在怀孕以及哺乳期内,用人单位是不可以以此为理由跟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出解...
·
劳动合同期限内得了私病能辞退吗?
劳动合同期限内得了私病能辞退吗?劳动合同在签署之后,若没有出现法定或者是双方约定的情形,是不可以的解除劳动合同的。对于职员生病之后,可以请求休假,劳...
·
劳动者入职未满半年被辞退要怎么补偿
单位辞退劳动者并不是看入职的时间有多长,只要是满足了《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辞退情形,那自然就是可以进行辞退的。而要是在劳动者入职未满半年的情况下,一般...
·
劳动合同法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怀孕怎么办
劳动合同关系到每个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可能会根据各项条件解约,孕后可能会面临的解约风险更重。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归纳一下劳动合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怀...
·
公司用童工的处罚是什么?
现如今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已经不再处于劳动力廉价的阶段了,那么有些企业和工厂为了节省原材料和经费,不惜雇佣童工,童工就是未成年的劳动力,这样的劳动力不...
·
工程质量和质量定义是如何规定的?
工程质量和质量定义是如何规定的?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通常所说的质量是指产品适量,只有符合只要要求的产品才能安全食用、使用;所谓工程质量是与建筑工程相关的...
·
工伤鉴定9级赔偿标准2023年新规定是多少?
劳动者工伤鉴定结果为九级的工伤在工伤伤残等级中属于比较轻的程度,但是却也会给劳动者带了极大的痛楚。所以对于9级的工伤,劳动法也作出了详细的赔偿规定,下面...
·
签订劳动合同3年5年有什么利弊吗?
签订劳动合同3年5年有什么利弊吗?没多少利弊区别,三年或者五年的试用期都不能超过六个月。劳动合同是约束双方的,劳动法规定,如果签订劳动合同十年就可以转长期...
·
广义中工程质量的概念是什么?
一、广义中工程质量的概念是什么?工程质量分为狭义和广义两种含义。狭义的工程质量是指工程符合业主需要而具备的使用功能。这一概念强调的是工程的实体质量,...
·
童工的雇佣要如何进行处理
童工是指没有满16周岁的劳动者,很多用人单位都存在童工的现象。但是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是不能招收童工的,所以这种行为会受到法律的惩罚的。那么,童工的雇佣要如...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