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抢劫罪的量刑原则是怎样的
www.nj64.cn
构成犯罪的,那么就要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具体作出量刑处罚。就抢劫罪来讲,这属于比较严重的犯罪,因此《刑法》中规定的量刑也是比较重的。那实际上抢劫罪的量刑原则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抢劫罪的量刑原则是怎样的
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或者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抢劫罪的罚金刑可以在主刑确定后,根据各地区的经济状况,参照下列标准确定具体数额:
(一)判处有期徒刑3年的,并处罚金1000元;
(二)判处有期徒刑4年的,并处罚金2000元;
(三)判处有期徒刑5年的,并处罚金3000元;
(四)判处有期徒刑6年的,并处罚金4000元;
(五)判处有期徒刑7年的,并处罚金5000元;
(六)判处有期徒刑8年的,并处罚金6000元;
(七)判处有期徒刑9年的,并处罚金7000元;
(八)判处有期徒刑10年的,并处罚金8000元;
(九)判处有期徒刑11年的,并处罚金10000元;
(十)判处有期徒刑12年的,并处罚金12000元;
(十一)判处有期徒刑13年的,并处罚金14000元;
(十二)判处有期徒刑14年的,并处罚金16000元;
(十三)判处有期徒刑15年的,并处罚金18000元;
(十四)判处无期徒刑的,并处罚金20000元或者没收部分财产;
(十五)判处死刑的,一般以没收财产为宜。
未成年人犯罪的罚金刑数额以500元为起点。
二、入室抢劫伤人如何判刑
入户抢劫这是指行为人用各种非法手段进入公民家中实施抢劫的行为。入户抢劫是近年来抢劫罪中的常见多发情形。这里所说“户”,应理解为居民住宅,并不包括其他场所,如单位的办公楼、学校、公共娱乐场所等,否则,有悖立法原意。对“入户”不能仅理解为进入住宅房间或者室内。对于抢劫独门独院居民住宅的,只要行为人进入了住宅院内,也应视为“入户抢劫”。人户抢劫的犯罪分子的入户行为,在实践中往往是到居民住宅破门撬锁,危害非常严重,这种入户行为本身就已构成本法第245条规定的非法侵入住宅罪,只是由于抢劫罪的入户行为是其抢劫行为的手段行为的一部分,根据刑法处理牵连犯的一般原则,只以抢劫罪一罪从重处罚,不必再以抢劫罪和非法侵入住宅罪实行并罚。
犯抢劫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虽然在对抢劫行为定罪的时候,不会实际考虑抢劫所得的财物数额,但在量刑处罚的时候,就要涉及到犯罪数额了。同时,由于各地区经济的发展情况不一样,也就会导致最后的量刑不同。因此,具体情况建议找专业人员咨询帮助。以上就是对抢劫罪的量刑原则的阐述,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案发地
*
<<手机号
*
·
刑法中抢劫罪入罪标准是什么
刑法中抢劫罪入罪标准是什么一、刑法中抢劫罪入罪标准是什么?刑法第263条: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或者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
·
判刑15年一般坐牢几年?
被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的罪犯,服刑时间即按照判决书的判决,服刑十五年,此为单论判决而定。实践中,一般都会按照刑法规定来减刑的,对于具体要坐几年牢,没有具...
·
盗取商业秘密罪未遂怎么处理?
盗取商业秘密罪未遂怎么处理?一、盗取商业秘密罪未遂怎么处理?盗取商业秘密罪未遂一般判处罚金,侵犯商业秘密罪要导致受害人或者说是权利人造成严重损失的行...
·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要判刑吗
行为人主观上存在故意,而具体实施了伤害他人人身的行为,并且造成了轻伤损害的,此时进行赔偿是肯定的,那么故意伤害致人轻伤要判刑吗?可能很多人对这个问题就不...
·
对于当庭自愿认罪的的构成条件有哪些
对于当庭自愿认罪的的构成条件有哪些1.认罪须在当庭;2.认罪的程度只要求犯罪人承认被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实;3.认罪的内容:A.只要求犯罪人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
·
过失致人重伤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现实中,如果行为人出于过失而导致了他人轻伤的话,这样的情况下不能认定构成犯罪,这与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情况不同。在过失的情况下要求造成的损害必须是重伤或...
·
故意毁坏财物罪和寻衅滋事罪有什么差异
故意毁坏财物罪和寻衅滋事罪有什么差异一、故意毁坏财物罪和寻衅滋事罪有什么差异1、行为人的犯罪动机和目的不同寻衅滋事罪的动机是寻求精神刺激、逞强好胜...
·
聚众斗殴二审无罪辩护词如何写?
一、聚众斗殴二审无罪辩护词如何写?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规定,某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张某家属的委托,并经被告人张...
·
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是什么
渎职侵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涉...
·
定罪情节和量刑情节的区别是什么
定罪情节和量刑情节的区别是什么一、定罪情节和量刑情节的区别是什么?1、功能不同定罪情节的主要功能是区别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重罪与轻罪的界限:量刑...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