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判三年缓刑一年是什么意思?

判三年缓刑一年是什么意思?《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第七十三条 【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第七十四条 【累犯不适用缓刑】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第七十五条 【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第七十六条 【缓刑的考验及其积极后果】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第七十七条 【缓刑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我国的法律严谨,对于犯了罪的人会处以判刑的惩罚,但最终还是为了教育犯罪者,以教育为主,而不是惩罚为主,所以会有缓刑的机会,罪犯在缓刑期间要好好表现,在缓刑期内表现的好,遵守法律,不违法,知法犯法,即有机会改变原有的判决,可以撤销原判,若继续违反法律,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审问犯罪集团发现新的犯罪应该怎么办
    一、审问犯罪集团发现新的犯罪应该怎么办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发现有新的犯罪事实,在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情况下,可以直接起诉,或者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管制可以适用缓刑吗
    不适用。缓刑的适用对象是指被判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这里面是不包括管制的,因此管制是不能适用缓刑的。缓刑的适用条件:1、对象条件:缓刑只适用...


·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如今生活中信息流通方便快捷,但一些公民的个人信息也容易遭到泄露,犯罪分子把个人信息进行交易换取钱财,有时还会对公民造成生活骚扰,使人们的权益受到伤害,...


·刑事拘留后多久会批捕?
    一、刑事拘留后多久会批捕?刑事拘留后,一般会在十天内批准逮捕;特殊情况下,十四天内批准逮捕;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最长可以到三十七天...


·判拘役一个月会留案底吗
    判拘役一个月会留案底吗拘役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中一种主刑,是由人民法院判决,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


·如何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
    未成年人在实施了犯罪之后,公安机关依法对案件作出侦查,此时就有可能对未成年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中比较常见的就是进行刑事拘留。那此时要想申请取保候审的...


·贩卖销售假药罪判决标准是怎么样的?
    贩卖销售假药罪判决标准是怎么样的?一、贩卖销售假药罪判决标准是怎么样的?1.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


·职务侵占罪严重吗
    当今社会,金钱对人的诱惑越来越大,很多人为了金钱甚至利用职权把公司的财物占为己有,殊不知这种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很多人就问我们,构成职务侵占罪严重吗,...


·妨害植物检疫罪可以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妨害植物检疫罪可以追究什么刑事责任?一、妨害植物检疫罪可以追究什么刑事责任?妨害植物检疫罪可以追究的刑事责任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


·出售假币罪的犯罪认定是怎样的
    在日常生活当中,如果我国公民有制造、销售假币的这种行为,是严重违反我国刑法的行为。情节严重的话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是现如今随着我国各种法律制度的不断增...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