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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辞职要交培训费吗

有的单位对新入职的员工会安排其进行相应的岗位培训,此时肯定就会涉及到培训费,而这个费用通常是由单位承担的,担任如果员工在试用期辞职要交培训费吗?接下来,我们就来为劳动者解答这个问题。一、试用期辞职要交培训费吗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者不承担违约责任。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的规定,用人单位出资对员工进行各类技术培训,员工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在试用期内,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员工支付该项培训费用。依据用人单位向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者索赔培训费,只限于“出资培训”的范围。具体是指下列情形之一:1、委托全日制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培训中心、职业学校代培学生;2、出国或异地培训、进修、研修、做访问学者等,其费用包括各种学杂费、往返交通费、置装费和在外期间生活补贴。用人单位需提供的支付凭证,主要指员工培训的学杂费等,一般不包括聘请讲师和添置设备的费用。公司给员工提供的是“企业内训”,如果公司不能提供支付凭证,员工可拒绝赔偿。3、学历培训;4、能力培训,如外语等级进修,专业技术职称(晋级)培训,以及劳动技能培训等。二、辞职不同意怎么办根据《劳动法》第31条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所以劳动者可以行使选择职业的权利,但行使权利应当通过法定的程序进行。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既是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其条件。劳动者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无须经过用人单位的同意,但劳动者应当依法或依约承担违约责任。超过30日,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办理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有关手续的,用人单位应当办理。所以,劳动者如果想辞职,但公司又不同意的,劳动者就可以提前30日向公司发出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起30天后,劳动者与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就依法解除,但劳动者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至于工作时间问题,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每周工作时间40小时,延长工作时间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并且应当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如果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上述规定,那么劳动者也可以公司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为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如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那么劳动者就可以不承担违约责任。综上可知,要是员工在试用期内辞职的话,那么此时涉及到培训费的时候,单位也是不能要求员工承担的。但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员工必须要提前三天通知单位,否则的话由此给单位造成的损失,单位是可以要求员工作出相应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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