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婚内财产约定是否有效
www.nj64.cn
男女在结婚之间进行财产约定是比较多见的,但也有的夫妻在婚后取得了更多的财产,为了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利益,就想进行婚内财产约定,然后双方签订一份婚内财产协议。那么这个婚内财产约定是否有效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婚内财产约定是否有效
(一)夫妻财产约定对内效力
夫妻财产约定对内效力是指约定对当事人夫妻自己的效力。
根据民法的一般原理,夫妻对财产的约定一旦生效,对夫妻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不得随意变更、撤销,如果确实需要变更撤销的,须经由双方协商一致。
(二)婚内财产协议对外的效力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3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所以说夫妻之间所做的财产约定对外生效与否,只有当第三人知道该约定时才生效,如果第三人不知道该约定的,对第三人是不发生法律效力的。
(三)婚内财产协议效力限制
1、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免除:抚育子女是父母的一项天职,不得因任何事由予以免除。
2、对第三者的债务由一方承担:婚姻生活中形成的债务,一般会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在婚内财产协议中,可以约定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由其本人承担。但是,这类各自债务各自承担的约定,只有在有证据证明债权人知道该约定时才有效。
二、婚内财产协议书怎样写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书
甲方(男):身份证号:
乙方(女):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登记结婚,具有合法夫妻关系。
甲、乙双方在和睦、平等、自愿情况下,为巩固夫妻情感预防夫妻婚姻家庭关系破裂,特别作出如下约定:
一、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对夫妻双方财产的归属达成一致,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有的财产(包括房产、车辆、投资、储蓄、债权以及任何人包括父母对子或女一方的赠与款物等财产)自动成为夫妻共有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 甲、乙其中一方如有《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过错情形,造成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过错方自愿放弃婚内全部财产,由另一方所得;并视过错方经济能力,对另一方作出损害赔偿。
三、 甲、乙双方已完全理解本协议全部内容之含义,自愿按本协议约定全面履行。
四、 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手印 乙方:(签名) 手印
日期:日期:
甲方见证人: 乙方见证人:
婚内财产约定是否有效?此时还需要看该约定是否满足了法律的规定,是在法律的范围内作出的,否则的话,该约定就是无效的,是不能对当事人的利益作出保障的。而要是婚内财产约定有效的话,则主要分为了对内效力与对外效力,详细内容,请在上文中进行了解。
<<案发地
*
<<手机号
*
·
轮流抚养子女的含义及法律依据。轮流抚养子女
轮流抚养子女的含义及法律依据。轮流抚养子女,是指法院准予离婚的夫妻,离婚后轮流抚养未成年子女,相互间不再给付抚育费,如遇子女所需的一次性大笔开支,由双...
·
结婚一年多要不过能算诈骗彩礼吗?
一、结婚一年多要不过能算诈骗彩礼吗?结婚一年多要不过不能算诈骗彩礼,彩礼是我国大部分地区的传统习俗之一,所以不能够算是诈骗。男女结婚一年,支付由男方给付...
·
婚姻法中4离婚损害赔偿具体是哪些
婚姻法中4离婚损害赔偿具体是哪些一、婚姻法中4离婚损害赔偿具体是哪些?(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
军人离婚孩子归谁抚养,如何确定孩子的抚养权?
军人离婚,如果有未成年子女的话,此时也是需要对未成年的抚养权做出约定的,否则的话就有法院进行判决。那么您知道军人离婚孩子归谁抚养吗?我们根据相关法律的规...
·
国家赔偿能否申请先予执行?
在行政机关实施了侵害民事主体的行为之后,若还民事主体能拿出确切的证明行政机关实施了违法行为的拯救,可以按照规定,提出希望得到国家赔偿的请求,若由于情形...
·
假离婚财产分割是否有效假离婚后财产纠纷就会按照有
假离婚财产分割是否有效假离婚后财产纠纷就会按照有关的法律进行分割,因为在法律上你已经离婚了,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只要办理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的,在法律...
·
离婚财产有那些分割的规定?
离婚财产有那些分割的规定?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
外遇离婚可以要求赔偿的情形:根据《婚姻法》第四十
外遇离婚可以要求赔偿的情形: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
·
一、最新重婚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最新重婚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3、与配偶和他人都...
·
无证结婚怎么办理离婚
无证结婚怎么办理离婚一、无证结婚怎么办理离婚没领结婚证,按照现行法律的规定就不属于婚姻关系,不存在办理离婚的问题。所以法律上不存在“无证结婚”的概...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