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人防工程招标的要求有哪些
www.nj64.cn
人防工程招标的要求有哪些
人防工程是属于公共服务设施,所以想要承包人防工程就要经过债标投标的方式,那么人防工程招标的要求有哪些呢?人防工程招标的前期工作有哪些呢?项目的审批权限又在谁哪里呢?我们现在为您解答这些问题。
一、人防工程招标的要求是怎样的
投标单位须按照图纸所示及合约要求,提供下列所需的人防系统装置的供应、安装、调试、操作及维修等各项要求至交付业主使用:
1、采暖通风专业施工图中的:防设—001(设施--005)、防设—002(设施--201)、 防设—003(设施--304)、防设—004(设施--305)、防设—005(设施--306)。施图中涉及到的人防部分。
2、人防建筑及结构图中人防门、战时封堵。
3、负责图纸中材料、设备采购。
4、提供设备混凝土基础技术详图。
5、提供设备控制箱原理图。
6、向各有关部门申请并获取与人防系统有关的一切所需许可及审 批,包括施工图和设备送审、施工许可证.等等。
7、提供所有设备和材料的技术呈审(包括所需的样本)。
8、提供在保养期内的维修及保养。
9、提供施工及运输方案。
10、提供零备件、操作及维修手册、设备系统测试报告。
11、提供驻工地工程人员。
12、对业主员工提供培训及指导。
13、与建筑承包和其他承包单位合作及协调以按时完成有关工作。
14、需配合土建总包进度计划、机电总包安装进度计划提供本部分工程进度计划表。
15、提供足够及需要的文件、图纸等。去获取有关当地政府机关所需的合格证书及合格文件如报装、报建、报完工及竣工资料等。
16、施工期间及竣工后清理及运走所有与本合约有关的废料和垃圾。
17、确保人防工程一次验收合格。
二、前期工作与项目的审批权限
人防工程建设前期工作主要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 人防工程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按照下列权限审批:大型项目由国家人防主管部门审批;中、小型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人防主管部门审批、其中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国家和军区人防主管部门备案;零星项目可不编报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其项目建议书、施工图设计文件由人防重点城市人防主管部门审批,项目建议书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人防主管部门备案。人防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完成后,建设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或者提出开工报告。人防工程建设大、中型项目的开工报告,由省级人民政府人防主管部门审批。小型项目的开工报告,由人防重点城市人民政府人防主管部门审批,并报上一级人防主管部门备案。除零星项目外,未经批准开工报告的人防工程建设项目,不准擅自开工。
上述就是人防工程招标的要求和前期工作。想要获得一个招标工程,前期准备工作必不可少,了解项目的的审批流程和各个部门的审批权限也很重要,严格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全面的准备才是获得项目的关键。
<<案发地
*
<<手机号
*
·
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抵押登记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抵押登记是什么?一、在线工程抵押的概念和法律规定所谓在建工程,是指正在建设中的固定资产建设或改良工程。关于在建工程抵押问题,《担保...
·
劳动法工作一个月不签劳动合同合法吗?
劳动法工作一个月不签劳动合同合法吗?不签劳动合同肯定是不合法的;1、未签劳动合同需赔双倍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
·
外派工伤船员的退休待遇是什么?
外派工伤船员的退休待遇是什么?工伤退休人员待遇和退休人员工资待遇不一样,按人身损害赔偿。退休人员不具有法定劳动者资格,用工单位聘用的,不是劳动关系,不受...
·
工程质保金比例不低于多少的规定是什么?
工程质保金比例不低于多少的规定是什么?工程质量在工程项目中是至关重要的一环,属于核心部分。相关法律以及单位为了避免其中出现很多不可抗拒的因素,采用了...
·
土建工程质量保修期是怎样规定的?
土建工程质量保修期是怎样规定的?工程质量保修就是指对于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工程的质量有问题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就应该进行返修。当然,返修也是有时间限制的...
·
一、离职后要多久才会解除劳动合同?
一、离职后要多久才会解除劳动合同?离职后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时间限制的,因为《劳动合同法》及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并没有规定离职多久劳动合同自动解除。法律赋...
·
劳动争议二审改判要一审同意吗
不需要的,二审改判是不需要得到一审的同意,二审是能够直接判决,但是要获得二审改判并不是容易的事情,很多案件的二审都不会改判。如果上诉人没有新证据,改判的几...
·
在上班期间员工打架算工伤吗?
一、在上班期间员工打架算工伤吗?首先,我们要明确构成工伤的情形。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的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
成立劳动关系的年龄有限制吗?
人只要具备了独立的行动能力也就拥有了劳动能力,但是拥有劳动能力并不代表可以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也就是说合法的劳动关系的建立会受到劳动者年龄的影响,...
·
公司亏损可以提前辞退员工吗?
公司亏损可以提前辞退员工吗?公司亏损不可以提前辞退员工,在下列情况下,公司可以解雇其雇员,但不得任意解雇:1、过失性辞退企业在工人过错的情况下不需要30天...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