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有的购房者在与开发商签订了认购书、交纳了定金之后,可能又想退

有的购房者在与开发商签订了认购书、交纳了定金之后,可能又想退房。而在我国,退房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同时,法律中也对购房者能退房的情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接下来,就请跟随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购房者能退房的情形有哪些

法定条件则是根据法律规定,购房人可以退房的条件。法定退房条件综合起来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购房合同无效。

依照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无效情况下,因合同取得财产的双方当事人应当承担相互返还义务。购房合同无效的常见情形有:(1)开发商无权处分该房产,如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即与购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等;(2)开发商存在欺诈行为。

2、套型、面积误差导致退房。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按套(单元)计价的预售房屋,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时,或者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达到一定比例的,在合同中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购房人可以选择退房。

3、变更规划、设计导致退房。

已预售的商品房,开发商应在变更规划、设计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之日起一定时间内,书面通知购房者,购房者在接到通知后可选择是否退房。若开发商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的,购房者有权要求退房。

4、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或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导致退房。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者有权退房。

二、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怎么维权

首先,购房人一定要保管好当初的合同、材料清单、付款发票等书面凭证,如拍摄相关照片,并书面记录质量问题和严重程度,造成的损失情况等,尽可能请物业管理公司、邻居、或居委会有关人员签名证实。

其次购房者应以挂号信的形式向发展商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发展商前来修复,并告之其损失情况。每次修复情况,包括修复时间,具体人员采取的措施及修复效果等都作好书面的记录并请相关人员签名,最后购房者可以据此向开发商据实索赔,如购房合同中有赔偿约定的按约索赔。

通常在上述四种情况下,购房者能退房。而要是基于其他非法的理由要求退房的话,则就会对开发商构成违约,那么此时购房者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的。因此,购房者一定要看清楚法律中的规定,避免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伪造车辆保险单怎么判
    该行为构成保险诈骗罪。具体量刑是:《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人们的出行也越来越方便,小轿车已经成为了每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人们的出行也越来越方便,小轿车已经成为了每家每户的标准配置,因此很多城市的交通异常的拥堵,同时也会出现很多交通事故,在出现交通事故之...


·现在有人喝醉酒就会认为自己没有醉,然后不管不顾的去开车,认为
    现在有人喝醉酒就会认为自己没有醉,然后不管不顾的去开车,认为自己非常的清醒,但被抓到了之后,一验就知道已经到了醉驾的程度了。一些想要逃避法律的人,就开...


·交通事故医疗费的赔偿范围是什么
    交通事故医疗费的赔偿范围是什么一、交通事故医疗费的赔偿范围是什么医疗费是指治疗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所受的损伤或由损伤所引起的疾病所花去的费用,是身体复原所...


·如果司机酒后驾车被交警发现,情节轻一点就可能是扣分和罚款,但
    如果司机酒后驾车被交警发现,情节轻一点就可能是扣分和罚款,但是情节比较严重的话,就会被拘留以及吊销驾驶证并且规定驾驶人在一定时间内不能取得驾驶证,没有...


·离婚案件中提交的证据有哪些
    就如小说家列夫·托尔斯泰所说“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但是每对离婚的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不同,拥有的财产千差万别,离婚时应当提交...


·协议离婚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协议离婚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一、协议离婚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依照《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申请登记离婚的当事人应当在向婚姻登记机关递交书面申请登记离婚申...


·交通事故发生后
    交通事故发生后,事故双方通过协商一致签订私了协议,协议内容真实有效,当事人自行撤离现场后,能够协商赔偿数额的,可以达成一致协议。如果反悔的,对方可以向...


·车刮车后误工费可以索要吗?
    车刮车后误工费可以索要吗?不可以。只有在人身损害侵权案件中才可以主张误工费,车损案件,没有人员伤亡,所以,是不能主张对方赔偿误工费的。二、误工费的...


·社会抚养费到底归谁管交不起的怎么办?
    在日常生活中,会有许多人会疑问社会抚养费到底归谁管交不起的怎么办?其实很多人不需要过分焦虑,因为在我国法律中对社会抚养费的缴纳、用处、程序等都有一个明...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