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安阳县磊口乡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安阳县磊口乡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征地补偿工作要求相关的执法人员能在与人民群众协调沟通、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进行。我们知道,征求补偿是一个繁琐复杂的工作,各个地区的征地补偿标准都有所不同。


一、安阳县磊口乡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安阳县磊口乡的征地补偿标准为:45000元/亩,67.500元/公顷。

征地补偿是指房屋征收部门自身或者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照我国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在征收国家集体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时,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二、征地补偿费用项目

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三、补偿管理

各项补偿费用由被征地单位收取后,按如下方式处理: 

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 

2、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 

3、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用:

(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 

(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

(3)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经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集体所有的补偿费用的使用收益分配办法: 

1、在当地金融机构设立专户存放。 

2、使用情况公开,接受村民监督。 

3、分配办法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过半数通过,报乡政府备案。

各地的征地补偿标准是不同的,在征地补偿过程中,工作人员应与该土地所有者进行协调沟通,在合理保障人民群众利益的前提下,开展征地补偿工作,如果造成纠纷,当事人可以起诉至法院。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最新陕西省西安市蓝田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陕西省西安市蓝田县征地补偿标准随着国家发展的壮大,国民的生活水平也随之提高,现阶段的建设也随着经济发展不断地在改变,那么关于征收土地有什么赔偿呢,...


·土地使用权出租未登记可以补办吗?
    土地使用权出租未登记可以补办吗?一、土地使用权出租未登记可以补办吗?可以的;土地使用权未登记时,需要进行补办登记,确认登记需要的各种证件材料,以及...


·湖北农村土地使用权到期怎么办?
    湖北农村土地使用权到期怎么办?现在很多农村居民进城务工,导致农村土地闲置,这个时候,其可以将土地承包出去,这样也可以获取一笔收益。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承...


·土地使用权抵押给私人有效吗?
    土地使用权抵押给私人有效吗?我国的土地是一直以来是所有制,新中国成立以来家家户户都拥有了自己的土地,进而让生产效率大大提升,如今在使用的时候就要进行办...


·离婚必须回登记地办理吗
    不一定。按照民法典规定:离婚双方到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协商离婚,或到当地中级人民法院协商离婚,不能协商的请求法院判离。起诉离婚的话在被告住所地起诉,住所...


·乡镇建设征收土地程序
    乡镇建设征收土地程序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很多现有的土地并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不仅是城市需要拆迁,很多乡镇也面临着拆迁的问题。现在很多乡镇都在建...


·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吗
    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吗?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可以抵押的。耕地、自留地是不可以抵押的,除非是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


·集体土地更改土地使用人的名字是否可以
    集体土地更改土地使用人的名字是否可以?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改名字是可以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


·邵光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样的?
    邵光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样的?现在为了能够让各省市之间可以的行使速度变得更加的快速,所以各省市都在大力的建设高速公路,当然如果想要建设高速公路的话,...


·外嫁女出嫁后,土地就要被收回吗?
    外嫁女出嫁后,土地就要被收回吗?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在承包期限内妇女结婚的,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因此,对于外嫁女来...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